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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财〔2019〕3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2011〕4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湘财绩〔2012〕22号)和《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蒸政发〔2015〕12号)、《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蒸政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县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提高我县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对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预算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5+1)
主要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管理5个管理层面和加分项,对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基础工作(15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单位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抓。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财政和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向财政部门及时报送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和信息等。
各单位要逐步规范和完善本部门或行业管理普遍使用的共性评价指标体系与个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绩效目标管理(25分)
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绩效目标应清晰明确、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绩效指标应尽量量化和细化到三级绩效指标,且能清晰反映项目绩效实现程度。
预算批复下达后,绩效目标信息应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绩效监控管理(20分)
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在7月中旬、10月中旬两个时间节点前,完成上半年、第三季度的监控报告,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及相关资料。
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实现的项目要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
(四)绩效评价管理(25分)
1.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具体部署,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出具绩效评价报告(附评分表)并报送财政部门。
评价指标要科学完整、细化量化,充分反映项目绩效和目标实现程度;评价标准描述清晰、分档合理,指标权重分布合理;评价报告要完整、规范、客观、公正,能总结、反映绩效状况,发现、披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所提解决措施和建议针对性强并合理可行。
2.各单位要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项目单位(或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任务。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把握评价质量。自评得分与财政复评或重点评价评定得分误差要控制在10分(含)以内。
4.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非涉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五)评价结果应用管理(15分)
1.各单位应主动提交年度预算绩效报告,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财政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纠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2.各单位要对绩效管理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3.各单位要充分应用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支出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加分项(5分)
1.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调完成现场质询、勘察、调查、签证等事宜,确保重点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2.各单位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将重点评价或再评价报告在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考核材料。认真完成年度自我考核,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考核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具体实施。
(一)单位自评
年度终了,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采取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自评,对照《衡阳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考核评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元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递交绩效评价股。书面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2.对评分表中各项自评得分的逐项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项不记分);
3.相关证明材料的目录,有关数字口径的解释;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各单位对书面报告、考核评分表、佐证材料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报送书面报告、考核评分表和佐证材料的,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
各二级预算单位与主管的一级预算单位的考评计分按3:7的比例计入主管部门预算绩效工作考核评分。
(二)财政考核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采取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书面报告、考核评分表和佐证材料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分值为100分、加分值为5分。根据综合得分(S)确定优、良、中、低四类评价考核等级。优(S≥90)、良(90>S≥80)、中(80>S≥70)、低(S<70)。
(二)县财政局对考核结果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对考核结果名次靠前或考核等级为优的预算部门和单位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名次靠后或考核等级低的预算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督促。
(四)考核结果,报送县绩考办,纳入县绩考办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评估,并作为相关经费安排和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
五、本办法从2019年度起施行。
附件: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衡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印发
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9年度)
单位(盖章):衡阳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所填报时间:
考核内容 | 基准分值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得分依据 | 评定得分 | |
基础工作(15分) | 组织保障 | 2 | 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职责明确 | 2 | ①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1分; ②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并成立协调小组,1分。否则对应扣分。 | 2 | |||
领导重视 | 3 | ①主要领导就推进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每次分;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预算绩效工作,每次1分;③有明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及时报告人员变动情况,分。 | 3 | |||
