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4 0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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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方案

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技能富民战略,精准推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就业,实现靠技能增收、凭技能致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晋办发(2021)6号)、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进度的通知》(人社函(2021)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技能富民战略和构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抓住“培训、持证、就业”三个关键环节,突出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统筹推进山护工等实用型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各具特色的技能培训,加快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快推进全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280人次,其中包括:山护工培训880人次、脱贫劳动力培训1700人次;其他培训任务及责任单位以市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为准。

三、培训进度

4月底前,启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争完成培训528人次,培训进度10%。7月底前,完成培训2640人次,培训进度50%。9月底前,完成培训4488人次,培训进度85%。10月底前,完成培训5280人次,培训进度100%

四、培训项目

(一)山护工培训。主要以养老陪护、病患陪护、月嫂、育儿嫂、家政服务培训内容为主。

(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包括焊工、电工、保安、中式亨调师、中式面点师、物业管理、美容师、美发师、导游、家政等国家规定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项目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工种)培训。

五、培训对象

(一)城镇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城镇未继续升学的我市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户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三)脱贫劳动力:全市16-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四)山护工培训:籍18-54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乡富余劳动力。

六、培训步骤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选择培训机构。根据市《关于尽快启动2021年全市建档立卡劳动力技能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技能办发(2021)1号),选用近两年在我市培训任务完成好的培训学校。

(二)组织开展报名。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附件1),积极开展培训报名工作,确保应报尽报。

(三)严格培训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教材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编印便于学习掌握的教材,合理配置场地、师资、实训设施等培训资源,对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可参照与其接近的职业(工种)标准开展培训,也可根据企业、行业用人需求和岗位规范开展培训,培训教学计划、教材大纲须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四)严格培训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在培训过程中要对人员到岗、教学组织、培训资料等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培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成绩合格的发放相应资格证书。

(五)发放相关补贴。市人社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认真审核补贴申请材料,规范补贴审理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执行相关补贴标准,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分解任务表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培训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持证就业建设工作,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制度,以培训结果为导向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对检查中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严肃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高效推进技能培训工作。要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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