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砖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全文),供大家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及 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 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部门或厂有关负责人。
2、厂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厂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厂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厂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厂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厂安全办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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