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投诉举报制度,供大家参考。
公安投诉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XX 省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举报内容。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六)违反《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举报投诉形式。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XXX 四.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为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
五.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参照纪监信访件办理程序进行处理。对问题不严重、不复杂的投诉举报,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尽可能当场答复;对问题较严重、较复杂的事项,应认真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在信访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