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镇乡)(完整)

发布时间:2022-07-20 0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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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镇乡)(完整)

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镇乡)

为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及安监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指镇党委、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党政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将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二、全面落实各责任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包村挂点干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村委会书记(主任)是本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村挂点领导负总责、各包村挂点干部具体抓、各村委会主任重点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委会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包村挂点干部要积极排查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三、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援工作。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一)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1.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启华同志负责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应研究协调和督促检查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分管工作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安委办开展日常工作。

3.按镇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工作分工,对镇党政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工明确。

(1)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督促全镇各小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

(2)食品卫生、药品、特种设备、商贸企业安全工作。负责抓好全镇的食品卫生、药品、特种设备、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营业执照、无产品合格证、无药品食品合格证而售卖药品、食品和其它产品的案件,确保不发生药品、食品和其它产品的安全事故。同时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3)镇辖区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监督落实好卫生系统(包括各村卫生室、私人诊所医院)的各项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4)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抓好饮水安全、水上交通、水保水利、水库(坝塘)汛期安全等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

(5)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安全检查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给予依法查处。对烟花爆竹严格规范审批手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6)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公共场所、企业安全工作。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监督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依法对有关企业、建设工程进行消防检查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的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7)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安全排查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确保全镇和谐稳定,做好综治案件调处工作及重大突发恶性事件的应对调处。

(9)信访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信访工作安全,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工作及重大突发恶性信访事件的应对调处。

(10)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护林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种植场所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畜牧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畜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好疫情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养殖场所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好农业生产,同时加强农业工程项目、农业家庭农场、农业开发企业、农机具、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新街镇敬老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14)文化旅游广播事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文化广播事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广播事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15)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路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16)扶贫工程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发改、村镇规划、经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涉及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17)环保、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监督落实涉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其他暂未列入的安全生产项目,按镇党委对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的文件要求,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履行监管职责。

(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应急办(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承担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承担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

3.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政府机关设施、防雷、用电、公务用车和来人接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预防处置、民族宗教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5.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负责新街镇辖区内食品卫生、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做好涉及卫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内的相关工作。

6.国土所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矿山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做好地质灾害安全的排查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建房现场作业(含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

7.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负责拖拉机、农用机具的生产、行驶安全,建立完善台账,搞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农业工程项目、农业家庭农场、农业开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8.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负责种植场所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水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水保水利、人畜饮水安全、水库(坝塘)、河堤汛期安全等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

10.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动物疫情的动态管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及时处置疫情。负责养殖场所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方面的安全监管。

12.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对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方面的安全监管。负责旅游景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财政所工作职责。负责对保障安全生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配合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准备金管理工作方面的安全监管。负责财政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14.司法所工作职责。负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15.镇纪委工作职责。依法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信访安全稳定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16.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个人诊所、医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学校工作职责。中心学校、各小学(幼儿园)负责学校及教学点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检查及应急措施的实施,教师、学生的各类安全监管。负责教育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18.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9.国土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安全管理。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强化监管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含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负责镇村燃气(液化气)安全监管工作。

20.扶贫办工作职责。负责扶贫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1.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和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2.环保办工作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项目安全工作,负责垃圾场、污水处理系统安全工作。

(三)各村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包村挂点领导和包村干部对所包村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本村委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三委成员按各自职责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是具体责任人。

(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非煤矿山、各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负总责。负责全面安排部署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一切工作。

五、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摸底排查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包括危路、危桥、道路安全设施,雨、雾、冰、雪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以及人员密集处的险坡,弯路、各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证件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加强对石料厂等非煤矿山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强化采矿作业、运输、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管理。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加强加油站、燃油、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炸药管理,有效监控民爆物品使用流向,及时查处各类违规爆破作业。

(四)水利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雨季防洪防汛工作,做好排涝泄洪措施,水库及库塘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

(五)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包括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和禽流感、畜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

(六)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做好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受地震、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和塌方隐患,对已经列入治理计划尚未治理的危险点和隐患,必须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消除隐患,防止引发事故灾难。

(七)消防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对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活动;狠抓重大节日和人员密集处的防火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切实加强以镇村、企业、学校的用电、用火、用气等的安全管理,加强群众防火、防雷、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八)环保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等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条件不达标等,对环境破坏较大企业、作坊的安全排查和监管,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一)监督检查

1.由镇安全委员会牵头,督促各村、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由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勒令其整改,确保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3.协助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道路交通、社会消防、食品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4.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如:对在建重点工程的检查、汛期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大检查等活动。

5.自我安全隐患排查。各村、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围绕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责任追究

1.发生各类事故,若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查出后根据情节处罚,并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2.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于检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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