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8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6:26:33

篇一: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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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的管理,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党建经费包括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的年度预算经费、各基层党组织在各类评建活动中获得的奖金和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等。

  (二)立足实际、专款专用。党建活动经费要确保用于加强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表彰先进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三)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由党委或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创新活动项目的党支部倾斜。经费使用要按照预算先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

  二、使用范围和标准

  (一)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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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员、党务干部培训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等;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4、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

  5、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

  6、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7、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8、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

  (二)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总局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2、讲课费,参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执行。

  3、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三、活动组织

  (一)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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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四)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本市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五)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

  (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总局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上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四、经费管理

  (一)党建经费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由各党组织书记统筹协调,严格把关。活动经费审批程序和权限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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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建活动费用报销手续的办理按局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建立专用账册制度。使用经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

  (四)建立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应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活动经费的收入、开支情况。

  (五)建立检查制度。党委应每年对党总支、支部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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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规定:

  党费的使用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单位挪用、借用、占用和个人随便动用党费;严禁用党费请客送礼;严禁用党费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党费应合理计划,量入为出。注意节约,防止超支,反对浪费。要尽量把钱用好,较多地为基层党员服务,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党费的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如党员教育的学习材料费,党员培训的场地租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这主要是指购买供党员学习的政治理论书籍、有关的业务工作的辅导资料、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工具书以及订阅党刊、党报等。

  (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费用。这主要是应用于开展这一活动的组织费用,不用于个人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这是指那些不能从单位行政补助费中解决的特别困难补助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党费中开支。

  2.党费的管理

  加强党费的管理,要健全和认真执行党费的管理的各项制度。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2)凭证收支,党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有原始凭证。党小组、兑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原始凭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方才有效。支部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时,应填写《基层党组织党费现金交款单》。

  (3)按月上缴。党费应按月逐级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专款专用,支部使用党费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并且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将党费用于本支部党务活动的必要开支。

  (5)及时统计。支部的党费帐目要按月登记,及时统计,如党员直接交纳数、各党小组交纳数与支部上缴上级党组织数是否一致,各党小组本月上缴额与上月上缴额有无非正常增减,支部使用党费有无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统计。

  (6)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也可组织党小组自查、互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党小组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完备,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以接受党员监督。

  (7)定期报告。每年终支部要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收取、管理、使用的情况。报告应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缴、管理、使用的情况;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违反规定的典型事例;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8)严格管理。党费要单独设帐,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不要按个人名义或其他款项存人银行。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堵住漏洞,党员贪污党费或变相贪污党费是—种性质恶劣的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贪污党费的党员要从严处理。视其贪污数额、情节和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____元以上的党费,由机关党委代收,通过省委组织部全部转交中央组织部并给本人出具收据。

  (三)交纳党费的要求。

  1、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月。

  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的使用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补充开支。

  (二)用于党员开展党员教育的刊物、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三、党费的管理

  (一)要建立会计专户。机关党委要指定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建立账簿凭证,记载收支情况。

  (二)单独立户存放。要在中央组织部规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设党费专户存放。办公室一般不存放现金,支出____元以上要用转账支票。

  (三)严格管理。在规定的党费使用范围内,党费的支出由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厅领导审批签支。

  (四)党费的检查报告。机关党委每年底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向党员大会或以通报形式书面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情况;党费开支和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措施等。

  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月交纳党费=[岗位(技)工资+工龄津贴+地区补贴+月度基本奖金—(养老、医疗、住房三项基金之和+个人所得税)]____相应比例

  3、劳务工党员的党费交纳标准为。月交纳党费=(月薪酬-社会保险费-税金)____相应比例。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

  一、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家属党员和复转到企业没有正式分配工作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____元。

  6、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____元以下(含____元)的按____%交纳党费,____元以上的按____%交纳党费。

  7、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中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____元。

  8、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____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由公司党委组织部上交省委组织部,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6、党总支(支部)每月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缴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出据收费(党费)凭证,作为总支(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党费情况的依据。

  17、党费的上缴

  (1)党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委的厂(处)单位上缴比例为____%。

  (2)党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委的厂(处)单位上缴比例为____%。

  (3)党组织关系在宁夏自治区党委的厂(处)单位上缴比例为____%。

  各厂(处)级党委每年按规定比例向公司党委清缴一次,党费清缴工作必须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完毕。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1、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各厂(处)单位党委应建立“两专三定”的党费管理制度:即党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台帐,要定期公布,定期检查,定期清理。

  2、公司及各厂处单位收缴的党费现金一律由财务部门建立专门台帐,经办管理。动用党费应坚持党费使用规定,严禁乱用滥支党费。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厂处单位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公司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4、本制度施行后,以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____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含____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____元以上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____元以上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____元以上(税后)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____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____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违____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三、党费的使用审批

