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24 18: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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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完整)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对象月报告制度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救助工作站):

 为切实加强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认定准确,同时向卫计部门提供准确的保障对象信息开展“四重医疗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保障对象的动态调整台账,收集整理各村(社区)当月的动态调整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保障对象的死亡、就业、外出信息以及其他突发事故需救助的情形,按月逐级上报。为加强动态管理,准确掌握救助对象基本信息,我区建立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从以下几方面切实做到精准救助。

 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在乡镇街道的组织下以村(社区)为单位,按月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社会救助基本信息,由各村(社区)协理员收集按月上报。

 二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月定期召开社会救助例会,收集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按月上报社会救助局。

 三是社会救助局每月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指导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政策

 分类施救,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应退则退”、“应救尽救”,有效防止“死亡保”、“错保”、“漏保”、急难救助不及时的现象发生。

 区局完成会审后,各乡镇街道于次月 5 日前完成省低保信息系统以及民政部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区局于每月10 日前完成资金支付手续送金融机构发放,并导出保障成员信息提供给卫计部门开展“四重医疗保障”工作。

 附件:1.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对象月报告信息表

  2.

 七星关区社会救助对象月报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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