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倡议书3篇

发布时间:2022-08-05 09:30:01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倡议书3篇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倡议书篇1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此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方面13个问题,并提出6项意见建议。对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增强做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当天下午,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做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了工作规则,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5个具体问题。9月30日、10月2日先后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清单》,并就整改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广泛听取了意见。10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对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落实清单进行了审定,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整改工作台账。

  四是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11月2日,召开了全市农业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做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济农党组字〔2018〕51号),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各责任人、责任处室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全面认领;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严格整改时限,按期完成,依纪依规,从严从实,以整改落实推动工作进展,以工作实效检验整改成效。

  五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整改过程中,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涉及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整改措施到人到事,具体到人有处理意见,具体到事有整改办法。对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拖延。对涉嫌违纪的,不姑息不隐瞒,依纪依规,从严从实处理。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不断补充完善有关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既有近期整改措施,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截至xx月底,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2项;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3件。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1.政治站位不够高,进取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7月份召开了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务虚会,9月份举办了全市农业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同时组织部分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重点围绕我市农业规划实施如何破题,探讨研究推进的关键举措和实现路径。二是牵头编制了全市乡村振兴“1+5”规划体系中的产业和人才振兴两个实施方案,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振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了专项规划和考核细则,坚持全产业链开发,以创建10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规模经营拓展等十大行动,着力做大做强平阴玫瑰、章丘大葱等省会农业“十朵金花”。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短板思维,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济南市农业局党组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几点建议的报告》。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目前,平阴玫瑰高端产业园建成投产,中国云谷玫瑰电商产业园基本成形;已签约平阴玫瑰谷、凤凰谷瑞邦葡萄酒庄园田园综合体、袁米农业科技等重大项目。

  2.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将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日程,并将适时召开本季度的专题会议。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二是制定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会议。三是在制度运行上,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关于明确市畜牧兽医局划归市农业局所属后运行机制的通知》(济农党组字〔2017〕20号)。在干部调整使用上,一视同仁,统筹安排,注重强化对干部的正向激励。在年度考核上,制定了《济南市农业局2018年度现代农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在继续实行分类考核的基础上,机关处室考核中增设畜牧业务类考核。在工作流程上,制订了高效顺畅的管理、分工制度,做到配合紧密高效。在办公管理上,已实现办公场所统一调配使用。四是为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局党组于1月、6月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明确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程序和方法,成立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措施。印发了《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措施>的通知》。6月29日,召开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大会,确保了人员先行到位,工作先期开展,执法工作连续衔接。同时,积极推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划转工作,并抓紧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注销、变更等工作。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济南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分别组织召开、分别记录。严格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确保意见发表充分,事项酝酿透彻。二是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任职回避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用鲜明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实干担当。三是制定并实施了办公室主任联系局长制度,修订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行党组会研究部署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印发了《2018年度区县农业部门考核实施细则》,对照《济南市农业局2018年度现代农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实行局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述职制度,落实全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考核促进工作实效。

  4.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发展的能力不够强问题。一是召开了健全完善农业发展规划体系专项会议,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确定编制完善12项专项规划。目前,十大农业特色产业振兴专项规划和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和12个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也已全部启动。二是围绕“两区划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区县、乡镇、村居,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业务培训10多次。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风监督面对面、作风监督热线等平台,畅通基层群众问题反馈渠道,直面问题、答疑解惑。三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18年争取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资金35200万元,比2017年增长24.8%。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21191万元,占2018年我局市级专项预算资金的70.17%。四是提升济南市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制定了《济南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项目建议书》;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全市39家农产品电商企业联合成立了全市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会;开展品牌农产品推介,2018年以来共组织33家农业企业先后参加了国际国内各类交易会、博览会。五是加大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培训农技人员300人;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推广人员于11月份到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开展现代农业产业与技术发展培训。制定了《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草案)》,提升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建立专家培训考评制度,实行资深专家、首席专家、执行专家梯次晋升,执行专家评审末位淘汰模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同农业园区、农业公司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与沟通,加快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六是严格落实全市人才新政30条,聚焦全市重点产业,提供团队建设、技术研究、创新交流方面的支持。严格落实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及时更新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名册和信息库,将人才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研究。11月15日,局党组组织召开联系服务专家座谈会,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人才后方支持作用。

