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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居住证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的目标,根据《市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精准对接数字政府“×里都市”跑道,推广实施居住证互通互认业务的申领受理、审核审批、网上核发等一系列技术体系和业务体系,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改革,实现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更成熟、体系更完善、办理更快捷,促进常住人口待遇同等化,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二、项目重点
在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的基础上,借鉴×居住证互通互认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进《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居住证件互认。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并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即可在市各区(县、市)范围内实现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二)居住登记时间互认。凡是在省范围内居住登记,到现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后累计连续登记满六个月(除《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市各区(县、市)范围内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区流管办学习借鉴上虞区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全区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指导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工作专班,梳理核心业务,制定细化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落实。
(二)走访调查阶段(3月底前)。教育、人社、医保、文广、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资源承载能力以及流动人口的合理预期,开展走访调研,科学合理评估互认制度实施后对公共资源带来的压力和风险,探索通过量化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三)风险评估阶段(4月底前)。区流管中心应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多方位、多维度对本地公共政策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调查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等级,为下步实施做好准备。
(四)全面推行阶段(5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调研及风险评估情况,经区流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同意后,全面启动居住证互通互认改革工作;
按照“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开展社会面告知、宣传和引导,为互通互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底前)。区流管办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各镇街互通互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形成通报,结果并纳入今年流动人口工作评估考核。各部门各镇街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机制,努力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
四、业务流程
参照电子居住证办理的成熟做法,居住证互通互认业务办理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具体流程为:
(一)在线办理渠道。依托省厅电子居住证平台,在政务服务网或“×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开放线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即互认)业务。
(二)业务申领。申请人实名认证登陆“×里办”APP后,在“流动人口”服务专区内,选择申领(即互认)的居住证类型,按照系统提示的“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实现“一指办理”。
(三)审批审核。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互认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省大数据平台;
提供短信定制化服务,同步免费推送电子居住证办结通知。对不符合互认条件的,必须一次性告知理由。
(四)兜底保障。针对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的人员,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窗口(即线下)将继续受理居住证申领手续。通过审核后,签发电子居住证,并发放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居住证确认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是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需要,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改革举措。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成立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区流管中心副主任肖黄正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流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工作专班要加强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与沟通,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公安机关要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联动协调机制,组建业务工作交流群,及时发现解决业务推进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居住证互认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引导。要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将业务知识送至派出所、流管所一线,让每名社区民警、社区辅警、流动人口专管员成为“熟练工”“讲解员”;
积极会同宣传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企业、派出所窗口,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居住证互认工作的便捷性和实用性,讲解申领流程、应用场景、政策待遇,引导群众通过手机端实现自主办理。同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典型事例,使互认工作提质扩面,不断增强改革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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