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排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6 16:0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组织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排查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对于组织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排查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 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逐渐变冷。通过近期调研发现,少数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弱势群体,正常过冬存在一定困难。为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弱势群体安全过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梳理排查。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区民政局沟通对接,按照民政局的业务要求,积极组织广大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辖区内因智障、弱智、残疾、其他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弱势群体进行全方位排查。排查要逐家逐户开展,坚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及时梳理,形成台账,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二、要明确管护措施。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排查出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弱势群体,要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如果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社会救助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

  纳入低保或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弱势群体生活有保障。同时,对因智障、弱智、残疾、其他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家中又无监护人员或管护人员的弱势群体,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从其亲戚、邻居、朋友等人员中明确管护人员,对其日常生活进行护理照料,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高度重视,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排查工作。对因工作认识不够,排查开展不实,责任落实不力,造成排查遗漏的相关人员,要视其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严格问责。

 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改的情况及排查梳理台账(结合实际自行拟定),请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人:季婷

  邮箱:zgbjswzzbzzk@163.com 联系电话:8305185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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