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门牌设置方案,供大家参考。
门牌设置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乾元县门牌设置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固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规范、尊重历史、照顾习惯、好找易记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编制设置乡镇门牌,使全镇村组都有符合标准、便于公众使用的门牌地名标志,以适应我镇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二、 工作目标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从 X 年 5 月开始,用四个月时间完成乡镇门牌设置工作,即 X 年 8 月底完成全镇 16 个村的门牌设置工作,统一使用标准地名和国标门牌,单位的设置率达到 100%,居民住宅的设置率达 98%以上。
三、 职责分工
门牌设置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民政办是各村门牌设置工作的主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地名的命名承办工作和门牌编制设置工作,研究制定门牌保护和维护办法。
公安派出所要在规范户籍管理,坚持户籍登记和申办居民身份证时必须持有《门牌证》,并将《门牌证》号编制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内。
邮政部门对未设置法定门牌的单位和个人信函,可做“查无此址”处理。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请注册、年审时必须坚持持有《门牌证》。
各村委会要负责做好辖区内门牌的登记、订制收费及发放等工作。
四、 居民住宅门牌编制的要求
1、农村居民住宅门牌的地名制作内容,组合顺序为:行政村名称+居民点(或自然村)名称+数字。
一个居民点内不限户数多少,均用该居民点的名称依次编号。
一个行政村内的居民点(或自然村)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字和生僻字。
2、填发《门牌证》时,农村居民门牌组合顺序为:县名称+乡镇名称+行政村名称+组名称+居民点(自然村)名称+门牌号码。城镇居民门牌组合顺序为:县名称+乡镇(场、区)名称+街名+大门号+楼栋牌号+单元号+号牌号,以供公安部门填发居民身份证。
3、农村居民点(自然村)门牌序号,一般以主要进口为首号,或者取东头或南头为首号,然后依次排列。
4、农村较大的自然村内形成的巷道,可用中文数字冠名,然后编制门牌号码。
一个自然村内,既有东西走向(含斜向)又有南北走向(含斜向)巷道的,东西走向的用单数冠名,南北走向的用双数冠名。
5、乡镇驻地虎川村形成的村巷,可先命名路街巷里,然后编门(楼)牌。
6、东西走向(含斜向)的街巷,北侧为单号,南侧为双号;南北走向(含斜向)的街向,西侧为单号,东侧为双号。
五、 工作步骤
(一)
准备阶段 ( 一个月)
1、制定方案。拟定门牌设置实施方案,收集门牌设置相关资料,印制培训资料和相关表格。
2、建立机构。乡镇成立门牌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乡镇门牌设置工作。
3、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村委会工作人员掌握工作程序、调查统计、编制设置和有关技术规范。
4、宣传发动。组织工作专班,通过召开协调会、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门牌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民政和公安部门要联合发布公告,督促单位和个人设置门牌。
(二)调查阶段(一个月)
1、命名。对村里已形成的路街巷里,先命名报镇政府批准后,再进行门牌登记。
2、调查。以村委会为单位,按居民点、自然村、街巷进行登记,逐门逐户编排门牌号码,汇总后上报镇民政办。
3、复查。各村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门牌编码情况进行复查,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序数合理。
4、汇总。各村将核实后的门牌登记资料汇总后及时上报。
(三)制作安装阶段(二个月)
1、收费。由村委会向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门牌和《门牌证》制作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后附表)
2、订货。由村委填写订货清单,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交镇民政办汇总报县民政局审查后,由镇政府根据订货清单,严格按照 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在民政部授予地名标牌生产资质的厂家统一订货制作。
3、安装。单位的门牌及楼栋、单元、户牌,由各单位自行安装。各村居民的门牌由村委会组织安装。
4、发证。对已安装设置门牌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门牌证》,作为户籍登记、工商
注册、房产登记、邮件投递等住地详址证明。
(四)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门牌设置安装后,由乡镇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县地名设标领导小组组织抽查。
六、 经费来源 乡镇门牌设置是公共事业,利已利人,具有公益性,门牌和《门牌证》制作费按以下渠道筹措:
1、村民住宅,由个人承担;
2、单位房产由单位承担;
3、出租门面,由出租方承担;
4、在建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
附:乾元县城乡居民住宅门牌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表:
乾元 县城乡居民住宅门牌收费项目和标准
项目名称 规格(mm)
计费单位 全县统一 收费标准 楼栋牌 950×550×1.20 元/块 288.00 大门牌 630×430×1.20 元/块 135.50 小门牌 170×110×1.00 元/块 9.00 副号门牌 170×110×1.00 元/块 9.00 单元牌 180×170×1.00 元/块 14.50 户牌 100×50×1.00 元/块 3.50 门牌证
元/块 3.50
备注:标牌为铝质,采用长余辉液光材料,地名标志的内容、规格和材料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 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执行。
附表:
乾元 县城乡居民住宅门牌收费项目和标准
项目名称 规格(mm)
计费单位 全县统一 收费标准 楼栋牌 950×550×1.20 元/块 288.00 大门牌 630×430×1.20 元/块 135.50 小门牌 170×110×1.00 元/块 9.00 副号门牌 170×110×1.00 元/块 9.00 单元牌 180×170×1.00 元/块 14.50 户牌 100×50×1.00 元/块 3.50 门牌证
元/块 3.50
备注:标牌为铝质,采用长余辉液光材料,地名标志的内容、规格和材料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 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