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某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6 12:15:1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某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思考,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某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思考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志,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依法治国决定》进一步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市场监管作为当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市场监管信息,有利于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建立在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架构之中,链接到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可跳转至某平台某市网上办事大厅,经过几年的探索与运行,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但离有效运用政务公开平台“提升效能、监督自己、服务群众、助力市场主体”还任重道远。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框架

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建立在某市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架构之中,链接到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可跳转至某平台某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愉快办、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和政策文件、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基层政务公开、权责清单等二级栏目,对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在某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街镇”“公告公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栏目同步更新,力求将市场监管信息“广而告之”,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

(二)运行机制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日常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某市某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制度性文件,要求各所科(室)队会按照“谁履职、谁产生、谁公开”原则,在应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公开,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事项准确、及时、规范。

(三)公开概况

1. 内容完整。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共性信息外,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策公开、权责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累计公示政府信息750余条(不同栏目相同信息重复计算),其中部门动态53条、公告公示19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2条、监督检查94条、行政许可92条、行政处罚23条以及其他类信息57条,内容涵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行政审批等诸多市场监管领域。

2. 重点突出。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栏目维护有“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专栏,累计发布信息78条,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设置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明确24项应当公开事项。发布行政审批81条,其中食品药品领域许可服务指南6条、食品许可信息60条、药品许可信息15条;
发布监督检查65条,其中食品检查依据13条、食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30条、两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依据19条、两品一械检查结果及后处置3条;
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
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15条,并在子栏目“公共服务”中发布《某市某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途径、相关制度,突出食品药品监管,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买得安心。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市场监管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在向建设法治政府大步迈进,在这一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至关重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辅以某平台某市网上办事大厅,能将对外公开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市场主体和个人给予全局性、宏观性指导,推动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降低行政成本支出;
能将对外公开同加强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我约束力,有效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
能将对外公开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便捷群众办事,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准出便利化,及时公开惠企政策,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言以蔽之,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能极大发挥其“提升效能、监督自己、服务群众、助力市场主体”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自觉、自愿的行为,是接受人民监督、引导人民参与的重要手段,能极大激发市场监管的预警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但在当前,政务公开时常被只当做一种办事制度、一项政府职权,在工作考核中占比较低,一些市场监管部门缺少主动公开的意识,既不利于提升行政行为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民权利,也不能完全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监管的“发声筒”作用。2022年1月至5月底,某市某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文74份,其中主动公开4份、依申请公开35份、不公开35份,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远超于主动公开文件,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公文公开属性不好认定,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可能存在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及时

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为某市某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主要形式为文字和表格,静态的信息呈现形式会对内容严谨性提出更高要求,但通过对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以及对往期信息公开的复审可以发现不符合公文格式要求、表格不规范、词组“缺头少尾”、一些栏目信息标题不统一、部分版块信息发布甚少、发布不及时等问题,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实效性大大降低,这势必影响政务公开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性,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此平台才建立几年,系统运行和公开要求还在不断更新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深入、在实践上缺少标准规范。

(三)市场监管各领域事项公开不全面

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广、战线长、职能多、队伍大,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涵盖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等诸多领域,虽然借助新闻媒体的报道,能够较为全面反映各项工作,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注册登记领域,对其他业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多、力度不足,难以展现市场监管全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政治主动性”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小组,承担相应职责的科(室)队会为专项组成员,统筹加强公开申请、内容审核等工作,各专项组明确专人承担相应工作;
二是制定公开属性认定指导意见,明确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界定范围,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公开属性认定,确保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或反映市场监管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对应公开未申请公开或未及时申请公开的、已公开信息存在错误未及时发现的专项小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可以开展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化各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巩固“内容规范性”

一是建立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台账,依照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动态更新各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并结合《某区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审核责任清单》,及时提醒责任单位规定时间未发布信息的及时更新、产生应公开信息的主动申请,不搞“一阵风”“运动式”公开。二是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的基础上,实行“双负责制”,信息发布后,由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将发布链接共享至信息申请公开机构(或各专项组确定的专人),双方对发布的政府信息共同校对、再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改、不宜公开的及时撤回,确保公开信息的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定期复审,确保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信息都是最新的,对过时的、失效的信息及时清理,确立政务公开在公众获取信息方面的权威性。

(三)积极探索“公开系统性”,绘制市场监管全貌

要在原有运行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再细化、再完善,各所科(室)队会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利用现有政务公开平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在下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先手棋”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价格、计量、标准化、广告等领域信息公开,形成市场监管各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要建立政务公开年度计划,面向市场主体、消费者、全社会序时推进分众化、多层次、立体式的政府信息公开,保证政策性内容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可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运用政务新媒体多元展示市场监管形象,增加公众获取市场监管信息的“可获得感”和“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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