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XXX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8-22 11:1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XXX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XXX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XXX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区政府常务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XXX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依照《市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措施》精神,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办理”的要求,对辖区383家物业服务小区进行系统排查,目前已解决嘉荣华阳光华府、富兴花园、俊园(部分解决)3个小区1072户不动产登记问题,剩余无法办理小区为22个,涉及15677户。

二、主要化解措施

针对排查和对接市级各部门掌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我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小区情况,建立台账清单,细化每个项目在用地、工程规划、竣工及消防验收等环节问题解决的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协调各责任部门,持续督促22个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归属主管部门)作为不动产登记办理主体责任单位,积极申办相关审批手续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一是加快办理进度。依据台账清单及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跟踪督促责任主体尽快收集资料,完成办理工作,并及时向住户告知办理进程。对办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研究推动。二是完善用地手续。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及时督促完善资料后,依法依规完成土地变更。对超容积率需补缴土地价款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核准确认,报请市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测算需补缴土地价款和税费,及时督促办理主体进行补缴,推动不动产证办理。三是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对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且已建成入住或使用的房屋,协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依据《城乡规划法》进行查处,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后,报请市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办理不动产证。四是完善竣工、消防及其他专项验收(备案)手续。因施工资料丢失(或无法提供),导致无法办理竣工等专项验收(备案)的,由责任主体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经鉴定(或由结构验收会议纪要替代)合格后办理不动产证。对未办理消防验收的按项目开工建设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证。五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及失信惩戒力度。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抵押人)与施工单位(或抵押权人)进行司法诉讼(或置换抵押物),解决纠纷(或解押)后办理不动产证。对不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的法人及个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类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经排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时间长,情况复杂。一是开发建设中存在多种遗留问题。各开发建设单位在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商品房建设和人防、消防、房屋验收等环节中出现未缴纳税费、超容积率建设、擅自变更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不清、资金链断裂、产生经济纠纷等多种因素,需逐一化解问题,完成不动产登记。二是个别项目涉及军产及违法建设强制执行问题。兰青小区土地性质涉及军产,土地产权及性质转变工作推动较为缓慢;绿地云香郡由我区管理前已存在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可能对房屋主体造成破坏,且多数住户不予配合调查,执法工作中存在入户难、调查取证难、拆除难等问题。三是缺少有效的监督手段。在推进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工作中,部分责任主体对办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区级各责任部门缺少有力有效的执法监管手段,工作推进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跨越时间长,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利益不受损、人民群众无过错”的政策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出台的有力政策,分类施策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应办尽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把握政策,分类推动化解。根据《市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措施》政策要求,及时引导各责任主体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完善用地手续;督促及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建筑原状,办理规划和验收手续;依法依规完成司法程序,化解经济纠纷;及时协助办理竣工及消防验收工作,完善备案资料,保证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有序有效化解。二是厘清责任主体,定期协调推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要求,细化区直各单位和属地镇办责任,持续深入排查,督促责任主体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紧盯关键症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查明具体原因,按照“一事一议”和“一事一策”的方式,提出化解措施,积极上报西宁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组予以解决,提高化解工作效能,做到措施实、销号快。三是提前介入,主动预防化解。及时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情况向产权人反馈,消除误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注重源头治理,开展市区联动执法检查,加强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管,有效杜绝新问题的发生。

以上汇报,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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