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供大家参考。
“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民族要**,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三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最高检党组要求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如何结合检察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检察机关需要反思并主动作为。
一、法治需求:全面提升农村基层自治能力
与城镇相比,乡村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生活条件落后等物质难题。如在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城乡间基础设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因此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势在必行。此外,我们认为软件方面,特别是思想、法治层面的投入更是不可或缺。当前,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传统民间标会在闽南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农民的文化水平、理财能力、法治意识没有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发生在农村的侵财现象多发,特别是侵害农民“钱袋子”安全现象居高不下。近年来,**省**市检察院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案件**件,涉案金额高达**亿元,被害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农村的宗族观念、社群离散性以及个体自律性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基层的治理和管控。
二、检察反思:基层工作能力不足
检察机关因法律监督属性以及在农村基层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存在着天然的弊端与不足:
一是融合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办案”为依托,主动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工作之中,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因未参与到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决策部署中,且受自身检察职能的限制,服务乡村振兴举措的针对性不强,整体规范性不强。如**市检察院未能很好地结合**市城镇率高、城乡发展不协调这一特点提出有力举措。
二是预防犯罪关注不够、投入不足。如**市委、市政府于****年*月*日出台的《**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盘活现有资产、对接国企资源、引入金融服务、项目建设优先、加大财政扶持、实施奖惩激励等‘六大方面’措施,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在政策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之际,大量涉农、惠农资金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涌入农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社保资金发放等政策相对倾斜,乡镇干部、村干部等一批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很容易经受不住物质、金钱的诱惑,贪污、腐败问题悄然而生。但是近年来,随着反贪、反渎职能转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关注度有所减弱,对涉农领域的预防犯罪的投入略有不足。
三是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相对欠缺。相比较公安、法院、司法等其他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派出机构,缺少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腿”,与群众联系的基础不牢固;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主要办理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民事案件的化解工作较少,相对来说与群众接触较少,导致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太了解。此外,由于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很高的工作,很多长期从事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已经习惯了法言法语,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已经留下了深深的法律烙印,做群众工作时“不善于讲群众语言”“不够接地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和开展群众工作的效果。
三、模式构建:“检察+”助力乡村振兴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机关职能特色,在乡村振兴中融入检察元素,探索“检察+”工作模式,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检察院立足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以“网格化+社区检察官”为基础,以农业、农村、农民、农企为主要服务对象,推动调研走访、关爱帮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犯罪预防、社会治理进乡村,探索出一种具有检察特色的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
“检察+党建结对”,扎根村居一线,深入了解民风民情。选派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副检察长挂村蹲点,选派青年干警到相对落后村居担任“第一书记”,参与村重要会议、重大村务、重点项目等,深入了解、积极协调解决农村建设和发展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农村的振兴发展建言献策。疫情期间,选派干警入驻村居社区、企业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展现与群众共克时艰的决心与毅力,夯实群众基础。与此同时,推动检察机关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通过开展学习宣讲、帮扶群众、普法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举措推进乡村建设和振兴。
“检察+打击犯罪”,营造安全生活环境,促进乡村平安建设。打击犯罪,严厉惩治涉农刑事犯罪,深化犯罪态势分析,提出犯罪防控建议,做好检察环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推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着力强化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开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协调配合欠薪案件依法尽快查处,联合各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工人追讨工资。建立多方联动查处机制,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司法救助”结合检察办案,精准识贫扶贫。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对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五类人员的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多元救助延伸协同衔接机制,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开展对口帮扶计划,每年主动向市民政局认领、帮扶多个生活困难家庭、青少年,发动干警力量捐资捐物。创新扶贫方式,组织跨区域向贫困村农民购买农特产品赠于帮扶对象,实现双向扶贫。****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件,开展司法救助**人次,其中跨地区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办理的陈某甲、王某甲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评为“控申为民办实事”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与“网格员”的沟通联络、开通举报热线,及时发现、排查农村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修缮断裂、塌陷的水沟盖板等**处,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联合市河长办建立“每周一巡河”工作机制,以河道旁违规倾倒垃圾、固体废物、污水乱排、违章搭建等为重点,督促拆除非法搭建物、清理污染土地,促进*条河流**个相邻区域共治跨境河湖,守护乡村碧水蓝天。开展督促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虎头山钟山头采石场未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废弃**形成深坑,存在边坡危岩体隐患、水土流失和坠落**等危险,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主管部门编制《全市废弃**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作五年计划(****-****年)》,对全市废弃**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通过深坑回填、改造休闲公园、开发区建设用地、补植复绿等不同治理方式,推动废弃**变身**公园,成为峡谷旅游路重要组成部分,****年*月该旅游路被提名为“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
