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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6篇

发布时间:2022-07-19 09:35:03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6篇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1

  家庭教育法这部法律,极大的促进了家庭教育向法治方向的转变。此法律也体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在于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目标。这部法律的实施,正式表明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对于家庭教育法我将从以下方面做出阐述:

  首先,家庭教育法明确规定谁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根据这部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家长需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教育看来是学校的责任,是老师的的责任。但身处教育一线,我切实体会到问题学生的背后,必然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的原因。

  其次,家庭教育法明确,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此要求的目的,意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同时,该法律还对加强监督管理“双减”政策实施方面作出了规定。此法律旨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作为新时代的中小学生,身为党的.孩子。崇高的理想固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未成年人健康的身心也是家庭教育法的根本。

  最后,畅通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形成教育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从而打破“5+2=0”的尴尬场面,减少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不理解与不认同。在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上,法律明确规定其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坚持对学生实施长期的,有效的五项管理政策,教会学生如何让整合自己的课余时间。在此基础之上,家长还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学生短期的成绩和效果。

  个人认为,家庭教育才是教育的开端,家庭的教育观念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很深的影响了学生以后将要受何等的教育,怎样受教育。同时,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希望与栋梁,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直接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2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一出生,首先面临的教育者是家长,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

  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家长的行为、家长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每个人在社会立足中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父母们,我们问个简单的问题,当你们当上父母,匆忙上岗的时候,你们凭什么来教育孩子,你们合格吗?就像驾驶员有驾驶证一样,你们取证了吗?

  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家长提前学习,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从这个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家长天生就是合格的。我们认为不合格的家长不是没有文化的人,而是不懂家庭教育的人。所以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真学习,细细品味。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3

  坚持以扶志为先导,以扶技为抓手,以强技为根本,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高技能人才培育行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汇报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作以下汇报。

  一、20xx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就业是“六稳”“六保”的关键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也是最大的民生和社会稳定之基。20xx年以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质量,以高质量就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群众稳定增收。过去一年,就业创业工作呈现八个特点:

  (一)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我们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把“稳就业”作为稳经济的重要手段,把“保就业”作为保经济平稳运行的底线,扛牢压实稳就业责任,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从政策、资金、措施多个方面精准发力,促进扩大就业创业,助推经济V型反转增长。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万人,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二)稳就业专班作用有效发挥。充分发挥稳就业专班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抓实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落实稳就业目标任务。高规格举办了**市“归雁经济”助力高质量发展暨安商总会成立大会、“秦巴区域促进就业联盟”合作交流大会,大力发展“归雁经济”,与毗邻**的六省**地市人社部门开展就业创业合作交流。

  (三)就业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归雁经济”的指导意见》,为助推本地特色产业发展,扩大本地就业容量谋划布局。同时,为稳定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9条政策、农民工返岗复工*条意见、强化稳就业**条举措、援企稳岗**条措施,打出了减负、稳岗、扩就业、惠民生的组合拳。为***家企业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万元,兑现就业补贴资金**亿元,***万人享受就业政策扶持。

  (四)就业帮扶工作扎实有力。市委、市政府成立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搭建了“横到边、纵到底”就业帮扶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规则,细化任务清单,推动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高效运转。通过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就业状态动态监测、供需端精准对接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措施,确保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农村劳动力家庭中至少1人稳定就业。20xx年全市脱贫人口务工****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总量***万人,***万户有劳动力搬迁家庭实现“零就业”动态清零。

  (五)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市政府印发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等文件,吸引和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就业。累计开展创业培训***万人次,成功创业****人。农民工返乡创业***万人,累计创办经济实体***万个,带动就业***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笔***亿元,扶持创业****人。建成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家,在孵实体数****个,吸纳就业*****人。兑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万元、创业孵化补贴****万元。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万户,吸纳就业***余万人。

  (六)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坚持以扶志为先导,以扶技为抓手,以强技为根本,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高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助推从“能就业”向“就好业”转变。将职业技能培训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培育打造出“紫阳修脚”“旬阳建工”等*个劳务品牌,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万人,人均务工收入稳定在****元以上。全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万人次,技能等级认定****人。举办**市第二届新社区工厂技能大赛年度总决赛暨20xx年全市劳动技能竞赛、**市首届“硒茶大师”手工制茶技能大赛等赛事,营造技能成才浓厚氛围。20xx年全市新增“全国技术能手”*人、“**省首席技师”*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家,培育“**市技术能手”**人,评选第二届“金州工匠”**人、xxx交通建设领域“金州工匠”**人。

