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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指标解释
1)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合计
指报告期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承揽的总的合同额(44=45+46+47+48+49+50)。
2) 工程监理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合同额。
3)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合同额。
4)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合同额。
5)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合同额。
6) 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业务的合同额。
7) 工程 施工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工程施工业务的合同额。
8) 其他业务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的除工程监理业务、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业务和工程施工业务以外的合同额。
9) 境外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境外(包括港、澳、台)承揽的合同额。
10) 承揽境内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投资额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所对应的(概算)投资额合计。
11) 境内新开工工程监理项目数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承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新开工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数量(以合同为单位)。
12) 境内在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数量
指报告期末企业承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在建(已开工且未经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数量(以合同为单位)(54=55+56)。
13) 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数量
指报告期末企业承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在建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中,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个数(以合同为单位)(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 86 号))。
14) 实行监理的其它项目数 量
指报告期末企业承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在建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中,除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以外的工程监理项目个数(以合同为单位)。
15) 境外在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数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境外(包括港、澳、台)承揽的在建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项目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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