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2-07-20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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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规范xx县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印章管理

1.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派专人(办公室综合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2.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用印原则,所有用印,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

3.加强用印档案管理,用印后的文件底稿、附件、用印领导审批表单等相关资料由县政府办综合室负责人妥善保管,每月整理归档一次,以备查阅。

二、用印流程

1.不接受企业和个人用印申请,原则上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用印申请,按流程进行报批。

2.加强用印审核把关,申请用印首先要填写用印审批单(注明用印事项、具体事由),用印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由县政府办对口副主任把关后提出用印意见,县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按权限分别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三、用印审批权限

县人民政府印章原则上由县长审批用印;日常业务性的由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审批用印;常规性的(如各类责任状、邀请函)由县政府办主任把关,报分管副县长审批用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原则上由分管副县长审批用印;但如果涉及资金、人事、政策等重大事项,则由县政府办主任把关,报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同意后方可用印。

为确保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用印的严谨性、科学性、规范性,对重大事项的用印,用印申请单位须征求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由法制办对用印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用印。

四、实行用印负责制

用印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用印前,印章管理人须认真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用印后若出现问题将视情追究用印审批人、用印单位(申请人)和提供用印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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