  (七)本地吸纳就业能力全面提升。巩固拓展“龙头企业+新社区工厂+家庭工坊”的产业发展模式,以新社区工厂为载体,加快产业延链、补链,推动毛绒玩具、电子线束、服装织袜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劳动者在本地就业增收。全市新社区工厂达到****家,吸纳就业*****人,实现产值****亿元,发放工资***亿元。国家《乡村振兴简报》系统介绍了**经验,得到了蒿慧杰副省长批示点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督导时,对**发展新社区工厂解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八)就业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建立“劳务组织开办到村、就业帮扶精准到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帮扶不精准、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问题。全市建成1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个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村级劳务公司,健全了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市场配置资源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户***人以上搬迁安置点设置服务窗口**个,将就业服务延伸到村、服务到人。组织召开“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场次,提供岗位**万个,达成就业意向***万人。坚持监察仲裁齐上手,全力以赴抓维权,有效保障劳动者务工收益。全市劳动监察立案结案**起,为***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万元,受理劳动仲裁案件***起,结案率100%。市人社局被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县区共同努力下,我们一手抓市场配置资源促就业,一手抓宏观政策调控稳就业,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多项典型亮点得到了中省领导批示点赞和媒体广泛报道。在此,我向大家表示崇高地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当前,国内外疫情持续反复,对就业造成的挤压和影响明显。中小微企业经营预期不稳,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稳岗位、稳就业、保就业的压力进一步凸显。这就需要我们“有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省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目标,紧盯“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任务,强化新时代**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努力扩大就业容量,持续改善就业结构,不断提升就业质量,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把牢守稳就业基本盘,为加快“建设民生为本的幸福**”而不懈奋斗。下一步,我们将在六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在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上持续用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行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10万人。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100%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100%,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调查失业率低于5.5%,新增劳动力的50%在本地实现就业,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1500家。

  (二)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上持续用力。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提升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全年争取和使用就业资金2.5亿元。坚持以六大绿色工业、六大特色农业和毛绒玩具文创(织袜)、电子线束等新型产业为重点,扩大产业带动就业效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孵化载体奖补等政策落实力度,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三)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上持续用力。针对高校毕业生、就困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统筹招录招考、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推进等政策措施,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四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作用,支持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带动就业。进一步深化苏陕劳务协作、省内劳务协作和秦巴就业联盟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失业人员对接帮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基本生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引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工作,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政策,全力以赴促进重点人群实现就业。

  (四)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上持续用力。坚持将发展新社区工厂作为培育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不断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扩大本地就业容量。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探索建立共享用工机制,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培育壮大劳务品牌,每个县(市、区)力争打造1-2个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

  (五)在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上持续用力。大规模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切实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效能,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水平,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的基础上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5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00人。

  (六)在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壮大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保障。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促进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升级。开展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50%以上的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验收。大力发展“归雁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各类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推进基层“八个一”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城市就业“15分钟服务圈”和农村就业“30分钟服务圈”,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同志们,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加巧干,不断谱写就业创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创新发展、管理规范、质优量足的总体目标,分阶段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

  (一)xx年,我县在县人民医院筹办一所单位福利性服务为主导的托育园,在县第一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招收2-3岁的幼儿。

  (二)到2022年,县主城区及各乡镇都建有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基本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题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服务内容

  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广泛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向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性、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一)依托现有幼儿园延伸照护服务。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在条件允许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

  (二)引导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照护问题。有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三)引进品牌连锁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落户我县,举办专业性、多层次、多品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利用社区用房,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居民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五)依托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健康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入户指导服务。

  三、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及备案、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信息公示、综合监管、质量评估、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一)加强准入管理。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到县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推送有关机构登记信息。

  (二)实行年检制度。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执业校验和专项检查,每年3--5月,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按事权组织相关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对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由发证机关收回登记注册书,并发布公告。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

  (三)建立县乡两级联动的日常巡查、违法查处、诚信评价等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教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共同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定期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利用互联网远程监管等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建立举办者自查、照护服务管理机构网上巡查、相关职能部门抽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每年组织一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对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

  (五)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监督作用。

  (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相应的准入标准,照护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管理的需求,配齐有合格资质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入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待遇保障。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建立起“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照护服务体系。要发挥优势、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围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引导照护服务机构科学规划和规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规划建设。县政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建、扩建等方式分期分批建设;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强用地保障。县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五)加强政策保障。县政府积极探索制定土地供应、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按规定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费用。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5

  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前两年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后三年扩规模、提质量、上层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引导作用,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服务更加高效,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策体系。

