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供大家参考。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5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各方面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会概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攻坚克难、开拓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大会共有10项议程:一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是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
三是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
四是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
五是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六是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七是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八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九是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是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通过了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参加了内蒙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江苏代表团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
(一)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
总书记指出,2021年,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我们隆重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并作出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们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为世界奉献了一场简约、安全、精彩的体育盛会,我国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取得了参加冬奥会历史最好成绩。这些成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总书记强调,回顾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历程,我们更加坚定了以下重要认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只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就一定能够确保全党全国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守正创新、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形成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要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只要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挑战,继续创造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的奇迹。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我国发展的竞争力和持续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只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害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原体,我们就一定能够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总书记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团结和谐,则国家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
反之,则国家衰败、社会动荡、人民遭殃。党中央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着眼于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完善常态化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口岸地区疫情防控这个重点,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按照国家“双碳”工作规划部署,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加快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回归健康规范的轨道。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党史、用党史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政治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信心满怀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参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
总书记着重就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作了强调,指出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汇聚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强大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国防意识,自觉履行法定的国防建设职责,依法保障好军队建设、军事行动和军人合法权益。全军要抓紧抓实备战打仗工作,协助地方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情况,保持国家安全稳定,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三)参加全国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
总书记强调,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大国博弈日趋激烈,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看到,我国发展仍具有诸多战略性的有利条件。一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沉着应对各种重大风险挑战提供根本政治保证。二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我国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实践中进一步彰显显著优越性,“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对比更加鲜明。三是有持续快速发展积累的坚实基础,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体量大、回旋余地广,又有超大规模市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具有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四是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五是有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中国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志气、骨气、底气空前增强,党心军心民心昂扬振奋。我们要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不能认为进入工业化,吃饭问题就可有可无,也不要指望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要未雨绸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要优化布局,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保证粮食年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能获利、多得利。制止餐饮浪费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不懈抓下去,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农田必须是良田,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努力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总书记强调,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要发挥我国制度优势,科学调配优势资源,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创新链建设为抓手推动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要向森林要食物,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同时要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发展生物科技、生物产业,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依法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书记指出,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安排更加公平,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2021年工作回顾。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国发展又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增长8.1%。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企业研发经费增长15.5%。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继续优化。粮食产量1.37万亿斤,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8.2%。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亿户,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21.4%。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个。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疫苗全程接种覆盖率超过85%,及时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过去一年,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是优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巩固经济恢复基础;
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创新引领,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五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布局;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报告指出,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报告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提出了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报告特别指出,经济增速预期目标的设定,主要考虑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并同近两年平均经济增速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这是高基数上的中高速增长,体现了主动作为,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报告明确了今年的政策取向,指出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报告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坚持实事求是,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尊重发展规律、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善于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部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报告提出了今年要重点做好的九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加强收支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搞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肆意挥霍公款的要严查重处。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保障初级产品供给,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数字产业。五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经济大省要增强对全国发展的带动作用,经济困难地区要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努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六是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易地×后续扶持,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七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加强出口信贷支持,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利用外资。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支持企业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八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环保产业支持政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九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众救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信访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报告还对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等作了阐述。
(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三是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五是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六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报告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安排: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二是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复议法。三是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监督。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六是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七是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关于“两高”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代表“两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五是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报告指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报告对2021年工作进行回顾:一是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是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三是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五是治检从严,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报告对2022年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
二是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
三是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
四、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情况、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的主要内容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分别作有关草案说明。
(一)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情况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机关工作和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地方组织法作出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实“总则”一章内容;
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
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
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明确区域发展合作机制;
充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并完善相关规定。
(二)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主要内容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2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3年1月选出。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决定主要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代表名额,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少数民族、归侨应选代表名额,代表的结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等作出了规定。
按照选举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为此,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需制定香港、澳门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会议的构成、候选人的提名人数、参选人的条件、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代表的辞职、监督机制和补选等。
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动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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