  1、党费使用原则。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管理人员的责任。党费管理工作由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党费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3、审批权限。按照党费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开支在____元以下的,经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书记审批签字。开支在____元以上的经工委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后,上报县委组织部领导审批。

  4、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严禁违____费使用范围挪用、滥用党费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检查

  机关工委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各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机关工委每年在____月底和____月底前,分别就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一是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二是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三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二)

  为了加强实业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群各部门

  工作职能,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

  能,现制定。

  为规范党群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计划性,不断交流经验、总结提高,更好地发挥党群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主持

  党总支负责人主持。总支负责人缺会可委托党群工作科负责人主持。

  三、参会人员

  党总支负责人、党群工作科全体人员、各支委委员、各支部党群干事。

  四、组织及会议记录

  党群工作科。

  五、内容

  1、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会议、文件精神、决定、决议及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围绕厂生产经营和管理发展,研究部署党群系统阶段性、专题性、经常性工作。

  3、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4、各支部汇报工作。

  5、其它需要研究的问题。

  六、要求

  1、党群工作科负责会议纪要起草下发,并督促按计划落实工作。

  2、会议实行请假制度,支部负责人有事要向党总支负责人请假,其他人员要向支部和党群科请假。无故不请假也不参加会议的,按厂劳动纪律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党政联席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内容

  1、讨论研究行政科级干部的任免和政纪处分。

  2、党政领导认为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

  二、时间和议题

  1、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会议议题: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会议议题。

  三、会议主持

  党政联席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

  四、出席人员

  厂总支委员、厂级领导、厂综合办负责人列席。

  五、会议通知

  综合办办或党党群工作科负责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

  六、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必须有厂半数以上领导到会方能进行,党政主要领导有一人缺席时不能召开会议。

  2、凡未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题的临时议题,一般不进行讨论。

  3、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安排,汇报有关情况。

  4、参会领导就议题开展讨论,明确表明自己的观点。

  5、党政主要领导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做出决定。

  七、会议纪律

  1、党政联席会是厂研究有关工作的重要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研究与参会人员有关的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3、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讨论情况。

  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参会人员不得在其它场合发表与会议决定不一致的意见。

  八、会议记录

  1、综合办、党群工作科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记录本的保管。

  2、党政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做好会议的落实工作。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四)

  一、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做到按时召开、形成制度,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召开,要事先通知。

  二、例会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议题,认真听取各位党员前段的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下段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搞好党政分工,不能用生产性会议或其它形式的会议代替。

  三、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调阅。

  四、例会由党组(支部)书记主持,每次例会出席率要保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请假,党组(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

  五、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好例会纳入党组(支部)工作日程,并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例会形式,丰富例会内容,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例会的质量和效果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

  ____年____月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工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局党委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我们对以上工作机制将不断完善,修改充实,切实加强我园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理党员,教育党员,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思想政治保障。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

  ____年____月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支部党建活动情况,使支部工作得到上级党组织的及时检查和指导,特制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一、支部年初向党组报送党建工作安排,时间在三月底前。要求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既具有高标准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每季度向党组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面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内容主要为党支部职责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及其成绩效果。

  四、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措施。

篇三: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范文

  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党费的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党费由街道____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建立会计专账。党费帐户在财政科单独设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3、单独立户存放。党费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街道工委应每年至少检查____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街道工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____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费的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____、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____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两新”党____实行党费全额返还。每年____月份,街道党工委按上年度“两新”党____党员实缴党费全额返还,计入“非公领域返还”支出科目。各

  “两新”党____使用返还党费时,应向街道工委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党费返还只能通过正式票据以报帐方式使用,不可使用内部往来收据。结余的返还党费,不得跨年度使用,由街道工委统筹安排。

  5、对违____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____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后的____日内,将《处分决定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党____,其中《处分决定书》应同时抄送相应的____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

  (二)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根据____、刑事____书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建议书;

  (三)____协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家____工作人员的职务,或接受本级____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____的辞职请求。

  (四)未按规定执行有关人员停职____期间、逮捕后或行政、刑事处罚后的工资发放标准的;

  (五)违____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规定,确定考核等次的;

  (六)收到刑事____书或____后,未及时按党员____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政府及____人事、劳动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的。

篇四: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院行政经费列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活动经费按各党支部(党总支部)上年度上缴党费的60%的比例划拨。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计入本单位成本。

  第二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配套完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的更新完善。

  (二)党员“七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员七一表彰。

  (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费,主要用于党员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支出。