  (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作风建设比较薄弱

  1.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问题。一是局党组确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度不少于四次。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点查摆,班子成员之间必须逐一点评、找出1-2条不足,找不出不过关,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三是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登记表》,规范局领导班子述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及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创新组织活动形式,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了党员谈心谈话活动;举办了60余人参加的党务干部培训班;10月份,分两批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集中观看了《失控的“雅好”》廉政警示教育片;部分支部组织开展了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五是针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各支部(总支)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年底前将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全面检查。六是针对局机关个别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拼凑粘贴、张冠李戴问题,局党组对3名支部书记及5名普通党员进行了约谈,形成了对党员本人和所在支部的处理通报,取消了年度评优评先资格;5名党员在各自支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所在支部书记向局党组做了书面检查。七是梳理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时间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按政策合理安排处级干部轮岗交流。

  2.存在官僚主义机关作风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坚持身入基层、心到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李季孝同志撰写了《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首要任务奋勇建功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标杆新征程》,王奉光同志撰写了《送农产品进城引城里人下乡》,等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多位局领导多次主动调研、剖析实际问题、回应农民关切。二是针对农家沼气池废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5月底对各区县农村沼气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7月3日-5日,聘请了山东大学、省农科院等专家,对我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排查,并于7月26日召开了全市沼气安全监管座谈会,征求各区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的意见等;9月份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沼气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管理意见》,完善沼气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下属单位管理弱化等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事假、病假审批管理。于11月19日-20日专门组织了全市农业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下属单位职能,各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济南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梳理工作,在局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完成2017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和2018年人才引进18名人员的聘用、落编、工资手续。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10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应收款管理的通知》,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核实,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农字〔2018〕40号),编制完成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厉行节约》文件汇编,出台了《关于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的有关规定》。11月份举办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管理培训班。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审计。三是对车改以来到2017年6月报销伙食费补助的,逐项进行清理,列出《出差领取伙食补助费统计表》,将补交伙食费全部返还各有关区县。五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整改。按照有关程序完成了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移交的涉嫌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对违纪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教育,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六是开展了针对办公用房的专项检查,统筹安排局属单位办公用房,共腾退超标用房147.32平方米。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规问题隐患较大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廉政专题会议3次,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要求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要干事业更要抓党建,要管事更要管人,要抓业务更要抓思想,要看业绩更要看法纪,做到党建、廉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已着手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再研究再部署,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四是对已处理完结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起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有力问题。一是强化廉政风险责任意识。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活动,目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已讲党课9次。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以及学习“红旗渠精神”、“谷文昌精神”、“扁担精神”等,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并着手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巡查,深刻剖析和反思已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三是通过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实效性、针对性和可考性。

  3.违纪违规问题隐患较大问题。一是还专项资金原来用途。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按要求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还专项资金原来用途。二是清理应收款项。在财务收支情况自查中,局属各单位把清理往来账款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对本单位应收款项逐项梳理,查清产生的时间、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市农业局在抽查中,也把清理应收款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是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四是进行自查。局属各单位对2017年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重点检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4.项目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建设标准,变更扶持方式。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采取“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农业局提出补助(建设)标准和具体工作任务,会同市财政局按因素法提出涉农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根据该分配意见和专项任务切块下达资金到区县。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局财务审计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产业化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导组,于11月20日-21日对商河、济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抽查,共抽查龙头企业12家、合作社15家。检查情况同时向区县反馈,要求予以整改落实。三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全面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管力度和落实力度。四是建立惩戒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专业合作社,暂停三年内所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对存在问题的龙头企业,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三年内所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对利用虚报资产、项目、效益等手段套取补贴的家庭农场、农业特色园区建设项目,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扶持资金,三年之内不允许再申报奖励资金项目。五是督促各区县农业局对承担2016年、2017年培训任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责成区县农业局,制定整改措施,予以剔除。截至11月底,平阴、历城已经重新培训,整改完毕;章丘、长清、济阳年底完成;商河将于次年补齐相应数量符合条件的学员,重新进行培训。

