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集团党委“重大问题”清单(公司)(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集团党委“重大问题”清单(公司)
一、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的事项清单
(一)重大决策事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重要措施;
2.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事项;
3.企业破产、改制、上市、投资参股、重大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4.企业资产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管理制度修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确定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6.企业薪酬分配、考核、奖惩、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
7.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8.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主要措施和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重大事项;
9.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调整;
2.向控股、参股公司委派或更换、推荐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等事项;
3.企业重大项目负责人选聘、任免等事项;
4.企业中层及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等事项;
5.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事项;
6.其他重要人事管理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2.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
3.集团系统外对外担保项目;
4.进入省、市政府交易场所的招标投标项目;
5.单项资产租赁年租金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6.单项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变更和5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工程变更;
7.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1.集团年度融资计划;
2.计划外重大融资事项;
3.单笔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对外捐赠、赞助;
4.与战略合作金融机构以外开户或与无融资等业务合作关系的战略合作金融机构的开户;
5.投资及融资计划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xx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明确的重大事项清单
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备案事项和报告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市国资委直接审批事项
(1)集团公司、重要所属企业章程的制定及修改,市属国企企业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股权结构以及议事规则调整等重大修改的事项;
(2)市属国企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
(3)市属国企之间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协议增资;
(4)市属国企公开转让评估价值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的资产或产权(不含不动产)、超过该企业净资产5%(含)比例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
(5)市属国企转让评估价值5000万元以内的不动产;
(6)主业处于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公益领域或主要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所属企业的增资;
(7)市属国企单笔资产损失核销100万元以下;
(8)市属国企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导致标的企业控股性质发生变化且股权投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下;
(9)定编市属国企内设机构调整、领导职数及员工编制的使用;
(10)定编市属国企员工由所属承资企业调动至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间的调动;
(11)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所属一级承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12)集团公司所属一级承资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聘任;
(13)集团公司班子成员的出国出境;
(14)相关审批事项中涉及审计、评估的核准。
2.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事项
(1)集团公司市管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兑现方案;
(2)集团公司工资总额计划;
(3)市属国企主业确定及调整;
(4)市属国企的上市、申请破产;
(5)市属国企公开转让评估价值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产权(资产)转让行为(不含不动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6)市属国企转让评估价值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不动产;
(7)市属国企与其他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协议增资;
(8)集团公司的增资;
(9)市属国企单笔资产损失核销100万元及以上;
(10)市属国企注册资本变动导致企业控股性质发生变化;
(11)市属国企向境外投资;
(12)市属国企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导致标的企业控股性质发生变化且股权投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含)以上。
(二)备案事项
1.市属国企发展战略与规划;
2.集团公司市管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3.市属国企年度全面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数据;
4.市属国企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5.市属国企重大会计制度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市属国企制定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党建人事管理、考核薪酬管理、投融资管理、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担保管理、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审计等制度;
7.市属国企章程规定需备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或有事项;
8.定编市属国企年度员工招聘需求计划、员工招聘方案;
9.定编市属国企员工由集团公司调动至所属承资企业,以及所属承资企业间的调动;
10.集团公司中层及所属一级承资企业班子成员的任免;
11.市国资委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事项
1.市属国企年度投资计划、融资计划、资金平衡计划及年度调整计划;
2.市属国企的投资、融资、国有资产交易和对外担保等事项;
3.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和负责人薪酬兑现情况;
4.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工资总额审批和执行情况;
5.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市委市政府派驻的国有产权代表等重大事项报告;
6.市属国企对各类审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及完成情况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报告;
7.市属国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8.市属国企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报告和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分析
报告;
9.市属国企年度重大事项决策及实施情况报告;
10.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出具的监管报告;
11.重大事项审批后的执行情况;
12.集团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13.集团公司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
14.定编市属国企员工招聘的结果及名册;
15.集团公司中层副职以上人员、所属一级承资企业班子成员的奖惩、辞退等情况;
16.影响市属国企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的事项;
17.市属国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18.市国资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