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3篇
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1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正念占据心灵高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不投机取巧、不心存侥幸、不徇私情,完善自我,反对小我,争做大我。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这些案例都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体制漏洞没人管等问题。这些教训都教育我们,要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时要对上能约束企业领导,对下能管住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保护我们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益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群众、敬畏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
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员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要守卫底线。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2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绝大多数都是从生活行为上的不检点开始,进而发展到贪钱恋色、腐化堕落,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活行为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党的作风和形象的重大问题。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保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倡导良好的生活行为、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确保思想上不放任、行为上不出轨。
一是要培养健康情趣。站在政治高度看待业余爱好和生活情趣,做到“趣”而有度、“好”而有方,切实把情趣、爱好限制在法规纪律允许范围内,自觉抵制诱惑影响,努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防线。纯洁人际关系,大力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做到择善而交、择真而交、择美而交,不能什么样的人都交、都来往。
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矩。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一种敬畏之心,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忌;时刻牢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抓不好纪律规定落实是失职,出了问题要被问责;时刻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诚布公接受监督。
三是要管住小事小节。就是要“慎微”。要明白:“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
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3
xx月xx日,我通过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的全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观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以及认真听取党组书记、总经理***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自身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对违纪违法事件深恶痛绝,对今天后的党内生活、工作生活启迪深刻。
一、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xxx等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情令人震惊,发人深省。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肆意妄为,走上贪腐的不归路,由领导干部变为阶下囚。从中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固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法纪、制度的敬畏之心,依纪依法行事,绝不能心存侥幸。在实际工作中,应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做人先修身,修身重慎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不忘初心,注重个人修养,严把金钱关、权力关,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时刻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大意是说:一个人独处,在无人看见的地方要警惕谨慎,在无人听到的时候要格外戒惧,所以党员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把不正当的欲望、意念在萌芽状态就克制了。要求人应戒慎自守,对不正当的欲望加以节制,自觉地遵从道德准则为人行事。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人犯错常常是一念之差,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以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因此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党员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己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贵在坚持。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做榜样,务实进取,深入教学实际,做教育改革的先行者;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牵。同时,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我从思想上对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自身定位更加清晰,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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