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区县)(2022年)

发布时间:2022-07-20 16: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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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区县)(2022年)

2020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区县)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府发〔2020〕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到2022年底,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使用抽查工作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随机抽取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xx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以上统称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已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根据需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二)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严格依照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省级平台进行动态管理维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抽查数量大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两库”建设维护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对象名录库。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文件确定的监管主体,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数据交换等方式,在省级平台上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在省级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含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执法证号、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报司法部门汇总审核后,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邀请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辅助抽查。

(四)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上级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xx市xx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负责推进区级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制定、细化和完善抽查工作规范。

(五)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科学统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日期等内容。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应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年度工作计划应于上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可动态调整,并通过省级平台或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检查对象范围、抽查数量、抽查比例、执法检查人员匹配方式(分组或分散)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各部门根据抽查项目专业要求、属地区域、检查工作量等因素,提供执法检查人员库名单并录入系统,联合牵头部门负责按照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应采取信息化技术随机摇号抽取,做到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抽取过程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市场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随机摇号公平公正。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牵头部门指派一名联合检查组负责人,组织协调本检查组抽查工作,5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参与单位实施联合抽查工作事宜。

对专业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部门,可探索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片区执法检查人员库,协同完成随机检查任务。需要请专家参与有关抽查工作的,应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查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第三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xx)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对联合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加大惩处力度,并抄告联合检查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被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档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抽查检查结果应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xx),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同时,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建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责任边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总结经验做法。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应向联席会议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于每年xx月xx日前向区联席会议报送。区联席会议负责将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联席会议报送。

(四)加强宣传培训。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切实有效推进社会共治,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正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抓手。为顺利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充分保障工作开展必要经费。经费报销以当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为准。

附件:xx市xx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xx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经区政府同意,建立xx市xx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会商推进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

(四)督促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xx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17个部门(单位)组成,区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地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导工作,及时协同、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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