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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X 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减污降碳为方向,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好担负起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正视问题,强化解决问题的责任和担当,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全力推动X 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各项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一)明确任务目标,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 2025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0%。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83.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能耗消耗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全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值。
(二)制定整改清单,确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梳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梳理出的 6 大类 14 方面 39 项问题主动认领、追根溯源。已完成整改的,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属于立行立改的,要全部整改到位;限期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期限完成整改目标;长期坚持整改的,到 2025年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建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
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细化责任、督导落实、一案一销,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影响生态环境发展,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认真吸取生态环境领域存在问题的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坚持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管控能力、环境风险防控和污染治理水平、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等显著提升,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强化政治担当,严格目标考核,强化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懒政庸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反面典型,严格用制度管权,形成上下一致、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 X 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强化源头防治,以严格的环境准入和防治措施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从根本上解决“一煤独大”的能源消费格局。充分发挥生物质能源供热优势,推进 X辰能生物质热电厂达产达效,加快 X 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运行。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更替,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工业节能,开展高耗能行业节能专项监察。按照“减煤、替煤、洁煤”的整体思路,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现有落后燃煤机组淘汰,关停拆除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 第二发电厂 7 号煤电机组。开展节能建筑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推进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热力的安全、稳定供应能力。强化流通领域煤炭管控,严控散煤销售使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重点
领域污染防治行动。
1.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关键领域。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巩 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继续加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严防碳强度反弹。深入推进重点供热企业环境监管,积极开展城市建成区 35 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加快推进重点热源及燃煤大户超低排放改造。加速淘汰老旧车辆,加强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不断完善机动车污染设施建设,强化新生产车辆达标排放监管。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部门、企业和居民对生态环境风险的重视程度,从根源上强化防范措施,力争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上实现新突破。
2.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关键领域。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岸上和水下保护与治理,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治理,加强劣 V 类水体治理,建立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黑臭水体反弹和新增。加强医疗系统污水设施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十五度超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防止水土流失。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保障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在水环境质量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3.突出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关键领域。加强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围绕农业生产推动解决养殖、种植引发的土壤污染问题,积极推进废弃菌袋污染治理,减少环境污染。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和森林督察问题整改,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落实粪污处理配套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利用上实现新突破。
(四)加快推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坚持“管生产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机制,层层压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以政府责任落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精力投入到推动绿色发展上。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配齐机构、配强设施、配足人员,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按市、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
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
3.严格督导检查,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结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锁定目标、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完善动态整改、精准核查、科学考核等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加快推进整改。全面核查辖区内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37 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项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要始终保持抓整改不放松的战略定力,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机构,合属办公,统筹组织、协调和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模式和工作标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挂账督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
环境问题逐项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过程控制。细化分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 40 项具体任务,建立台账,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推进整改。立行立改类的整改时限,由责任单位确定。长期坚持类的整改时限,根据客观实际设定,所列整改目标要在 2023 年底前分年度完成,工程类整改项目要以每年 6月和 12 月为时间控制节点。建立督导机制,实行分级督导,各督导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密切跟踪整改问题,强化整改过程的监督,避免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对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纪委监委部门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以执纪问责倒逼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
(五)积极营造整改氛围。引导企业注重环境效益,承担治理污染社会责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污染治理,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引导全社会支持、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进
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改善公众环保行为,建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
X 市贯彻落实 X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为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措施清单。
(共 6 部分 14 方面 39 项具体问题)
第一部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问题一:各级党委、政府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上仍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要求领会不深、不透;担当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摆到突出位置;作风不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需进一步发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责任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落实督察整改任务,确保全市督察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2.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要向本级人大报告本地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统筹治理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