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县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县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重点企业: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加之天气转暖,当前已进入汛期,泥石流、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
各镇(街道)、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节假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针对本监管行业(领域)特点,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部署,对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早部署,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五一”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立即开展全县全领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精心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隐患,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针对五一假期和汛期这一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盯守,**小时严密监控,确保企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尾矿库企业、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将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尾矿库企业要认真落实尾矿库防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以及防汛措施,暴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保障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和专项检查,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等事故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安全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桥梁、排洪涵洞,边坡等道路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
要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农村低速载货车辆、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
加强路面、重要关口、重要时段的巡查管控,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建设领域和城市燃气管网、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及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针对当前气温逐渐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力量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六)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排查治理高温熔融液态金属吊装运输、外围施工、有限空间管理、检修作业、动火作业等环节安全隐患,以煤气柜、煤气管道、监测监控、可靠切断、涉煤气危险作业等为重点,抓好煤气安全管理。
(七)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督促指导旅游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五一”假期前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完善预防措施,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监管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原则上不举行各类大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报备。
(八)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续持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隔离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安全通道、危化品管理、特种设备以及重点区域和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县商贸领域场所、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对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重点对大中型商超、超市,油库、加油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安全设施、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措施和预案,对重大风险实施有效防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确保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针对宾馆、公园、景点、游乐和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场所、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执法整治。
(十一)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各类学校校区设备设施、校车、试验场所等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及时发现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指导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民爆物品经营、储存、使用等领域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检查工作,防范民用爆炸物品失管失控,严厉查处私藏私造雷管、炸药等非法行为。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各森林防火单位要针对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要细化优化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迅速反应处置机制,强化应急演练。
(十四)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渔业水产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农用车辆违规载人、农业机械、渔业生产、设施温棚安全、沼气使用、农产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五)加强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汛期临近雨水较多的情况,迅速对矿山边坡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崩塌等易发地质灾害场所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特别是要整治经常出现滑坡、落石、崩塌、漫水、冲刷等不良地质的路段,要加强监控和加快整改进度;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深基坑、管沟(槽)、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脚手架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迅速整改。不能保证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或实施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严防违章蛮干、冒险施工,严防事故发生。
其他寄递物流、供水、电力、长输油气管道、水利、园区等行业领域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夯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各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
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小时严密监控;
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对存在非法违法情况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深化联合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紧急情况能及时应对、快速反应。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掌握、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及旅游人流、假日车流等重要信息的预测预警,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科学救援、安全救援。
“五一”期间实行每日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天下午**时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天安全工作情况,有隐患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并于*月**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本单位“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情况和检查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