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以“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 1 - 关于开展以“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公安民警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满意度,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保先进位”的工作目标,根据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分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 3 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确保此次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认真查找整改公安队伍在思想观念、法治理念、队伍管理、执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文明、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为建设平安 XX、法治XX 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政委 XX 任组长,常务副局长 XX 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纪监室,由副局长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教育活动
- 2 - 的组织、协调。
三、活动内容 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逐一加以整治。重点开展“五查五看”:1、查政治观念牢不牢,看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执法办案中是否有漠视群众求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 查队伍管理严不严,看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贯彻从严治警要求,公安民警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等党纪条规的问题;3、查执法办案廉不廉,看是否存在办“三案”,违规收费、罚款、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是否有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请托人的红包礼金、烟酒等财物,以及接受休闲、游玩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内部说情打招呼、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有无借执法之名行谋私利之实,民警本人或以近亲属名义合伙或参股经营餐饮、娱乐、休闲等特殊行业,利用职权招揽生意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4、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存在工作上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问题能抹就抹,该作为的不认真作为,该出警的不及时出警等不作为的行为,看是否存在精神萎靡、工作懈怠、办事拖沓,把无事拖成有事,把小事拖成大事,以及其他因不积极
- 3 - 履职而引发涉法涉诉信访、引发负面舆情的行为;5、查纪律规章守不守,看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警容不整,警风不正,警纪涣散,脱岗离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看无关视频的情形,看是否有出入不宜涉足的休闲场所的行为,是否有与当事人、请托人过从甚密、吃吃喝喝、打牌赌博等其他非正常交往的情形,是否有生活作风不检点,与婚外异性不正常交往等其他可能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分局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 4 月中旬开始, 7 月中旬结束。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 月 15 日至 4 月 30 日)
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召开班子会议,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召开民警会议,进行动员安排。要将加强学习作为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切入点,以学习摆问题,以学习查漏洞,以学习抓提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办《关于严肃纪律重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学习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条规;学习《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相关职
- 4 - 业道德规范;重温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等禁令规章;学习公安先进人物事迹和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如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底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学习过程中做到“三保”、“四有”,即:人员保证、时间保证、内容保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园地、有学习体会。参学率达到 100%。
(二)查摆问题阶段(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查摆问题阶段是此次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抓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深刻剖析三项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实行开门整风,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己找、大家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的方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函、个别谈话、谈心交流、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广泛的、面对面的听取各方面意见。
2、认真查找问题。要“不怕亮丑,敢于揭短”,采取自查、帮查、集中评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摆。每位民警都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坚决杜绝查找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做到真查实找。
3、深刻剖析根源。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刻剖析自
- 5 - 身宗旨意识、政治纪律、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观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要突出抓好窗口单位、重点岗位、执法环节和容易滋生问题的岗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要带头进行整改,接受民警、群众的监督,为其他民警作出表率。
(三)整改提高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整改提高阶段是教育整顿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出成果、达实效的关键阶段。
1、解决突出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从群众反映最敏感的问题抓起,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切实转变民警作风,转变工作职能,服务基层群众。
2、查处违纪行为。认真对照“五查五看”要求,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人和事,特别是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案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作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纪律作风差、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分局将约谈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
3、加强内外监督。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 6 - 活动期间要重点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要落实“一岗双责”, 党组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和民警出现违纪违法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中层正职要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强对公安民警“朋友圈、娱乐圈”的监督,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要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将公安民警的言行置于内外监督之中,以严的纪律、务实的作风、优良的形象取信于民。
4、进行警示教育。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典型案例和民警工作、生活、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体民警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民警心灵受到震撼,真正受到教育。
(四)建章立制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1、进行作风评议。分局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局属各单位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记入档案,予以公布。
2、明确行为准则。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中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进行梳理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并进行公示,作为群众监督的依据。做到工作规范,资料完善齐备。
3、注重建章立制。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民警作风教育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长效机制建
- 7 - 设,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民警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公安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是转变民警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是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分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单位“一把手”对活动负总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查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通过走访、座谈、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目标和要求,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整顿活动与公安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教育整顿活动与“创先争优”、“公正、廉洁、忠诚、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来
- 8 - 促进和推动公安工作,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成果。
(四)强化协作,注重督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局“活动办”将适时对各单位教育整顿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部署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措施帮助改进。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整顿活动的宣传,政工部门要组织各单位充分利用益阳电视台 XX 频道、XX 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要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教育整顿健康发展,让群众感受到公安队伍形象的可喜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