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组通〔2020〕105号—对于开展大党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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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组通〔2020〕105号—对于开展大党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 组织部 文件

  七星组通〔2018〕105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大党建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

 根据《七星关区“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大党建、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七星考领办通〔2018〕9 号)精神,结合《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新时代先锋典型培育的通知》(七星组通〔2018〕100 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区开展推荐评选 2018 年度大党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为做好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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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组织开展大党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工作部署的迫切需要,其目的在于通过树立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激励党务工作者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推动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升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素质。

 二、名额分配 大党建先进集体从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中评选,大党建先进个人在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卫生院)、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评选。各乡镇(街道)、各工委建议推荐名额见《全区 2018 年大党建表彰建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评选条件 全区大党建先进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市委“113”战略部署和区委“1136”工作规划,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党建先进集体”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广泛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领导基层治理、善于团结动员群众、积极推动改革发展、党组织政治功能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模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组织力建设得到有效提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承办过区级以上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或荣获区级党建示范点、范本村表彰命名的可优先推荐。

 (二)“大党建优秀党组织书记”基本条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模范贯彻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勇于担当、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认可。

 (三)“大党建优秀党员干部(职工)”基本条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四)“大党建优秀村 驻村干部、 第一书记 、帮扶干部 ”基本条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带头模范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坚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帮助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建强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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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帮助抓好产业发展、帮助落实好扶贫政策、帮助抓好劳务输出、帮助创新基层治理、帮助为民办事服务,团结带领贫困群众攻坚拔寨、脱贫致富,帮扶成效显著,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22 天。

 (五)“大党建 到社区报到服务 优秀在职党员”基本条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模范作用发挥好,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实绩突出、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积极参加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大党建优秀无职党员”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创先争优,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发展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推荐程序 全区大党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结合前期新时代先锋典型培育情况,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乡镇和区直单位初步推荐。各乡镇(街道)按照七星关区 2018 年大党建表彰建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1),组织推荐。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将建议分配名额按比例扩大后,分配到所辖基

 层党组织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标准、充分征求意见。其中,乡镇(街道)推荐的先进集体主要领导及先进个人为科员及以下职级的,要征求乡镇(街道)纪委、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意见,其他推荐对象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意见。

 (二)各工委审核把关。区委党建办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推荐对象审核把关,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初步推荐对象审核把关,区委教育工委负责对中小学党组织初步推荐对象审核把关,区委卫计工委负责对卫生系统推荐对象审核把关,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对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荐对象审核把关。

 (三)区委组织部审核。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资格条件,对各乡镇(街道)及各工委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比较遴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结束后,召开部务会议研究提出表彰对象名单。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推荐过程印证资料,组织推荐对象填写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信息统计表和不少于 1000 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审批表、汇总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请于2018 年 12 月 14 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411 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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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推荐申报。

 (二)充分发动,广泛宣传。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评选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各单位党组织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原则上不得推荐被立案调查、受党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干部。

 附件:1.全区 2018 年大党建表彰建议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 2018 年大党建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区 2018 年大党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全区 2018 年大党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信息统计表 5.全区 2018 年大党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信息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 年 12 月 6 日 联系电话:8305185,邮箱:zgbjswzzbzzk@163.com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6 日印发

 共印 48 份

 附件 1 七星关区 2018 年大党建表彰建议推荐 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集体 党组织书记 党员干部(职工)

 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 到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党员 无职党员 备注 区直机关工委 10 30

  区委教育工委

 5

  区委卫计工委

 4

  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

 4

  市东街道 1 1 1

 3

  市西街道 1 1 1

 3

  洪山街道 1 1 1

 3

  麻园街道 1 1 1

 3

  碧阳街道 1 1 1

 3

  碧海街道 1 1 1 1

 1

 大新桥街道 1 1 1 1

 1

 德溪街道 1 1 1 1

 1

 观音桥街道 1 1 1 1

 1

 三板桥街道 1 1 1 1

 1

 阿市乡 1 1 1 1

 1

 层台镇 1 1 1 1

 1

 小吉场镇 1 1 1 1

 1

 普宜镇 1 1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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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区直机关推荐的先进集体为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机关党委、或党支部,乡镇(街道)推荐的先进集体可以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也可以为村(社区)党组织,如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可不推荐。

 龙场营镇 1 1 1 1

 1

 大屯乡 1 1 1 1

 1

 田坎乡 1 1 1 1

 1

 海子街镇 1 1 1 1

 1

 何官屯镇 1 1 1 1

 1

 单位 先进集体 党组织书记 党员干部(职工)

 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 到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党员 无职党员 备注 八寨镇 1 1 1 1

 1

 田坝桥镇 1 1 1 1

 1

 水箐镇 1 1 1 1

 1

 对坡镇 1 1 1 1

 1

 大银镇 1 1 1 1

 1

 长春堡镇 1 1 1 1

 1

 撒拉溪镇 1 1 1 1

 1

 杨家湾镇 1 1 1 1

 1

 放珠镇 1 1 1 1

 1

 野角乡 1 1 1 1

 1

 青场镇 1 1 1 1

 1

 大河乡 1 1 1 1

 1

 燕子口镇 1 1 1 1

 1

 林口镇 1 1 1 1

 1

 团结乡 1 1 1 1

 1

 生机镇 1 1 1 1

 1

 亮岩镇 1 1 1 1

 1

 清水铺镇 1 1 1 1

 1

 鸭池镇 1 1 1 1

 1

 朱昌镇 1 1 1 1

 1

 千溪乡 1 1 1 1

 1

 田坝镇 1 1 1 1

 1

 阴底乡 1 1 1 1

 1

 2.到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党员推荐对象为区直部门参加社区服务党员,由市东、市西、麻园、洪山、碧阳街道办事处推荐。

 3.推荐的无职党员可以为村(社区)两委中的党员。

 附件 2 全区 2018 年度大党建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奖惩情况

 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400 字以内)

 — 10 —

  征求意见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党建办/各工委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 A4 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 3 全区 2018 年大党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近期 2 寸免冠蓝 民

 族

 政治面貌

 — 12 —

 籍

 贯

 出生日期

 底彩色照片)

 工作单位和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推荐类别 □党组织书记

 □党员干部

  □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 □到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党员

  □无职党员(在对应栏划勾)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个人简历

  奖惩情况

  主要事迹/推荐理由(400 字以内)

  征求意见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党建办/各工委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意见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 A4 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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