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贯彻落实稳经济措施实施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25 1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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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贯彻落实稳经济措施实施方案》(完整)

 

 龙 港 市 贯 彻 落 实 稳 经 济 措 施 的 实 施 方 案

 (共八个方面40项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稳经济措施,牢牢把握“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核心要求,以超常规举措稳住经济大盘,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龙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7项)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强退税资金调度和保障,实现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温州市惠企政策“直通车” 等平台,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半年度应兑现政策兑现60%以上,全年兑现100%。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 的要求,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将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 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疫情防控等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继续将

 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单独调拨、提前预拨、滚动清算,及时足额保障退税资金,完善库款监测机制,切实防范支付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税务局)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资金使用。加大常态化项目储备力度,重点向新增领域的新型基础设施、仓储物流设施、公共租赁住房、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储备倾斜,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支持。开辟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做好项目审批等服务保障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发改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4.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鼓励担保机构积极纳入国家、省、温州“总对总”合作机制,加快提高批量合作业务比重。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代偿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做到应担尽担、应保尽保。对无力还款的小微市场主体,及时代偿并适当延长追偿期。创新企业“防疫综合险”产品,为疫情可能导致企业停工所遭受的维持费用、疫情防控费用及营业利润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80%,单个企业最高不

 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发局-金融口、商贸口、市财政局人行苍南支行)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执行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鼓励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发改口、经信口、商贸口、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陆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及其他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期限延长至年底,其中5个特困行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经发局-发改口、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7.加大稳岗就业的支持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持续推行“无感智办”“免申即享” 便民申请模式。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政策受益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不超过 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社会事业局、市经发局-经信口、科技口、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金融支持措施(6项)

 8. 实施还本付息政策应延尽延。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银行机构要提前与客户自主协商,实施清单制管理,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免收罚息,不影响征信。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 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引导银行机构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加快已授信贷款的放款进度,支持银行机构对照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

 清单,全面梳理排查清单内企业贷款到期情况,逐户明确信贷支持方案,根据企业复工达产时间提前安排信贷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应续尽续、应贷尽贷、快速放贷。用好银行业联合会商帮扶机制。(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经发局-经信口、商贸口、金融口、市社会事业局)

 9.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导金融机构争取更大额度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加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科创指数” 融资模式,支持银行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发放“ 无抵押贷款”,力争2022年末“科创指数”融资模式授信超1万户。继续推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资产授托融资做法。充分发挥小微主体金融服务站、共富金融专员、金融联络员等机制,组织开展银企对接走访活动。(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经发局-经信口、科技口、金融口、市财政局、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继续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指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争取更大额度低成本资金投向我市,直达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让利力度,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应免尽免、应减尽

 减各类手续费。充分运用证监会“ 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等专项机制,用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债绿色通道,实现低成本快速化直接融资。鼓励山区五县国资平台通过整合资产提升评级水平,加快企业债券申报发行,降低长期直接融资成本。加大担保降费力度,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平均担保费率在2021年基础上下降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中小微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快科技型企业奖补政策兑现进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切实发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为暂时困难企业提供转贷支持,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 过桥” 转贷,实行即办制,2022年转贷费用按同期LPR下浮20%。(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经发局-发改口、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低成本、中长期资金支持,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的支持力度。持续 推进“ 险资入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更大力度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基金创建等。积极落地碳减排支持工具扩面,支

 持温州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经发局-金融口、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12.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深化“订单+清单” 等融资方式创新,加大外贸企业流动资金支持。做实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适时将政策适用对象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让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享受贸易结算便利,力争试点业务实现翻番。加大对外贸产业支持力度,完成外贸产业贷款额新增计划。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经发局-商贸口、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13.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结合温州实际,实施差别化住 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项目融 资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积极对接有并购需求的房地产企业,主动提供并购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苍南县支行、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三、扩大有效投资措施(4 项)

 14.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一批补短板、惠民生的重大水利项目,以海塘安澜、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为重点,全年确保新开工温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塘安澜工程(浅滩二期生态堤)等 20项重大水利工程。着力推进一批已纳入规划、建设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前期,力

 争储备项目投资规模100亿元。贯彻落实省级水网建设工作部署,谋划和推进乐清市银溪水库、瑞安市六科水库等一批水利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 总目标,全面实施全市综合交通大会战,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开工甬台温复线瑞安联络线、苍泰高速等重大项目。提速瑞苍高速、金丽温高速东延线等项目建设,实现杭温铁路温州段基本贯通,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主线基本完工,建成投用景文高速。加快温福高铁、温武吉铁路、东部综合交通枢纽、洞头第二通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提速推进状元岙二期、乐清湾港区C区一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着力打造东南沿海重要枢纽港和大型国际机场。加快国省道干线达标升级改造,建成104国道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等。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260公里、养护工程700公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公司)

 16.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优化市政设施布局,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全力推进瓯越大道南段快速路、沿江快速路一期等重点工程,开工府东路过江通道和七都二桥。加快推进市区变电站迁改建和高压电力架空线路“ 上改下” 、市区道路综合整治、市政管网设施提标改

 造、污水垃圾处置、停车场库、绿道、断头路等项目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4个,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4万套( 间)。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充分衔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存量社区整合提升,联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新增未来社区创建项目 20个。持续发力推进片区开发,优先实施滨江商务区、鹿城西部新城、龙湾东部新城、瓯海梧白新城等重点片区配套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多类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加快明确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纵深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完善评估机制,加快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稳定扩大民间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民间投资审批服务效率,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实施“3121”投资专项行动,谋划招引省市县长工程项目2个,其中落地率 1个以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探索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与周边土地、资源、产业等一体化开发,配置经营性资源或与经营性较强的项目组合开发经营等

 方式,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市政、交通等领 域项目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破解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制约和重点增资扩产项目用地制约。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发局-发改口、市财政局、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四、促进消费措施(4项)

 18.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结合本地消费特点,采取市区统一、市县联动,突出权重商品消费和数字人民币推广,统筹有序发放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电子产品、家居家装、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各类消费券。出台温州市民本地游惠民奖补政策,通过引导市民本地游拉动景区、酒店、民宿、餐饮、交通等消费。(责任单位:市经发局-商贸口、金融口、市财政局、市委宣传统战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会事业局、人行苍南县支行、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19.稳定增加大宗消费政策支持。

 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落实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经发局-发改口、经信口、商贸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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