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供大家参考。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因为我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我必须到会作一个讲话,跟大家交流一下。刚才,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对标找差,认真分析总结;张家港市政府、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提高。去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在依法全面履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我市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在设区市中排名全省第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政府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黄涧秋同志在刚才的通报中已指出了我市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面,我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是落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省、市***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非凡。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纲要》的部署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升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法律的主要执行者。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政府权力能否得到约束,政府行为是否公正规范,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执行。我市作为改革开放走在前列的城市,理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先行一步。
(二)法治政府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的政务环境是一种软实力和竞争力。法治的透明化能够保障利益的预期,政府办事的依法规范,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能够有效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和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能够有效避免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决策的功利化、短期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眼前轻长远的做法,保障经济发展蹄疾而步稳。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更加离不开法治的政务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三)法治政府建设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法律是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协调不同利益的调节器,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法律诉求越来越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强。因此,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既是顺应民意之举,也是改善民生之措,有助于凝聚民心、汇聚民力,推动社会和谐善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明确重点,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和推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已发文部署明确,这里我着重强调六点要求。
一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设计,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短板差距,通过工作督导、评议考核、会商研讨、跟踪评估等方式,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公布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在全市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减税降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务信息服务。
三是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重点抓好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护资源环境、保障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构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协商制度,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第三方审查、通报和公示等工作机制。
四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全部纳入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六大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信用监管机制、随机抽查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和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市级市场监管、商务、安全生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
六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三、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依法对行政权力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权力失范、失效,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今天,我们在会议上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专项部署,也就是希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它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全力推动相关制度落实。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诚信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对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上述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上述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切实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方式,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项培训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消除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严惩执法腐败现象。
同志们,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真正使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当好建设“强富美高”新X先行军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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