  5.对巡视问题的整改不全面、不彻底问题。一是对2017年1月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一并纳入此次巡察整改,与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研究,一并调度,一并整改。二是修订了《济南市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济南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严肃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办公用房及公车使用等方面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内部管理,健全监管机制。三是印发了《济南市农业局2018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对照职能梳理廉政风险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落实力度。四是对上轮巡视反馈指出的轮岗交流制度不够完善、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等问题,将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考虑,予以整改落实。

  (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巡察反映和发现有关干部的问题线索,全力配合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调查核实。对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查办,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有关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打造乡村振兴战略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建工作相结合、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和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做到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和有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提升全市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民群众,查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增强“省会首位度”意识,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争创济南品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中央“三农”工作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制定符合济南实际的乡村振兴发展方向、目标定位、规划布局及政策措施。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紧迫感,抢抓机遇,提升境界,按照率先走在前列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完善强农惠农各项体制机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工作中,奋力实现济南农业农村工作新突破、大发展。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对照市委市政府“发挥都市农业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细照,逐一整改,做到条条整改,件件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全面见底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需要继续整改推进的,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边改边犯,甚至问题反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自觉接受监督,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奋力开创省会都市精致农业发展新局面。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倡议书篇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面向新时代,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坚定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信仰信念信心是最好的防腐剂,是打不垮的钢铁长城。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修好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对标对表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学廉思廉践廉,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

  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党内政治文化是物质、制度与精神层面相统一的有机体,是物质、制度与精神三个方面的分层展开和有机融汇。党内政治物质文化的载体有党旗党徽、革命旧址、人民英雄纪念碑、革命纪念馆、党性教育馆等。通过对党内政治物质文化的观瞻,增强对党史知识的全面认知,巩固对党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内政治制度文化的载体为党内法规。要将廉洁文化制度作为党的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使之与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构成有机整体,相互契合,形成同向合力;要注重发挥廉洁文化制度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要求。要坚持宏观顶层设计与微观操作规则相结合,推动廉洁文化制度建设见实效。党内政治精神文化的载体是以中国共产党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精神谱系为核心的最深层的党内政治文化,是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内在支撑。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谱系,这些精神谱系是中国共产党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传承和发扬光大。

  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家风家教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而且关系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重视家风建设的基因。清朝初期杰出诗人、文学家,廉吏王士祯就很注重家风家规的传承。王士祯在其子王启汸被朝廷任命为唐山县令时,书写《手镜录》一册交给王启汸,《手镜录》由五十条从政箴言组成:“公子公孙做官,一切倍要谨慎、检点,做官自己脚跟须正,持门第不得。”“日用节俭,可以成廉。”“必实实有真诚与民同休戚之意,民未有不感动者”等,告诫王启汸做官不能有任何官僚特权思想,要厉行节俭、廉洁自律,要爱护百姓、关心百姓疾苦。百年党史上,无数共产党人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良好家教家风。如毛泽东的“恋亲不为亲徇私”,刘少奇的“我的子女绝不能搞特殊”,陈云的“以普通劳动者自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言传身教、对家人、子女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在家风建设上作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强化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强化责任主体作为抓手,抓住廉洁文化建设的“牛鼻子”,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久久为功抓好落实,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通过强化责任主体,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廉洁文化建设是本职,不抓廉洁文化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廉洁文化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让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切实把廉洁文化建设抓在手上,常研究、常部署,具体抓、抓具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需要出台配套的党内规章制度,细化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责任等,让廉洁文化建设落实落地,真正抓出成效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倡议书篇3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散、慵懒疲软、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坐而论道、阳奉阴违、造谣中伤、私设门槛、暗中作梗、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新一届县委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会风会纪方面。县作风办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进行督查,其他会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考勤签到,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问题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委派他人代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1)县委或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位办公室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2)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3)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会;

  (4)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5)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规定。

  2.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

  (1)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并完成签到,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3)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拍照录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睡觉打盹、喧哗闲谈、吸烟、频繁出入,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得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需要着正装或佩戴党徽参加的会议,须按要求执行;

  (5)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获得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的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离会;

  (6)召开的视频会议,各乡镇(管理局)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好会务,遵守会场纪律。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遵守上班纪律的问题

  (1)不得擅自缺岗、脱岗,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得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不得就餐、聚众闲聊、玩游戏、听音乐、观看影视视频、炒股、网购,不得打牌,不得从事下棋、打球等文体娱乐活动(县里统一安排的赛事等活动按规定进行);

