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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不属于确认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购买申请书(注明购买用途、购买量等)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送
达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
办理机构:阴底乡卫生院 业务电话:陈勇:13984788528 监督电话:0857—8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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