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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新进步。一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第1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等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执法领域重点工作,印发《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关于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各类合同、协议、文件全方位全流程合法性审查180余件,将《*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等5项事项列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目录化管理并推动落实。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自治区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0件,已审结20件,10件正在审理中。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办理2起重大复议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召开行政案件协调会15次,办理全市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78件,已审结50件。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印发《*市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会同市检察院参与诉前化解案件6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全面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大督查,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市“提升执法质量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队伍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全市33个单位573名进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其中412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通过率达71.9%。
(二)全面防范化解风险,平安建设有新成效。一是规范社区矫正监管。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2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0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4名。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采集、风险评估、入矫宣告等工作。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活动范围扩大审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5次,信息化核查10680人次,坚持“日汇报”工作制度,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今年以来,我市辖区内发生1起社区矫正重大事项,较去年减少18起。印发《*市派驻社区矫正警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社区矫正警察24小时值班预警制度,推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警察履职尽责。利用自助矫正终端、社区矫正VR眼镜等智能化设备,开展社区矫正酒驾、毒品、监狱生活等沉浸式教育600余人次,切实提高警示教育成效。走访慰问家庭困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对12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47名困难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并积极协调落实低保、公租房等相关政策。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打造市级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解中心8个,村居(社区)调解中心24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新招聘1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行政+X”联调联动和“人民调解+X”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进一步完善。扎实开展“调解九进服务万家”活动和“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深化“两排查一分析”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80次,调解矛盾纠纷311件,确保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群众法治素养有新提高。一是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定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强化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有序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印发《*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举办干部教育培训200余场次,开展会前学法600余场次,组织现场旁听庭审5场次,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法治第一课等活动300余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255人、“法律明白人”850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00余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举办主题讲座1200余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3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30余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教人群10万余人,普法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聚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一是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3+X”服务事项建设一站式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加大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实现群众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上视频法律咨询。在全市8个乡镇(街道)打造24个标准化公共服务工作室。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万余人次,通过远程网络视频解答咨询108人次,通过智能终端机、可视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93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职能。不断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开展“公证下基层”公益服务,履行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及涉法涉诉案件职责,联合公安、法院,构建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1件、认罪认罚案件359件、公证案件1074件,收取公证费37.5万元。三是建立“百所联百会”机制。我局积极与*市工商联协调,建立了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的协会企业联系合作机制。目前,*朔方(*)律师事务所和*灵州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市奶牛养殖协会、*市小微企业协会、*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市芳霏尔旗袍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签订《结对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目前,共为全市企业及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举办律师专题讲座31场次,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19场次。
二、亮点工作
一是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严格按照示范创建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相关工作,迎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验收,并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全区各县(市、区)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二是全面推进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全市8个乡镇(街道)、70个行政村、15个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起草代书18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乡镇政府、村(社区)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份、审核合同14份,参与调解各类纠纷38件,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30余次。今年全区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我市郝家桥镇成功举办。三是高标准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智慧矫正中心”搬迁,新址使用面积1089平方米,分层设置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智慧矫正应用区等18间功能室,配备VR情景教育、AR人脸识别等10余种电子设备,为新时期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硬件支撑。四是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引入中科博爱(北京)心理医学研究院*分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全过程心理干预、职业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对象素质拓展等共计8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协助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41次,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心理测评200余人次,开展红色教育、《民法典》《心理调适》《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主题教育、公益活动8场次,创新开办社区矫正普法“空中课堂”27场次,成功打造心理矫正基地。五是打造《法润灵州》普法栏目。设立“举案说法”“律师随行”“法律咨询”等多个板块,选取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问题,邀请法律工作者走进栏目现场,通过举案说法、法律访谈等形式普及法律常识,栏目上线至今,已推出节目一期,点击阅读量超过21208次,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等工作。推动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全面发挥,形成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行政决策各环节全流程监管。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比武,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室,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力量,设立符合办案需要的接待大厅、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等,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力争全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考核选拔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巩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成果。
(二)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全面做好自治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验收工作,以*市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为依托,推广*市社区矫正“54321”工作法,进一步推广社区矫正VR实景教育法,社区矫正移动执法终端与*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同步对接,为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赋能助力。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监管、教育、帮扶等工作,坚持以就业促安置,对招用安置帮教对象就业的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生活困难重点人群帮扶政策。
(三)全域推进全民“八五”普法。制定“八五”中期普法验收方案、考评细则,召开验收协调会,举办培训班,高标准完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主题公园的作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坚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配齐配全法治副校长,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持续发挥法治文化大院的作用,以法治文化大院为载体,扩大辐射周边村民,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培养村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四)全面打造司法工作品牌。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和《*司法所规范建设大纲》要求,不断夯实司法所政治、机构、队伍、业务、所务、基础“六大建设”,顺利通过标准化司法所验收,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品牌司法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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