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通过对国家免费宫内节育器(IUD)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为免费IUD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依据。方法:在12个县市144家计生服务和卫生医疗机构中进行了使用和管理情况调查。结果:免费IUD占总放置例数的比例中,计划生育系统比例高。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的质量良好,但有浪费现象存在。结论:提出要加强宣传、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培训等七条对策措施。
【关键词】免费宫内节育器;使用;管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全州辖12个县市,其中有1个县级市、3个民族自治县。截止2012年,全州总人口数为34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数为7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0.5%,使用宫内节育器人数为4.7292万人,占已婚育龄妇女数的6.65%。宫内节育器(IUD)作为一种高效可逆的长效避孕方法,正受到越来越多育龄群众的欢迎。本次专项调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调查员和个别帮助指导的方法,对部分县市进行指导。调查回顾时间为3年,历时2个月,于2013年5月16日圆满完成。
1 调查对象
调查样本为12家县(市)级计生服务机构,74家乡(镇)级计生服务机构,15家县级医疗单位,43家乡(镇)卫生院,24家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共168家机构。
2 结果
2.1 免费IUD占总放置例数的比例中,计划生育系统比例高。抽样调查了53家机构,159次记录,其中计划生育系统34家,102次记录,医疗卫生系统19家,57次记录。
2.2 影响免费IUD放置因素诸多。一是部分经济条件好的育龄妇女对免费提供的IUD质量存在怀疑,不易接受。二是随着近年来剖宫产人数的增加,疤痕子宫增多,子宫的复旧与顺产子宫复旧有所不同。三是免费IUD本身的质量问题,如T型环(球头)取出时球头易滞留于宫腔,不易取出。放置器可塑性较差,在子宫位置处于前倾、前屈或后倾、后屈时,IUD不易放置到子宫底部。花式环套管与管芯间隙过窄,导致取管芯时尾丝下移。含铜宫腔型环的放置器与IUD的接触点过于松动,易致移动或掉落等。
2.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的了解比较全面,医疗卫生部门技术服务人员的了解程度要相对低一些[1]。抽样调查了53家,其中一家是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临床医生,无法开展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34家计划生育系统对免费IUD的认识中说对五种以上的有20家,说对四种的有7家,说对三种的有7家。19家医疗卫生系统对免费IUD的认识中说对五种的有1家,说对四种的有4家,说对三种的有5家,说对三种以下的有9家。计划生育系统中94.34%的机构认为有必要使用一次性放置器,在医疗卫生系统中这个比例为94.7%[2]。计划生育系统中的临床医生总是向每位选择上环的育龄妇女优先推荐使用免费IUD的占79.4%,经常向每位选择上环的育龄妇女优先推荐使用免费IUD的占20.6%,医疗卫生系统中的临床医生总是优先推荐的占36.8%。
2.4 大多数人认为国家免费提供的宫内节育器的质量良好。9.4%认为T型环包装不易撕,5.7%认为元宫环包装不易撕,15.1%认为元宫环放置时较难,3.8%认为T型环放置时较难,17%认为元宫环支撑力太差,11.3%认为MCu375有效期短。
2.5 痕迹资料保存不完整。大多计生服务机构都有明确的放环记录,记录放置环的类型,但对取环情况无明确记录,只记录取环时间但无类型,所以在填写调查表时无法准确回答。
3 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与设想:
3.1 加强对育龄群众的科普知识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育龄妇女了解和掌握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保健知识,真正做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不断提高育龄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宫内节育器对身体造成的不良影响。
3.2 加强对药具规范化管理目标责任的考核:围绕《云南省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关于县级药具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及上级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对药具规范化管理目标责任的督查考核。
3.3 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及能力的培训: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基层服务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和咨询技巧,掌握各类宫内节育器产品特点,帮助育龄妇女选择最为适宜的产品,严守操作规程,减少不正确操作给育龄妇女带来的痛苦,为育龄群众身心健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4 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建议国家免费提供新、好、优的宫内节育器,减少育龄妇女反复更换宫内节育器的痛苦和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3.5 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育龄妇女基础台账上,完整登记放置宫内节育器的类型、放置时间、使用期限及更换时间,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
3.6 认真做好定期随访工作: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时更换到期的宫内节育器,避免发生意外妊娠以及造成节育器嵌顿、节育器异位等后遗症,确保育龄群众的避孕效果和生殖健康。
3.7 建立健全免费宫内节育器在医疗卫生单位的使用监管机制:调查中发现免费宫内节育器在医疗卫生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使用单位随意性大,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3]。
参考文献
[1]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与信息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常用数据手册[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0:186-188.
[2]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技术服务司.江苏省部分农村地区宫内节育器使用状况及避孕效果调查 [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1,11(19):658 -661.
[3]李瑛,王兰明,张世琨.避孕药具不良事件监测与防治[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