  (4)乡镇(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须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区)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须在工作地食宿;

  (5)驻村工作队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问题

  (1)加强双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县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实行双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12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

  (2)节假日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至少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值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

  (3)节假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其他县直部门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4)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两委”干部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或在村处理公务,双休日、节假日至少1名村支“两委”干部在岗值班,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日记登记和交接班等事宜,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其他未参与带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未遵守外出事项报告,请假规定的问题

  (1)在职县领导外出(指离开XX市)、请假事项

  ①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外出按《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永办〔2021〕15号)文件要求分别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

  ②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外出或请假,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请示经同意后向县委办公室报备;县人武部领导外出或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  

  ③其他县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调研员外出或请假按程序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报批;

  ④县领导的外出请示、请假或者报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X市1天以内(含1天)的,向县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X市1天以上或者出永的,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别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系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

  ③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3)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乡镇(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乡镇(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参加上级会议活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请示或报告中说明情况。

  ③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4)驻村工作队请假事项

  ①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以内报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含)以内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工作队队长、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驻村办同意备案;

  ②工作队队长请假,3天以下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的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所有请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

  (5)村干部请假事项

  村干部坐班期间请假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天(含)以上的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6)外出请示报告、请假时间及办理事项

  外出请示报告、请假事项原则上通过X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审批。因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的方式报请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再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书面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未使用X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的,须采用书面报告单或请假条的形式。领导干部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7)其他干部离县或请假按照各地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放管服”改革行动迟缓,审批效率低下、多头审批,办证难办事难;

  (2)政务中心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放权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实,造成群众“多次跑”“往返跑”,网上办事不便,存在“数据壁垒”;

  (4)未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或未经备案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或随意罚款的处罚行为。

  2.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2)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刁难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变相与单位利益挂钩。

  3.招商引资不到位的问题

  (1)项目签约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无法落地、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兑现的;

  (2)“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

  (3)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吃拿卡要”;

  (4)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不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落实,安排部署的消极抵制、拖延执行,未安排的胡作非为。

  (5)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用工、用水、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不力,“三强三堵”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维权困难。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不作为的问题

  (1)意志消沉、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做“老好人”、无所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拒报工作情况;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当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动辄矛盾上交;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和办理,顶着不办、互相推诿、故意刁难。

  2.慢作为的问题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扯皮、态度模糊、消极应付,“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2)办事效率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以请假培训开会生病为由耽误办理时间、以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为由但又不请示不汇报、以这问题那困难为名拖着不办磨着不干。

  3.乱作为的问题

  (1)对明令禁止行为,故意违反或者放纵,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违反政策;

  (2)办事态度粗暴简单、人为设置门槛障碍、“吃拿卡要”;

  (3)以罚代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选择执法、钓鱼执法、以权谋私;

  (4)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大疫情以及抢险救灾等事情中,擅自离岗(缺岗)或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五)其他方面。继续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干部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发电〔2021〕8号)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的问题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市委“禁酒令”;

  (2)公务接待和工作日违规饮酒,酒后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期饮酒;

  (3)酒驾、醉驾、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

  (4)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2.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的问题

  (1)利用单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违规吃喝;

  (2)利用协调、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餐饮浪费等违规公务接待;

  (4)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

  3.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公众平台和网络媒体发表发布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和信息,恶意抹黑党政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访举报和网络信息发泄私愤,散布谣言,陷害、诋毁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     

  (3)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影响他人提拔任用等问题。

  4.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为民服务不尽力不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顺畅,“四个不摘”落实不力、工作脱节、致贫返贫等问题;

  (2)涉农、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就业创业、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不力;

  (3)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不力,除“恶”找“根”不彻底;

  (4)政法系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司法腐败问题;

  (5)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变相调研、多头检查、痕迹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各级各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三级单位,下同)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将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重点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作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长期坚持)。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发现、整改、处理的问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办(联络员:XXX,联系方式:15XXXXX,电子邮箱:sXXXX@163.com),对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不主动查找报告而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将予以重点解剖。

  (三)集中检查阶段(1月15日起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专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管理局)、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与原XX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合并为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等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佐军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合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对问题多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直查直办。

  (三)强化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双办发〔2016〕18号)文件严肃问责。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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