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委员会部门考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第 1 页 共 3 页 宿舍管理委员会部门考核 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宿管会部门考核工作,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实现宿管之家,服务大家的目标,依据《广东 XXXX 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并且结合宿管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部门考核是指对宿管会所有部门的工作行为、表现以及结果是否符合管理者期望的评估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宿管会的部门考核在不违背本制度的基础上另有规定的,依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宿管会部门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对确定性内容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宿管会部门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划分为基础考核、绩效考核以及人事考核所占比,依据考核方式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第六条
基础考核的内容针对部门基础工作的统一规范化程度以及有效管理的相关因素;绩效考核的内容针对部门实际工作对组织目标细分的完成程度、对部门职能的履行程度、对部门实际工作预期的完成程度;组织部进行的人事考核针对部长、部员人事所得分数占部门考核一定比例。
第七条
定量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考核和绩效考核以及人事考核所占比;定性的部门考核内容为优秀部门评选。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八条
考核标准作为考核对象的努力方向和评价尺度,应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务实性。
第 2 页 共 3 页 第九条
在考核周期内,由值班人员及执行秘书对各部门所有人员在值班和例会期间内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执行秘书负责计算分数。最终依据各考核项目权重得到基础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十条
绩效考核的标准由各部门自行拟定的绩效指标决定,绩效指标由秘书处汇总、会长团审批后在该考核周期内正式生效。
第十一条
每个考核期内的人事考核,由组织部按部长考核成绩和部员考核成绩加权平均组成最终成绩交由秘书处作为部门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定量考核最终成绩为基础考核、绩效考核以及人事考核所占比三项成绩加权平均所得。
第十三条
定性考核是指对所有部门进行横向比较评估,最终评选出优秀部门。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十四条
部门考核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由秘书处组织实施。常规流程如下:
(一)宿管会各部门在考核周期的第一周内,将部门在本考核周期内所要达成的绩效目标交由秘书处,部门在考核期间若有临时新增工作,则应及时告知秘书处,并对相关项目进行修改,一旦进入评分周期则所有考核项目均不予调整;
(二)整个考核流程由秘书处负责,执行秘书具体实施并落实考核; (三)会长团以及执行秘书应根据《广东 XXXX 宿舍管理委员会部门考核表》中所列考核项目认真、公正评分、书写评语; (四)秘书处根据考核结果组织评选相关优秀先进部门; 第五章
考核结果与反馈
第 3 页 共 3 页 第十五条
秘书处上交定量考核分数和优秀部门名单,在会长团审阅通过后,将考核成绩和各优秀部门在宿管会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各部门。
第十六条
由部门执行秘书针对此次部门考核情况完成各部门考核的书面反馈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上交会长团,一份反馈至部门,一份由秘书处备案。
第十七 条
宿管会部门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年年终评选、表彰依据,是决定各部门优秀干事名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六章
考核权责
第十八条
部门执行秘书在平时工作中有义务做好与对应部门考核工作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考核相关的各项目情况的记录、旁听报告的整理、部门活动参与反馈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执行秘书负责考核整体流程,协调各评价方,有义务在各方对部门评价时提供考核相关的各项书面材料并督促各方对部门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第二十条
执行秘书在考核结果公布之前有义务对各项考核结果保密。
第二十一条
在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规定程序向秘书处反应情况,若反应的情况经证实,则上报会长团,并重新公示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广东 XXXX 宿舍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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