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发言材料
–创新机制 建管并重
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目标,创新机制,建管并重,不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国、全省相继在**召开了水利工作现场会。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先行先试,加快水利建设强基础。早在2011年初,**即确立了“把水留住、把水连通、把水用活、把水管好”治水思路,对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进得科学规划,以解决群众需求为重点,以健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目标,编制了《**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注重把农田水利兴修作为重要突破口和有力抓手,大力加快塘坝扩挖、河沟清淤、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建设。几年来,累计扩挖4028口塘坝,更新改造120处4283KW的农村集体泵站,清淤258条680公里的沟渠,改造中小灌区5处,完成投资3.68亿元,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2.8万亩,有效灌溉率由原先的61.4%提升到70.5%。
(二)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一金一费”,撬动社会资本助建管。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加大政府推动和扶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形成政府、社会投资者、用水群众等多元主体共同投资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一金一费”,即水利建设奖补资金和工程管护补助经费。“一金”主要用于塘坝扩挖、河沟清淤等工程,按审计决算工程量的2/3直接奖补项目实施主体;“一费”主要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经费奖补,县财政为此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落实兑现“一金一费”,进一步鼓励、调动了村队集体、家庭农场、养殖种植大户、用水者协会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
(三)创新建设模式,推广“泵站串塘”,贯通水利盲点增效益。**地处江淮分水岭脊背,岗岭地区尚有不少水利死角村、死角组存在“断头渠”“虚线沟”等水利“末梢盲点”问题。为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根据地形、水系特征,探索出“一个泵站+压力管道+数个塘坝和水库”的“泵站串塘”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模式,把星罗棋布的沟、渠、库、塘等水体和农田连接贯通,同时对小型水利集体泵站更新改造,对周边水系内的塘坝、沟渠等水体进行配套扩挖和清淤,实现了“水系相连、把水连通,以丰补欠、把水用活”,破解了长期以来“闲时水长流、用水恨水少”的用水困境。目前,已建成“泵站串塘”工程45处,利用“泵站串塘”串连起252口塘坝、连接小型水库6座,全县已有10万亩岗岭地摆脱了过去“靠天收”,实现了“旱涝保收”。
(四)完善“三员四级”,健全服务体系,提升管理能力作保障。按照“健全职能、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思路,优化资源整合,成立6大乡镇水利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站,着力构建以“三员”(中心站水利员、村级水管员、用水协会会员)为主体,以“县水利部门指导、乡中心站负责、村水管员配合、农民及用水者协会等用水主体参与”的四级基层水利利便民服务体系。通过加强站点设施和技术人员配置,改变了以前一个乡镇一名水利技术人员单打独斗、单兵作战的局面,实现了水利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零距离”便民服务,为水利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服务保障。
(五)颁发“两证一书”,着力明晰水权,深化产权改革激活力。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改革,即:新建和改造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定产权主体,颁发产权证;落实管护主体,颁发使用证;明确各方责任,签订管护协议书。把资金投入、建设管理、建后管护三个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兼顾投资者、建设者、所有者、管护者各方利益,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和投资者的管护责任,让投资者吃了“定心丸”。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开展水利设施产权和使用权证抵押贷款试点业务,进一步激发了各方投资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态势良好、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改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程序知晓度低,投资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等待思想。二是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困难。部分小型水库和集体泵站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和投资主体等原因,产权难以界定;部分已经明确管护主体的塘坝泵站,管护责任也不能有效落实,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三是工程管护经费保障不足。一方面财政奖补资金拔付程序繁琐,而且随着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数量的不断增加,县级奖补资金已明显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小型水利工程投资主体资格不符合目前金融单位贷款政策规定,水利设施产权和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办理困难,影响了社会投资者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的积极性。四是相关部门统筹协调不够。水利设施的建设必然要占用部分土地,而土地部门对这些违规建设要按政策拆除,这样两部门就产生了矛盾,即浪费时间,又损失财产。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激发群众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广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晰水利设施产权归属,落实责任主体。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改革责任主体和改革范围,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加强工程维修养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三)简化奖补资金支付程序,确保及时到位。建立与产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奖补资金支付程序,工程补助款的兑付权下放乡镇财政所,由乡镇政府和乡财政所直接兑付,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联合监管。
(四)加强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化解用地矛盾。政府应统筹部署,把水利部门的用地规划纳入到土地整体规划之中,使水利设施用地合法化,这样既解决了用地矛盾,又使产权明晰。
(五)强化协商与服务,争取宽松信贷政策。政府要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充分协商,有针对性地放宽信贷条件,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小型水利工程抵押贷款方式,为广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者贷款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