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文语言谈公文写作

发布时间:2022-08-17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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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文语言谈公文写作

公文是国家党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处理公务、处理生产、开展社会活动的一种文体。由于交际的目的、内容、对象和条件等因素对语言材料和修辞方式有着自己的选择,因此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大家都能感到,看一篇公文,既和读一篇小说、散文感受不一样,也和读一篇社论、科技论文不同。这就说明公文语体是和文艺语体、科技语体和政治语体相区别的。这种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它是以记述为特征,实用为目的,它不追求语言的艺术化,也不以语言的生动性为主要特征,除个别以鼓动、宣传为目的,如鼓动报告、倡议书、商品广告外,它主要是把准确和简洁等作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而规格化(尤其是严格意义上的公文)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我们可以说,准确性、简洁性、规格性是公文语言的三个基本特征。

公文语言的第一特点是准确性。冯梦龙在《笑府》中讲过一个笑话,大意是说一个苏州人,他的大女婿是个诗人,二女婿是个师爷(秘书)。在老丈人家作客时,大女婿赋诗一首,其中有一句:“清光一片照姑苏”,得到丈人夸奖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但二女婿不服气,提出:“差了,月岂偏照姑苏乎?须云‘姑苏等处’”。当然,这里笑的是二女婿不懂诗,不懂语言的模糊美,犯了“职业病”。二女婿的职业病是什么呢?这就是他长期在公务生活中形成的文要准确的职业本能。撇开这个笑话的戏谑、调侃的成份,它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公文的写作特别要强调准确。如果我们要表扬一个集体,需点一下代表人物时,不在代表人名后加个“等”字,那恐怕会引起误会,弄不好还会挫伤部分同志。在实际写作中,准确性要从两方面加以注意,一方面要求内容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不论是打报告反映问题,还是发指示做工作部署,提出的问题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分析问题以逻辑思维为准绳,绝不能犯主观主义,搞闭门造车,浮华失实。撰写公文,常常要大量运用事例,这方面最易失实。公文失实,向上容易导致错误的决策;向下容易降低公文的严肃性,严重的还会形成错误的指挥。另一方面,公文写作在遣词造句上要准确贴切,符合语法规范。要做到这一点,也得下功夫。作为一个部门的秘书工作者,如果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对一些基本行业术语概念不清,不要说自己单独起草不敢下笔,就是看别人的拟文也不敢作只字移动。当然,专业术语的错误,还容易发现,而最容易出错的倒是一些常用的语词。如“意见大体上完全一致”、“产品和质量提高好多倍”、“他那样崇高的革命品质时时浮现在我们的眼前”等等。就是像“不能”、“不准”、“严禁”(程度不同),“一般”、“部分”、“大多数”(范围不一样),实际运用中造成的语气或过重或过轻,范围或过大或过小,都并不少见。由于缺乏一些基本的语法知识和正确的语感,使结构混乱、成份搭配不当、层次混乱和逻辑关系上出毛病,在公文中都是常常看得到的。这样,公文的质量怎么能高呢?过好文字关是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前提,我们应在实际写作中不断提高写作水平。

公文语言的第二个特点是简洁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一文中提出:“报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除特殊情况外,至多不要超过两千字。”“综合报告内容要扼要,文字要简练,要指出问题或争论之所在。”这个要求很高。实际生活中,长文章到处泛滥,有些领导似乎认为文章不长不足以说明问题,秘书人员也认为文章不长不好交差。这里面有许多原因。当然,也有的的确需要长文章才能说清楚问题。但对以实用为目的的公文来说,如果因为长而被人束之高阁,那就失去了公文写作的意义。短并不是容量小的同义词。做到凝炼而有力地表述事物,用最少的词句表达较多的内容,这是公文语言的一个基本要求。在这里,不要说离题万里、废话套话不允许,就是文字上拖泥带水也是不行的。公文要做到简洁,首先要学会抓重点,谈问题开门见山,不绕圈子;其二在叙述时要学会概括地记述事件,不要动不动就采用“文学笔法”,来点细节描写、气氛烘托、环境渲染之类;其三是注意语言的朴实,不用或少用形容修饰性词语;其四是公文写好以后,反复修改,“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要做到文字简练,需要提出的是对一些公文专用语,如拟请、收悉、妥否、据此、函复、周知、切盼、欣悉、该厂、业已颁布、即将下达、既往不咎、准予量才使用等等词语,应尽量掌握,熟练运用。因这些长期在公文实践中形成的词语,有其特定含义,约定俗成,写的人顺手,看的人便当,是有一定生命力的。这些词语不少是文言,配合在一定的公文里,不仅显得文字凝炼,而且还具有庄重、严肃的色彩。我们试想一下,把“二季度在即,我厂缺显像管两万支。望速拨付,以应急需。可否,盼速函复”这样一封函电,改成“二季度快到了,我们厂还缺两万支显像管,希望尽快调拨给我们,好用来满足紧急需要。可以不可以,等待着你们迅速来信答复。”两相比较,后者字数增加近一倍,多费邮资,而且让人觉得罗嗦,不像电文。所以,公文语言要做到简练,应尽量采用书面语言。对人民群众口语中生动而有力的词语,注意在吸收时加以提炼;而对于一些有生命力的文言词也不妨适当吸收,当然,这要加以认真消化,切忌生硬。

公文语言的第三个特点是规格性。这种规格性,表现在上述一套专门的公文语句,还包括一些特殊的体式和行款。所谓特殊的体式和行款,指的是公文(主要是严格意义上的公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稳定的式样,就是人们常说的“公文程式”。公文程式(也叫文件结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份:公文名称(标题)、编号、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签字盖章、发文年月日、抄送单位、公文上的各种标记(如机密等级、缓急程度等)。在这些组成部分中,又因公文种类的不同,而有种种区别。总的来说,公文名称、主送单位、公文内容、签字盖章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谈不上是一篇公文,就会影响公文的合法性。对公文程式,尤其是不同种类公文的用途、特点,秘书人员必须烂熟于心,了如指掌。在这方面,要想来点个人创造,可能性是不大的。恰恰相反,拟文时倒真要“亦步亦趋”,老老实实照规矩办。从实际运用看,目前公文规格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如“请示”与“报告”混用,“决定”与“决议”不分,简报中加带请示,该用“通知”的却用了“决定”,基层单位改名称用“启事”的却用了政府部门才有权发布的“公告”等等。

准确性、简洁性、规格性统一在一份具体公文的整体之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这三个语言特点表现在修辞方式的选择上,也有其特点。在句式方面,如长短句的安排,整散句的调整,以及对偶、反复、排比等,可以适当运用。公文也要追求生动有力,在一定的修辞范围内也是大有可为的。我们常常看到由于语汇不丰富,公文用来用去老是那么几句熟语套话,或者句式板滞,老是陈述句一用到底,使人读起来乏味。当然,公文在追求生动上,也应有自己的特点。有人把李密的《陈情表》、诸葛亮的前后《出师表》,李斯的《谏逐客书》作为公文的典范,这是有道理的。如它们在深入剖析事理、把握行文的分寸感、既入理又入情的表述方式等。但是从语言风格看,由于是从个人出发打的报告,主观感情色彩异常浓烈。从语言修辞角度来说,现代公文要做到这样实在很难。现代公文除信函、鼓动报告、倡议书等少量文种外,一般由于有法定作者,代团体、企事业单位立言,因此语言往往表现为平实明快,要体现庄重感。公文的力量不在于追求语言的生动,也不在于充溢在字里行间的感情飞扬,它的力量来源于材料的真实可靠,措施的切实可行和真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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