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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 学生校氏助理 ” 计划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棒人,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提高立德树人的成效,进一步突出学生在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发挥学生在办学治校中的重要作用,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学校运转状况,了解学校治理体系,成为 XX 大学改发展中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贡献者,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特制订“学生校长助理”计划。
一、 “ 学生校长助理 ” 的职责
(一)学校事业发展及重要决策的参与者。根据议题需要,可列席学校校长办公会、行政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开展校本研究和调研,为学校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发表意见。
(二)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者。通过合适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学校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设立校长助理实习生办公场地和专用信箱,开展学生有关事务的来访接待;参加或列席学校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专题会议。
(三)校领导与学生沟通的联络者。及时收集并向校领导反馈学生有关的舆情、思想动态及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为学校发展提出建议。
(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者。参与“校长面对面”等活动,对于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调研,提交议案和建议书。
二、 “ 学生校长助理 ” 的资格要求
(一)学校全日制在读的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二)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三)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执行力强,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调研分析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写作和计算机与新媒体应用能力;
(五)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三、组织管理
(一)“学生校长助理”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实施,并选聘专家给予指导;
(二)“学生校长助理”由个人申请或学院,经选拔、试用后正式上岗,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三)“学生校长助理”每年招聘选拔一次,每年由 5-
10 人组成;
(四)“学生校长助理”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工作,布置任务;
(五)在工作日期间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值班。
四、考核与奖惩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学生校长助理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评,试用一个月进行试用考评,任期结束进行终期考评。
(二)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校长助理授予 XX 大学“优秀学生校长助理”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学生校长助理”每届评选一次。
(三)凡不符合要求,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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