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2022-08-22 16: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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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完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七进”),是创建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xx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市委统领发〔2022〕x号)精神,推动省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坚持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推动“七进”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相互促进。着眼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执法部门和“两新”组织的创建力度,推动“七进”延伸拓展单位达到8个、教育基地1个。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七进”活动全过程,体现在各环节、落实到各方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思想上的自觉认同,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进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倡导现代文明,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流动融居。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和迁徙流动的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帮助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落户、住房租赁等方面的问题。

(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区域内各民族共同发展,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识分子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干扰破坏的图谋。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时排查调处和防范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坚决防范民族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六)纵深推进“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注重全局性、保持连续性、强化开创性,积极参加河西五市联创共建、互观互检,建立正向激励、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河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走廊”建设,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持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典型,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具体要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更要从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持续用力”的要求,切实找准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一)进机关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就是要发挥好各级机关的带头表率作用,不仅要提高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干部心灵深处,更要结合本职工作,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真正运用好、落实好。

1.在带头学习贯彻民族政策上做表率。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各部门单位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xx建设等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每年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沟通联系,倾听意见建议,解决问题诉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各族群众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

2.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不断深化各级干部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在机关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中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教育各级干部职工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的思想。

3.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发挥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故事宣讲等工作,大力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活动。设置宣传栏、宣传墙,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托民族节庆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举办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形式,鼓励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引导干部职工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楷模。

进企业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党建及文化建设全过程,组织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各族职工相互了解尊重、学习帮助的良好氛围。搭建宣传平台,通过企业内部宣传栏、宣传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等,营造各民族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把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主动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贡献。从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入手,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等爱心活动。

3.扎实开展联创共建。积极参与“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探索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创共建,搭建相互沟通交流平台,共同维护民族团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示范车间、示范班组创建工作,积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进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就是要积极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使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

1.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着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教育活动平台,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等,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讲座、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创建工作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充分利用景观小品、公益广告、宣传栏、墙体彩绘等,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尊重差异、理解包容,让民族团结意识深植于群众心中,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业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各民族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2.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法律维权等方面提供帮助,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持依法办事,防止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反对针对特定少数民族歧视性做法,严禁针对特定少数民族过度检查、拒住、拒租、拒卖等行为。

3.持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把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序组织各族居民参与文明创建、社区治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入脑入心、化风成俗。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居民公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小区、楼栋、楼口、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激励社区居民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排头兵。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四)进乡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就是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1.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创建工作纳入两镇党建工作总体安排,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乡村干部群众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在各类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中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和元素。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建设。通过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绘制民族团结宣传墙、打造民族团结大舞台等,推进创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促进各族群众和谐共生、携手圆梦。

2.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餐饮服务、商贸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乡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好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各族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凝聚人心、夯实基础。

3.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建立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和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严禁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进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就是要加大“培根铸魂”的教育力度,让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起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1.加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力度。深入实施《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重要标准,纳入思政教育必修课程,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学生的心灵深处。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教师的教育培训,开展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构建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维一体的德育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2.深化教育载体途径。大力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工程,积极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有计划、持续性地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题演讲、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书法绘画作品展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校园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等。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平台载体,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进连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连队”,就是要发扬人民军队维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打牢官兵为各族群众服务的思想基础,为驻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谐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连队政治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官兵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不断弘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铸牢军魂意识。

2.打造实体化创建载体。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宣传等活动,在连队设置宣传栏、宣传墙。运用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载体,自觉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军民共建鱼水情”的良好氛围。

3.推动军地联创共建。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官兵参与驻地乡村振兴、环境保护、义务劳动等活动。组织官兵深入驻地、联系点和各族群众开展慰问帮扶,探索开展军地联创共建工作。

(七)进宗教活动场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就是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探索开展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引导宗教界拥党爱国、尊法守法,不断提升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程度。

1.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党的要求、爱国精神、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融入讲经布道,指导宗教界对教义教规作出同时代发展和现代文明相契合的阐释,不断引导宗教与时俱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淡化教派门宦观念,推进开放办教、团结开寺,推动不同宗教、不同派别对话交流

2.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大力支持宗教场所书屋建设,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文化素养。在场所醒目位置通过橱窗板报、宣传专栏、横幅彩页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思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五个认同”的自觉性,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增进民族互信,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大力加强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组织宗教界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宗教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和习惯。坚持就地、从简、小型、安全、有序原则开展宗教活动,将所有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持续提升宗教场所建设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增强工作实效。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定期督查、跟踪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活动开展好的优先申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对安排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今日xx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宣讲的力度、广度、深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七进”活动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深入挖掘示范典型,总结好做法,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探索新路径、贡献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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