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规定心得体会7篇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1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2
竞争不论是对国家,对民族,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来言,他都起着促进作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心得体会三篇。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3
在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有关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后,了解到这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及其它文件的学习。结合本校的实际对照《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同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二是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的《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出表率;带头落实领导责任制。三是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体会到中纪委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这次活动及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纪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时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自省,就是问问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_要求,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是否正确行使责任和权力,就是在无人监督时,更要
慎独自律,洁身自好,不能因小失大。自警,就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论是做人和做官,都要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民尽责、为国尽力、为党分忧。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格要求学校工作人员,使他们也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坚持按照_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自律,就是要用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时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座右铭。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时时处处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落实好三贴进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真正做到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要自觉抵制行为不检点、作风不端正的行为,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坚持做事先做人的道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其次强化自己的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求真务实,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禁止的要求。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4
随着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的到来,在“安全第一,消防为主”的方针下,于__年11月9日开展了全园“消防演练”活动。秋冬是火灾多发季节,一个小小的火星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夺走可贵的生命。然而幼儿作为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生命,同时也是最缺乏相应的防火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平安快乐是每位家长和教师的心愿。为了提高幼儿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懂得基本的防火常识及火灾逃生方法,本园举行了一系列的消防演习活动。
11月9日上午9点30分,每班派出一名老师学习讲座:如何防火及遇到火灾要如何应对的知识。在讲座中,我认识到火灾的可怕,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掌握的也很多,受益匪浅,让我进一步知识,也提高认识,增强了工作实践操作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掌握以下教师如何面对火灾:
1、当你面对、或者突然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冷静,认真客观的对待面前所发生一切,首先,看外环境灾情大小,怎样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是否打报警电话119,要准确汇报时间、地点、火情范围,在现场中要维护秩序,了解火灾范围内人员和一些实际情况。
2、自己在救援他人中,要首先,采取啥办法,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物体来为别人逃生,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内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放到嘴鼻子之间用来呼吸,过滤那烟雾和干燥环境,等待救援,必要时,不间断呼叫救援,千万要保持冷静态度,不能慌乱。
3、带领幼儿逃生时要教师间要相互配合,安排幼儿安全疏散,预防幼儿相互拥挤发生踩踏事件;要及时清点人数,保证每一位幼儿的安全。
4、平时要多加强幼儿的消防知识及逃生知识,加强幼儿的认知能力,培养他们面对火灾能镇静的进行疏散。
5、为了让我们新老师能全面的认识灭火器而不是当它是个摆设,还在安全的地方准备了一堆火,让每个新老师都要学会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为了让我们更好的记忆,还编了个顺口溜:一拉二压三对准,这样让我们操作起来的更快熟练。 11月9日上午,各班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课,还有教育幼儿,如果在家中发生火灾,懂得打119报警电话,教给孩子们自救的方法和相关消防安全
知识。相信通过此次“119消防演习活动”,幼儿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会得到大大提高,懂得了火灾发生时要如何逃生、如何自救,学会遇事不慌张不害怕,而是尽量保持沉着冷静。老师带领小朋友们开展了“火灾发生时,我要怎么做”的教育活动。通过把课堂教学和实际生活相结合的教育活动,幼儿们对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有了感性认识,是消防知识真正渗透进了孩子们的生活中。 上午10点30分,随着警报的响起,我班幼儿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迅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俯身,紧张而有序的按预定疏散程序下楼,跑到操场上,一个老师在前带领幼儿,一个在中间看住幼儿防止推挤,一个老师垫后以保证每个幼儿都离开教室。集中在操场后,老师赶紧点名确保每位幼儿都到齐,园长也让各班老师报出“冲出火场”的幼儿人数和班上实际来到的人数,教师不停在楼道内巡视,以保证不落下一名幼儿和教师。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全园教职工分工明确,各行其责,特别在疏散演习时,他们做得井然有序,防止了踩踏事故的发生,从报警的哨声响起到集合完成,全园共用了2分多的时间。
这次的学习让我了解到火灾的可怕,更加决心在以后的教学中,要进一步将安全教育渗透日常教学中,作为首要工作来常抓不懈,为孩子们的健康快乐成长创造安全的环境;更要让幼儿学会自我保护,安全自救的知识技能。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5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共19条,内容不多但重点突出,条文简明但精准有力,为我们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真正把组织处理工作的“含金量”展示出来。
精心组织,带头学好内容,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组工干部要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率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作风,以《规定》为镜,向党看齐、向中央看齐。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把《规定》各项内容不折不扣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使大家具体地而不是原则地掌握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把中央对组织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到事业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工作各环节。
精细研究,带头提升质效,步伐上跟进,作为上贴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组工干部必须要把牢“细”的标准,对《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逐条逐项学深读透,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情形、适用对象、相关程序,对出台重要意义做到“心中有数”,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做好充足准备,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做好组织处理中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决定、宣布实施等环节的科学设置,明确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形,落细组织处理程序及办法,增强基层操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切实让组织处理工作的实际效能得到最大释放。
精致管理,带头强化执行,行为上自觉,落实上到位。“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以更细的标准“过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将《规定》因地制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把组织处理工作“嵌入”到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重要关口”,着力突出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考察,提升选人用人准确性。要运用严管厚爱相结合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真正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
推荐访问: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九项规定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心得体会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心得 八项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八项规定心得体会2018 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严格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精神心得体会 落实八项规定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