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典型材料

发布时间:2023-02-28 16:25:1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典型材料,供大家参考。

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典型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系统谋划公务员考核、奖励、工资福利等工作,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资源,充分发挥激励保障作用,有效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做优年度考核,激发履职担当原动力。一是突出“三个挂钩”。与绩效考评挂钩,连续两年省委省政府绩效考评结果为一等次的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25%以内。与表彰奖励挂钩,获得中央表彰奖励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提高6%;
机关内设机构获得中央表彰奖励的、记集体三等功以上的,适当提高比例。与平时考核挂钩,对平时考核工作成效明显、在承担联系点工作中完成任务好的,提高2%。对未按要求开展平时考核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按不超过18%核定优秀等次比例。二是鲜明实绩导向。年度考核核增的优秀等次名额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和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公务员倾斜。2020年,卫生健康委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核增的优秀等次名额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岗位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三是注重上下联动。指导参照制定本地具体挂钩办法,在全省上下构建差异化核定优秀等次比例的制度体系,激励引导各级机关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推动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上。

二、强化奖励功效,积聚建功立业正能量。一是加大及时奖励力度。2021年出台《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全省共开展及时奖励50批次,嘉奖810人、记三等功476人、记二等功71人,实现了有功即奖、奖在平时,有效激发了工作热情。二是健全优先使用机制。分级建立先进典型信息库,作为动议提名人选的重要来源,优先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在岗的765名记一等功以上奖励公务员,已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667人,占87.2%;
2020年选拔10名受表彰奖励的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机关担任副处长;
**市实行职级晋升积分制,对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量化加分、优先晋升,形成了“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示范效应。三是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先进典型上讲台、进教材、进影视、入方志,组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赴各地开展先进事迹巡回报告,近万名公务员现场接受了思想教育和精神洗礼。**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建立工作室,打造公务员跟班学习、培养锻炼阵地;
法院等为先进典型搭建“荣誉授予日”“每月之星”等展示平台,用身边典型引导公务员担当作为。

三、改善待遇保障,凝聚服务基层向心力。一是优化乡镇工作补贴办法。指导各地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镇工作补贴,鼓励向偏远乡镇、艰苦地区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县级采用“乡镇驻地海拔、距离县城远近、乡镇工作年限”三因素法制定补贴标准,最艰苦的34个乡镇,补贴达全省平均水平的5倍。二是持续规范公务员奖励性补贴。贯彻“控高、稳中、托低”原则,奖金水平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低职级人员倾斜,全省地区间高低倍差、职级间倍差进一步缩小,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三是加大福利保障力度。实施相对集中休假制度,集中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大型活动和会议。指导在执行国家休假政策的基础上,分类区增加高寒高海拔地区特殊休假天数。提高体检费补助标准,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最高增加1500元/年,为高寒高海拔地区公务员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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