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司法局法律七进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31 15: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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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司法局法律七进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法律七进调研报告

“法律七进”是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法治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先行者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自“七五”普法践行实施以来,“法律七进”工作稳步有序地推动发展,2018年,市司法局紧扣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主题,紧密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战略谋划再上新台阶,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改革,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根基,努力探索适应本地区发展的法治创新渠道,为全力服务市委工作格局,按照市委要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确保“法律七进”调研工作有效推进结出硕果,坚持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全民学法为重点组织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奔赴辖区重点区域和基层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就涉及领域深入开展调研。为此,结合相关实际情况进行深入仔细研究,力求推动“法律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一)认识普遍提高,举措更加得力。根据2017年《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36号文件,2018年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全市“七五”普法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康司法〔2018〕52号文件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法律七进”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民生和社会工程,合力推进,工作扎实,举措得力,成效明显。牵头责任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解决了“谁来进”“进什么”“怎样进”等问题。

(二)基础普遍夯实,氛围更加浓厚。调研组调研场所涉及重点区域的部门和基层单位,包括乡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宗教寺庙场所等。各级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选择不同的法治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法律七进”已成为基层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的有力抓手,在广大群众和各级干部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基层法治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三)导向普遍明确,实效更加明显。辖区大部分区域及乡镇、单位在推进“法律七进”过程中,对于目标任务和问题导向都较为明确重合,做到了站位高、落地实、问题准,不再局限停留于简单的发传单、制展板等传统普法模式,而是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将“法律七进”深度融合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

二、特色亮点

(一)市区:重点推进机关、单位和法进校园的普法阵地建设,坚持以法治进机关单位和法律进学校工作,为着手大力提升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助推“法律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领学、领讲,大力推行了“会前学法”制度,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了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明显增强。二是、坚持青少年维权和守法双管齐下,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抓好“第一课堂”主阵地,市司法局还坚持法制教学计划备案制度,以城区重点中小学为基础,推荐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民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帮助城区重点学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开展了法治讲座和法治辅导,同时密切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法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编撰统一印发了《法律进机关单位》《法律进学校》等普法读本。

(二)折西片区:重点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文明和谐”为主题,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我市藏传佛教寺庙僧尼为主要对象,深化送法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推进法治常态化建设依法治寺工作。我市地处藏区,是四省藏区康巴文化的发祥地,‘稳藏必先安康’,寺庙是基础和重点,因此,我市折西片区藏传佛教举足轻重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的历史背景。近年来,市司法局根据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藏区寺庙依法常态化建设的工作思路,为大力践行送法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市司法局针对全市30座寺庙及僧尼逐一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培训,对每一座寺庙都制作了寺庙法治宣传栏、完善了法律服务联系点工作制度,保障了每一座寺庙都建有法律图书角并配发了寺庙双语普法读物,针对全市30座寺庙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共计62人。为此,市司法局还主动邀请瀛领律师事务所组成讲师团在成都市组织高僧大德和法律“明白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法治学习和培训。在法律进寺庙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司法局结合利用市委、市府阶段性重点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寺庙宗教活动日,等佛事活动,组织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和市佛协藏汉双语精英,聘请州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州民干校”)高级讲师奔赴折西片区重点寺庙对僧尼开展了巡回法治宣讲和培训工作,我市“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紧密结合了寺庙实际,通过法律宣讲、与僧侣座谈,发放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寺庙僧尼宣传了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僧尼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同时加快了宗教领域依法治理的工作步伐。为此,由市司法局统一编撰印发了《法律进寺庙》藏汉双语普法读本。

(三)城区、折东片区、折西片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精神和市第十一次******重大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努力夯实我市扶贫攻坚战略实施的法治基石,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各项任务,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近年来,我市依托“法律七进”工作的总体目标为载体,由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组建完善了“法治宣传人才库”的建设,抽借调各机关部门涉及50余个成员单位的行业专业性人才和业务骨干共计188名干部职工组成的普法宣讲团,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为强力推动“法律七进”、送法进乡村社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市司法局在本市已建立完善了“法律进乡村社区”的7个省级社区示范点达标验收工作,认真落实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并签订相关协议,要求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同时,由市局主要领导积极牵头,统一调度“人才库”法宣工作人员,秉承“爱国、守法、感恩、团结”宣传教育为主题,深入全市21个乡镇街道及社区,并通过送文化下乡“文艺表演”、播放“以案释法”宣传片,大会集中宣讲、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我市所在21个乡镇街道的广大农牧民群众,广泛宣传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理念,做到了该活动全覆盖,不留死角;由其以“农牧民夜校”和“以案释法”活动深入人心,所到贫困地区始终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清华书记赴我州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研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市脱贫攻坚战略为主题思想进行了宣讲,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深刻领会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时也教会了他们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创造良好了的法治氛围。由此,市司法局统一编制印发了《法律进乡村社区》以及《以案释法》的藏汉双语普法读物,广泛推广授之于农牧民群众。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各“进”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进单位、进企业存在短板,“进”率较低,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二)个别单位、部门对“法律七进”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个别单位、部门对“法律七进”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律七进”工作是个别单位的事情,对于“法律七进”工作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因而工作不力。

(三)普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效果不够突出。个别单位、行业,普法方式还较为单一、模式较为陈旧,法律理论知识多、实用性知识较少,很难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外,个别机关单位和行业、部门就依法治市、法治工作的思想理念上没有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在“进什么”上,存在照本宣科现象,在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普法效果的突现方面有待加强。

(四)法治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由于农牧民素质参差不齐,普法对象呈多元化,农牧民个体之间的年龄层次、文化层次、政治身份、社会角色、从业岗位等方面的差异性较大,使得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也呈现出明显的层次需求。普法内容与农牧区的现实情况和农牧民的需求还存在不合拍的现象,难以激发农牧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面向农牧民群众的普法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提升群众需求效能。在宣传内容上,采取菜单式普法,紧紧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确定宣传内容,实现普法与需求相结合。在宣传方式上,采取互动问答、现场观摩、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构建微信等新媒体普法平台。二是提升“两个制度”效能。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工作贯穿到社会治理全过程,不仅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时,要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党委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联系群众服务社会过程中都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为群众上好一堂法治课。三是提升协同发展效能。推进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发挥法治正能量,倡导社会新风尚。推进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法治思想和法治内涵。推进法治建设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园区景区建设等相结合,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营造“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一是整合法治人才资源。整合“法宣人才库”、党员干部、退休老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管理员等队伍力量,多措并举,构建充实多元化法宣队伍,让其活跃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的第一线,形成“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有法治人才”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政府购买资源。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和调解补贴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建立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作机制,缓解基层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定期“坐诊”,担任“咨询员、接访员、调解员、宣传员”。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互助机制,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基层法治人才队伍进行传、帮、带,通过相互沟通交流、协作配合,既增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当地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又提高基层法治人才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水平,形成整体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机制。“法律七进”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牵头抓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将“法律七进”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以我市“七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广泛征求每一“进”的牵头部门意见,明确目标任务。二是强化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法律七进”工作的领导责任机制、推进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根据每一“进”的不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量化年度任务、落实具体举措。要严格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制度,实时掌握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法律七进”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要加大“法律七进”工作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勾。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性的督查,各牵头部门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总结成效,推动“法律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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