  1.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落实市内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指标的,按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县(区)级要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县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在有需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通过拓展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或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使其成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100%的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60%的乡镇;村级要以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多功能日间照料机构要覆盖90%以上的社区。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鼓励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老年餐桌建设,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家庭照护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统筹推进城乡托育服务发展。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各地依托社区(乡镇)等基层力量在城乡流动人口集聚区,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的活动培训场所,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医疗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发挥政府在托育服务上的引导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3.着力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税、融资、医养结合、人才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在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服务价格等方面积极作为,合力发展成本可负担、便捷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按照拓宽普惠化服务,强化供给渠道,谋划储备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项目,列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多途径争取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普惠托育托位3000个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等服务市场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4.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供地政策,将各类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5.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保障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需求,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市、县区要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市、县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必须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经费财政保障力度。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培训为基础,企业、协会、实地培训为主体,院校培训为支撑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托育工作者等。2025年前分级培训养老护理员5千人次,确保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培训托育工作者2千人次,确保所有托育工作者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办好医学、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保育等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托育服务,加大脱贫地区相关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城市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与脱贫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养老托育领域产教融合,支持院校和优质机构共建合办实训基地,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扩大服务供给。

  7.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建立居家养老托育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实现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建立父母育儿假制度。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8.完善居家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集中管理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做实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鼓励推广“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等模式,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坚持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在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服务对象。完善公建民营机制,引进优质养老托育运营机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探索开展连锁化运营。加强区域性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能力全覆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0.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原则,积极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优惠政策,统筹推进规划衔接、土地用途变更、项目审批等工作,着力解决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引导转养老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1.丰富普惠性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挥预算内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12.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行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各县区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

  13.推动康养融合发展。对陇南康养产业进行专题深度研究和全面论证,唱响“南北过渡带·康养陇之南”品牌,将重点区域开发成为具有传统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景观、中医药调理疗养服务等功能的健康产业体系,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支持各县区依托自身优势打造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推进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到2022年各县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4.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市内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卫生服务资源,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医疗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提升养老机构应急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5.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落实国家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应用推广工程,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一老一小”服务品牌。着力提升药品、用品、食品等产品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6.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鼓励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动适老化智能产品研究开发,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7.营造宜居生活环境。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改造加装电梯。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商场等)、公共交通等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母婴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培育形成一批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的示范性和谐社区和美丽乡村。(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四)完善监管服务。

  18.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建立覆盖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9.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重建与退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提升养老托育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0.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完善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注销一网办”系统功能,推动商事登记从“网上能办”到“网上好办”。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1.广泛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库和产业合作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积极发挥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功能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2.加强数据资源综合运用。依据国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积极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研究,认真做好重要指标年度统计,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人口趋势和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前景预测,服务“一老一小”产业发展,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和托育服务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重大政策、推动重点工程、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实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育幼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得体会篇6

  《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从三个方面报告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构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领导学、原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组、QQ组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深入解释条例的背景、目的、根据、文明行为的定义、鼓励和促进措施、保障和实施措施、法律责任等。二是扩大学习宣传垄断面,向各地各部门发行《条例》共16000本,引导众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条例》的知识率和参加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内化、外化。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者形成常态。为了加强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了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共建志愿服务团队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社、绿叶志愿协会、蒲公英爱协会等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留守儿童达800多人的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力项目,创新设计了妇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模式,直接服务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 杀者放弃了轻生,70多名想自 杀或杀害暴力者杀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树人全面推广。县教育局强调文明校园建设,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评价,帮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钮。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价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大众致富的黄歇口町毕利霞被选为省荆楚模范,被选为中国好人7月候选人的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枣木乡王章林被选为市xx模范的我县4名90后在街头接力,救治心脏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选为xx雷锋。

  3.转移风俗的效果显着。县文明委员会制定《监利县推进移动风俗,确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业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书、广播村响、移动宣传车、门神、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权复盖立体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等媒体推进移动风俗、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支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每村464.5元标准平均支付各村。每个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发行《文明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文明节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广。

  一是开展省、市文明机构评价。组织专业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机构进行中评价,取消评价分数低的机构的评价资格,以优胜劣势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机构和33个市级文明机构。二是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发行了县文明事务所《关于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部门、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为止向县文明事务所申报的部门有45个,村(社区)有58个。三是开展新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评价准备。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制定发行《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评价问题清单》通报,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自我调查、逐一整改,认真对照《xx省县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和《监利县建立全国文明县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条例》执行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合联动需要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以工作责任为中心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作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禁烟、乱画、闯红灯、乱放、违法使用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扎根。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强烈推进,也需要长期的行为培养,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逐一细分行为培养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标,形成着眼于长期、重视现在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

  (2)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建立条例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入乡村、进入校园,形成社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3)健全机制,长期推广。建立县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部门表彰本部门的文明行为人员,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优惠待遇,引导众多干部群众崇尚、学习、保护、爱护模范。

  (4)加强建设,补充短板。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载力、凝聚力和领导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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