制度建设 | 3 | 制定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绩效管理具体落实方案、实施细则(办法)、操作规程、配套措施、问责管理等,每项1分,最多3分。 | 3 | |||
宣传推进 | 1 | 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财政和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每次分;在刊物发表或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和信息被采用,每篇分。 | 1 | |||
指标体系 | 4 | 建立本行业、本部门普遍适用的共性评价指标体系的,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建立本部门项目支出或特定支出的个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每项分,最多3分。 | 2 | |||||
绩效目标管理(25分) | 报送要求 | 3 | 按规定时间申报绩效目标,3分。逾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报送每天扣分,少报一个项目或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未报送的不得分。 | 3 | ||
质量控制 | 3 | 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内容完整、数据合理可靠、佐证资料齐全、文本格式规范,3分。否则相应酌情扣分。 | 3 | |||
2 | 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等相关规定,2分。 | 2 | ||||
6 | ①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含总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设定符合部门和项目特点,2分; ②绩效目标描述清晰明确、分解细化,2分; ③申请资金与目标匹配,2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
6 | ①绩效指标量化和细化到三级绩效指标的,2分;②绩效指标值有明确标准,2分; ③绩效指标能清晰反映绩效实现程度的,2分。否则不得分。 | 3 | ||||
管理规模 | 2 | 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或单位覆盖率。得分=(实际申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或单位个数应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或单位个数)2。(4舍5入保留少数点后1位数) | 2 | |||
目标公开 | 3 | 按要求在党政门户网站将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3分。否则不得分。(请在此表下方填报公开网址,未填报视为未公开) | 3 | |||
绩效监控管理(20分) | 监控制度 | 2 | ①建立绩效监控制度,1分; ②有效执行监控制度,1分。 | 2 | ||
监控实施 | 10 | ①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汇总分析,按要求提交跟踪监控表,每次3分,共6分; ②监控表附相关佐证资料的,每次2分,共4分。单次所提供信息内容每少一项扣分,逾期报送每天扣分,表报资料不全一次扣1分,缺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7 | |||
监控治理 | 3 | 预算执行符合财政确定的序时进度要求,3分。每季度低于(或高于)1个百分点扣分;非特殊原因预算执行严重滞后的不得分。 | 3 | |||
5 | 绩效目标如期实现,5分。目标无效,不得分;目标偏离未纠正和预期目标未能完成,视情节酌情扣分。 | 4 | ||||
绩效评价管理(25分) | 组织实施 | 2 | 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和召开会议,布置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2 | 对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修改、完善,并提出审核意见,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2 | 按要求组织、指导、督促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自评个数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2分。每少一个扣分,扣完为止。 | 2 | ||||
报送要求 | 3 | 督促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含电子版),3分。逾期报送每天扣分,少报一个项目或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未报送的不得分。 | 3 | |||
质量控制 | 1 | 年度内将县委政府对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按相关文件设置对应绩效指标,1分。否则酌情扣分。 | 1 | |||
1 | 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或属于民生项目或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2 | 评价指标体系完整,评价指标结合项目实际予以细化、量化,能较好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2 | 绩效评价报告和相关表格符合格式要求,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公章、责任人签字等),2分。每缺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 2 | ||||
2 | 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结构规范、数据部分符合逻辑,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评价结论、问题建议等各项内容节点清晰,表达明确、合理可行,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2 | ①项目绩效归纳合理、陈述明确,与指标体系特别是反映项目实际绩效的指标有较好的关联度,1分; ②能用图表、照片等形式直观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1分。 | 1 | ||||
3 | 认真开展绩效自评,3分。自评得分与财政复评或重点评价评定得分相差1分扣分,误差≥10分,不得分。 | 2 | ||||
报告公开 | 3 | 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报告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3分。(请在此表下方填报公开网址,未填报视为未公开) | 3 | |||
评价结果应用管理(15分) | 绩效报告 | 4 | 主动提交年度预算绩效报告,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财政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纠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4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
整改落实 | 3 | 及时整改落实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或评价报告未提出整改意见的,3分。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不整改不得分(不报送整改措施视同不整改)。 | 3 | |||
2 | 向财政部门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应用形式 | 6 | 以文件、制度等形式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下年度预算、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政策制度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6分。无应用的不得分。 | 4 | |||
小计 | 100 | |||||
加分项(5分) | 协调配合 | 2 | ①按质、按量完成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重点评价配合工作,及时提供财政重点评价所需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1分;②指定专职机构和专人负责,积极协调内部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按进度顺利完成现场评价和资料签证工作,或按要求向上级报送自评情况,1分。否则酌情扣分。 | 1 | ||
报告公开 | 2 | 将实施重点评价或再评价的评价报告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2分。否则不得分。 (请在此表下方填报公开网址,未填报视为未公开) | 2 | |||
考核材料 | 1 | 认真完成年度自我考核,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形式规范、内容详实、目录清晰、评分合理、佐证资料齐全,1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 1 | |||
合计 | 105 | |||||
附:绩效目标公开网址 | ||||||
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网址 | ||||||
重点评价报告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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