  (四)党支部书记培训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以上第(一)至(四)项费用由党委组织部控制,其中第(一)项费用,可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规划实施。

  (五)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费,主要用于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六)开展党建活动费,主要用于党支部(党总支)党建活动和聘请教师授课等费用的支出。

  (七)资料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学习所需资料等费用的支出。

  第三条?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活动的专项经费,由院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2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给各党支部(党总支),并报财务科备案。各党支部(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于每年3月底前将党建活动计划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活动,策划主题鲜明、有创新、有模范带动作用的党建活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年度。各党支部(党总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要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附件1),报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按使用范围和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做到经费不超。

  (四)活动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2),连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各党支部(党总支)所有活动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费用由院党委组织部及财务科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XX单位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办理费用核销。财务科凭

  《XX单位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及正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五)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记录本单位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明细。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同时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支部(党总支)目标考核及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XX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

  2.《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篇五: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制订依据

  本制度根据?____市委____印发?____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____通知?(沪委办?____?____号)关于“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财力支撑机制,将基层党建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和?____市委____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____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____通知?(沪委办?____?____号)关于“各区县党委要把党员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精神制订。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____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统筹安排、适当倾斜。党建经费应根据基层党____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农村、社区、“两新”____和其他财力相对困难的基层党____倾斜。

  3、以财政拨款为主、党费留用为辅。基层党建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同步增长,财政拨款和党费一起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4、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____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三、使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党建经费是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和奖励先进的基层党____、优秀的____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____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7、党建理论的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

  8、确保基层党____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

  9、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____规范化建设等;

  10、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四、核算标准

  各基层党____党建经费原则上按照党员年人均____元标准核算。村、居民区、“两新”党____党建经费核算标准具体如下:

  (一)村、居民区党____

  党____建制的党员人数在____人(含)以下的按不少于____元/年标准;党员人数在____人(含)以上的按不少于____元/年标准外,每增加一名在册党员,相应增加____元/年的经费。

  (二)“两新”____党____

  按照每个党支部不低于____元/年,“两新”____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用于开展党建工作;每个党支部负责人的工作补贴____元/月。

  五、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由各单位的____部门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____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____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并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应当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____讨论决定,并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程序。

  3、各单位____部门要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于每年____月底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区____报告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接受区____定期或不定期安排的检查,或委托

篇六: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文章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

  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

  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

  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二、党费的使用

  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的管理

  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

  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

  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第四条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

  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五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六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七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递交到集团党委,通过区委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一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章

  党费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四条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五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六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七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篇七: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

  (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

  (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的资料费用。

  (八)门票费是指党员学习、参观活动集中购买的门票费用。

  (九)讲解费是指聘请专业人员为党员学习、参观进行讲解的费用。

  四、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讲课费,参照东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参照东城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五、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

  七、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机关党委、各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八、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九、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费严禁用于以下用途:

  (一)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二)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三)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四)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

  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八)转嫁和挪用党建活动费用。

  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编制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

  十一、各党支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上报局党组审批。

  十二、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局党组和财务部门批准。

  十三、各党支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机关党委备案。

  十四、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十五、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六、局党组、纪检部门应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篇八:党费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党组织的财务监督和制约,保证党组织的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组织财务制度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建经费的管理范围和内容

  党建经费主要由党组织管理,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务活动和党员服务等相关工作。党建经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发放党费、组织党员进行党务活动、开展党员培训和学习活动、党建宣传、表彰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党员联系服务等。

  二、党建经费的管理程序

  1.党建经费申请: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制定相关计划和预算,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党委申请党建经费,并提供计划、预算和相关申请材料。

  2.党建经费审批:上级党委根据情况逐级审批、指导和监督,对下级党组织提出的党建经费申请进行审批和批准。

  3.党建经费核算:党组织应当建立规范的党建经费收支核算制度,并对党建经费的收入、支出、结余等等进行核算和管理。

  4.党建经费使用:党组织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规范、严格地使用党建经费,并做好相关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

  5.党建经费监督:党组织应严格遵守党建经费管理制度,保证党建经费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并接受党委、纪委、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党建经费的收支管理

  1.党建经费的来源:党组织党费和相关资金等。

  2.党建经费的支出:包括党员培训、会议开支、宣传费用、节日慰问、党组织建设、党员服务服务等。

  3.党建经费的结余:党建经费的结余应当上缴财务部门,遵守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归口。

  四、党建经费的使用原则

  1.合法:党建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党内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合规:党建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核算、使用、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3.合理:党建经费的使用应合理、经济、节约、高效。

  4.透明:党组织应当充分保障党员和组织成员关于党建经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接受上级党委、纪委、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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