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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加强安全生产 1、如何提高输电线路抵御自然灾害及应急处置能力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电能在现代社会里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不可少的重要能源。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实现远距离传输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任务是输送电能,是电力系统的动脉,其能否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决定着电力系统的安全和效益。然而,由于输电线路长期暴露在野外,随着季节的交替、环境的改变,洪水、暴雨、泥石流、雷电、山火、覆冰、大风等自然灾害对高压输电线路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那么面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以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呢?根据多年从事输电线路运维工作的经验积累,从输电线路设备运行生产安全及人员安全两个方面总结了一些措施,对提高输电线路安全生产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2、如何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技术的措施
3.1 利用远程监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通过应用远程视频监控技术,将无线视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通信技术整合到电力生产系统当中,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电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只需要在管理及控制中心利用远程网络就能够对电力生产现场进行实时查看,能够及时的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提高了远程响应的速度,在避免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证了电力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3.2 做好电力生产安全评估工作 电力生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涉及的专业多、工作种多、特种作业范围广,这直接造成了其作业过程中存在着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风险因子。根据电力生产的作业分类,可以采取不同的安全评估措施,主要包括:1)基于电力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直接接触的安全风险因子进行评估排序,其危险因子通常包括机械危害、化学危害、生物危害、心理危害、行为危害以及能源危害等几个类型;2)根据在对应作业条件下导致的安全风险及事件,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分为人身风险、电网风险、供电设备风险、环境及职业健康风险以及社会影响风险。电力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合理的评估措施,以提高风险评估的精度。
3.3 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培训工作 风险辨识是做好电力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及管理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日常的安全培训以及生产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要将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源辨识技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并将之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一整套针对人、机、料、法、环的风险辨识体系,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从而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在风险辨识培训工作中,应该将人身触电控制、高空坠落控制、机械损伤、误操作等作为典型的风险事故源进行重点控制,综合输电、变电、配电以及调度等相关作业环节,做好电力生产安全控制工作,建立静态的风险数据库,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实时比对,保证安全生产技术得以实施。
3.4 完善电力生产设备的更新及维护制度 电力设备是电力企业生产的基础,随着电力生产技术的日益更新,高新技术开始引入到电力企业的生产当中,企业必须通过合理增加投资的方式来引入高效能的设备,并将老化设备逐步淘汰。同时,电力生产设备的技术维护人员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需求,在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做好设备的维修以及改造维护工作,将既有设备效能得到充分发挥。通过这种技术措施还能够避免设备出现带病运行以及故障运行的现象,减少由此而带来的安全风险与损失。
3、浅谈如何做好输电线路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的特征表现。不文明的施工,不仅影响一个工程、一个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各界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1、安全施工 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征 2%; 2)、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事故,定期检修、保养,不出现失控伤人。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所有保护制度的核心,有了这项制度,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
本工程项目经理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而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
1.3、安全教育 现场作业人员与施工安全生产最为紧密,要使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都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度,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解,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因此,我公司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确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
1.4、安全检查制度 事故的发生一般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交叉发生的,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就可以对可预知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和专业安全检查制度;因本工程施工处于雨期,还要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风、防雷、防触电、防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1.5、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1.5.1、土方工程 (1)挖土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基坑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护坡措施后,方可开挖; (3)基坑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 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得超过 1.5m; (4)操作时要随时观测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基坑边设置 1.2m 高防护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施工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和陡坡下休息; (6)土方开挖时,确保排水畅通,并特别注意边坡稳定,下大雨时要停止施工; (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8)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9)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10)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1)挖掘原建筑物基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发现有塌方危险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分。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4)作业时,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和履带。
(15)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机械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17)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 1m 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容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1.5.2、基坑周边防护 1)、基本规定 (1)土方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止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临时架子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施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雨天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5)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搭设临时马道。
(7)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 2m,下杆离地高度 0.6m,并加挂安全绿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 3 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专业责任管理 (1)项目对各专业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2)各专业进场必须具备进京许可证,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及“三证”齐全,根据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组织专队长、工长、安全员教育考试合格及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交相片二张,按规定填写审批表后,经安全科审查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生产,考试不合格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由劳动部门登记注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根据进场教育考试情况,未经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施工生产。
(4)各专业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5)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统一归口项目专职安全员。
(6)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信号工、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
(7)严禁违章用工,不准使用 18 岁以下童工、残疾人等不符合条件的外包工,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退。
(8)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保持稳定,需要调整人员时,要提前提出调换计划,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按第 3 条规定,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分包方领导的责任。
(9)每周一上午班前应有一小时综合安全交底教育,但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
(10)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法制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无论是队长、工长或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服从企业安全部门人员的管理。
(11)项目经理部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执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本规定的要求。
1.6、生产安全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纪律、查隐患,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等措施的落实。
(2)工地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值班检查制度,每项施工工序必须有详细的安全交底,签字齐全,方可施工。
(3)各作业队必须设一名安全检查员,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改进。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对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对施工的每道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部位设安全生产标志,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场内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等,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动。
(6)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遵章守纪。
(7)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
(8)上下垂直运输机械、绳索、部件应在当班使用前由专人负责检查,起吊物体不得过重、过满,并应注意: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钢筋笼时,必须使用卡环。
1.7、用电安全 (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现场电器设备要有防漏电措施,非电工不得安装、操作电器设备。
(2)电缆、电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架子上。
(3)电箱内开关及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灰、无杂物、固定牢固。
(4)电箱内应设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及分开关。必须保证“一空一漏,一机一闸” (5)配电箱要有防护栏、防雨防砸棚,每个箱子上锁并设专人负责。
(6)所有电器设备,一律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和线路必须良好,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设备,手把灯必须采用 36v 低压电,潮湿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压照明,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带防护用具和绝缘手套。孔下施工照明必须采用安全型灯,电压不超过 12 伏。给井下供电的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 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9)氧气、乙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 5m,两瓶同焊机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8、消防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本着“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将消防安全落实到每项工程施工中去。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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