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求《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函

发布时间:2022-06-23 15:2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征求《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函,供大家参考。

对于征求《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函

 

 - 1 - 毕节试验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关于征求《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意见建议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7·18 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基础的意见》(黔党发〔2018〕23 号)文件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已委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就《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下称《规划》)进行编制。目前,编制单位在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及毕节市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多次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规划》内容符合毕节发展实际,经相关领导同意,现将《规划》印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各地实际和工作职能职责,核实其中相关数据,并立足先行先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修改意见请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反馈至专班办公室。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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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

  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规划 编制工作专班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 年 3 月 10 日 (联系人:张雄华,邮箱:bjsfzgh@163.com,电话 8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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