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7篇

发布时间:2022-07-23 11:00:04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7篇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1

  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一是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更加清晰地了解职业教育的内涵、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二是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法案第二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些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对职业教育者给与了高度的认可。三是感受到国家赋予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身为一名职业院校教师,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为学校“建高升本”,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2

  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我们首先应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现在时代不同了,尤其是当前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包括学校的双高、特高建设,包括老师们的切身感受,都能看到并感受到职业教育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作为职业院校的一名教师,我们要树立职业教育终身化的观念,努力提升自身技能,从而使自己能够在职业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不落于人后,也能够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进程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为学校的双高、特高建设,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贡献绵薄之力。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3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但“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

  近期,会计信息管理教研室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新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谈谈学习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我们应该严格执行并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应该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反映到学校中,实行校企合作,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我们是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来源较为多样,生源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很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并非心甘情愿,多数属无奈之举。他们进入学校后不能以积极的心态接受高职教育,缺乏学习动力,更有甚者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鉴于这样的现实,我们应该认真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在教书育人方面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无德难为师”。要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扬师德,依法从教,做一名新时期品德高尚的老师。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以高尚的道德品行去从事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4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我将积极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合法合规操作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爱岗敬业,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及担当,为学校“双高”“特高”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5

  在宏观上新《职业教育法》更加清晰地对职业教育的类型、重要性、定位、发展目标、特色特征、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范。无疑,这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对于目前在职业院校读书的学生们而言,中职、高职不再是职业教育的终点而是起点,中职高职本科乃至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更为顺畅。对职业院校教师来说,也是是巨大的鼓舞。我个人更加感觉职业教育大有前途,大有可为。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6

  通过学习,我认为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作为一名一线的职业教师,我一定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努力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借着职业教育发展的东风,立足自身岗位,为职业教育发展添砖加瓦。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篇7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会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现行职业教育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与现行职业教育法相比,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更加充实。它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几乎就是学生和家长的“无奈选择”。而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从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新职业教育法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作为一名高职院校的教师,我会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位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并竭尽全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执行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在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具备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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