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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材料:“四个转变”拓展军民融合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呈现整体推进、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这与金融支持密不可分。政银企联手协同发力,建立应急转贷基金、中小科技型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补偿资金,金融机构设立军民融合专营机构,争取专项信贷政策和资源,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军民融合企业资金需求。然而,金融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功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如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要手段,产品服务创新仍显不足;
上市、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缺失,资产证券化率较低;
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有待加强等。
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处于初步融合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的融合发展的过渡阶段,这既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良好机遇,同时也赋予其新的责任使命。金融业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产品服务模式创新,着力在“四个转变”上做文章、下功夫,为军民深度融合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与保障。
从财政主导向多元融资转变。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亦随之放缓,加之各项重大战略目标落实及刚性支出导致财政支出端压力仍大,过往军民融合财政投入依赖度高的资金供给方式难以为继,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势在必行。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重点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发展;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展金融手段工具,创新金融供给形式,推动形成集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等多元化融资支持体系。
从倚重抵押向动产融资转变。不动产在传统企业抵押担保融资方式中长期以来受到银行青睐,而军民融合中的“民参军”企业多数是轻资产、含科量高的民营中小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的缺失正是其融资可获得性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银行应充分挖掘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知识产权等资源,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股权质押等特色化、个性化动产担保融资产品服务。
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占比仍然偏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针对军民融合类企业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初创企业、高风险等特征,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投资为主的股权投融资链条,提高“民参军”中小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的可获得性。鼓励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军民融合科技企业孵化摇篮、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的作用,引导“专精特新”、科创型中小民营企业到北交所、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从而拓宽军民融合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从单一模式向综合集成转变。军民融合项目科研投入大、生产周期长、产业关联度强、风险不确定性高,金融机构应树立企业生命周期理念与产业链式思维,协同创新开发针对企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的融资产品及提供金融保险服务支持。比如加强与风投机构合作,开发推广投贷联动类金融产品,以直投+贷款、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扶持中小军民融合企业创业成长。此外,发挥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创新开发军民融合企业在创新研发等环节的保险产品,为军民融合市场主体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和服务,进而促进军民结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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