“检察+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乡村建设。在办理涉农案件时,打破“就案办案”的办案模式,进一步拓展办案广度,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举行公开听证等,将检察履职与服务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近年来,在办理涉农案件时,参与化解农村邻里纠纷矛盾**余件,发出检察建议*份,包括针对在办案中发现乡间寺庙存在安防漏洞,容易发生香油钱被盗或违法人员藏匿躲避侦查等问题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进行全市摸底排查,引导登记、加强管理,优化和净化乡村正常宗教活动。
“检察+法治宣传”,送法进村入户,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渠道,制作普法宣传手册、微视频、微电影等,定期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活动**次,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在禁渔期间走进渔港、码头,张贴禁渔广告,分发渔业安全知识读本一千余本份,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余人次。走进村、巷、人流密集点开展普法宣传,宣传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断卡行动”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法律后果,为群众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帮助群众树立遵法守法意识,提升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
“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联合公安局、教育局等**个部门,共同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出台“保护校园安全十项措施”,破解校园欺凌、学校自聘人员犯罪隐患、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监管与治理难题,为在校学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联盟成立以来,**名检察官、**名警官、***名志愿者挂钩全市**所中小学、幼儿园,将法治宣传向法治教育薄弱的农村学校倾斜,受教育学生**万余名。同时,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出台《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案、涉黄涉毒涉赌、涉恶涉黑等七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禁止其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看护工作,并联合市公安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等,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察+服务非公”,因地制宜因材施策,助力乡村企业合规经营。转变办案思维、创新办案模式,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推行“四个一”(即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坚持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建档)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企业重点的扶持帮助,多次联合税务局、金融局、工商联等单位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难点、堵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如在掌握村民因征地赔偿纠纷多次暴力阻扰一项省级重点工程施工线索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走访、协调各方关系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既保障了投资项目顺利开工,也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让村民汲取教训,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业兴的良好效果。
四、未来展望:构建法治化乡村治理体系
“检察+”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基层检察机关应持续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托“十大业务”,围绕乡村治理建设工作重点、难点,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立足主责主业,保障良好治安环境。保持打击涉农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严惩故意伤害暴力犯罪、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黑恶霸痞犯罪,从严从快处理盗抢拐骗、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易发多发等激情犯罪。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加大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各类惠农资金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精准筛选候选人档案信息,从源头上防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带病参选”“带病上岗”。
参与乡村治理,守护绿色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乡村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滥伐林木、破坏污染水资源、土地资源犯罪力度。盯紧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乡镇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污染、古树名木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多元生态修复模式,探索将生态修复金拓展到乡村振兴领域。
强化诉源治理,创造美好人文环境。破除“坐堂办案”模式,在办理农村案件中充分借助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以案释法、案件回访等机制,将普法宣传延伸至田间地头,将法治理念根植于百姓心中。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涉案特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救助资金保障,持续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与推进社会治理相融合,全面提升救助效果。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分析群众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转变普法理念,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普法投入,关注重点人群,坚持需求导向,多方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田产纠纷、电信诈骗等基层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开设精品普法宣传课程。注重挖掘地方本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将普法知识融入地方戏曲、娱乐活动中,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普法资讯,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项需要长期探索实践的重大任务和课题。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扎根基层,用心用情服务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强化法律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保障民生各方面、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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