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6-27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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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完整版】

 

 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

 (公开版)

 根据 2022 年 4 月 29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八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决策部署,为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决心、增强信心、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和行动增添经济增长动力、挖掘高质量发展潜力、激发全社会开放创新活力,推动主要经济指标“4 月见底、5 月回升、6 月恢复正常”,确保全省第二季度经济平稳增长和就业总体充分,全年经济增速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行动目标 第二季度:全省经济增速 4 月份见底、5 月份转正回升、6 月份全面恢复,第二季度实现一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4 月份见底、5 月份转正、6 月份较快回升,第二季度实现平稳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 4 月份见底、5 月份收窄,增速 6 月份快速回升、第二季度力争转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第二季度实现较快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回落,第二季度低于 6%。

 第三季度:全省 GDP(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当季增速基本恢复正常水平,累计经济增速稳步回升。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城镇调查失业率进一步向 5.5%靠拢。

 全年目标:全力争取实现全省年初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 GDP 平稳较快增长、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全国较好水平。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 5.5%左右。千方百计确保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三、行动机制 (一)建立上下协同推进机制 在省委财经委领导机制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牵头,各分管领域副省长参加,依托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建立稳住经济大盘省级工作推进机制,综合研判总体形势,推动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谋划强化政策举措。各市县、省级各部

 门分别建立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机制,全面贯彻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责任事项,切实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部门,各市县政府)

 (二)建立统分结合评估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结合“按季抓、月跟踪”工作机制,按季度开展全省稳住经济大盘阶段性综合评估。各市县、省级各部门分别同步开展本地区、本领域稳住经济大盘专项评估,形成统分结合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部门,各市县政府)

 (三)建立三位 一体监督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形成工作任务台账清单,会同省级各部门建立稳住经济大盘调度机制,常态化跟踪行动总体进展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同步建立通报督办制度。围绕实施稳住经济大盘行动,省工商联牵头建立市场主体评价反馈、问题反映机制,省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牵头建立市民群众获得感监测机制,形成全社会共促工作落实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省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四、行动措施 (一)超常规强化投资关键支撑 1 1 .顶压追加全年投资目标 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前提下,实施全年投资项目计划前移行动,推动在建项目加快进度,计划开工项目提前开工,以时间换增量,力争全省全年投资增速达到 10%,较年初目标提高 2 个百分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制定投资任务调整方案,分领域、分市县统筹调整、分解加压投资任务,强化投资增长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 2 .大力强化项目谋划储备 建立战略性、基础性项目研究储备机制。建立前瞻性、引导性产业项目谋划机制。启动编制海南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全力争取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

 开展项目谋划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水务厅,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编制重大产业基础性要素保障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依照有关规定引进第三方机构建立市县、园区项目谋划考核机制,开展定期评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善省级部门对市县项目谋划指导和项目申报成果复盘机制,支持市县通过引入专业化团队、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项目谋划专班力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 3 . 强化产业投资提升年行动 强化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实施园区考核评价办法,激发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动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高质量产业项目建设。围绕打赢种业翻身仗,加快推进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加快打造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大力推进百万吨乙烯等产业链强链项目,推动海口国际免税城如期建成开业。力促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区建设项目、三亚国际免税城三期等高质量产业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南海底数据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全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强化产业投资驱动力。制定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若干措施。全面实施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系列政策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给予用地支持。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保持贷款余额增速与经济名义增速基本同步。将环评服务前置至规划谋划、招商引资阶段,提高环评管理的可预期性。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政策和海南资源禀赋叠加优势,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持续谋划生成高质量产业项目,千方百计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牵头单位:省发展

 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级各主导产业主管部门)

 建立产业项目推进奖惩机制,设置颁发项目推进“优秀实践奖”和“蜗牛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4 4 .力促基础设施推进年行动提质升级 推动提升项目谋划内涵。探索编制“五网”合一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包装策划。积极推动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内容纳入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在重点区域统筹管廊与其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启动全岛地下综合管廊网络谋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

 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量。推动 G98 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及牛路岭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大力推进“六水共治”工程,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完成审批并启动建设。鼓励银行机构特别是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将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年度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力争全年“五网”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 1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提速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三亚机场改扩建、美兰机场三期、儋州机场、东方机场、“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城际轨道、“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城际轨道、洋浦至儋州铁路、既有西环普速铁路海口至东方段扩能改造、马村港三期、G98 环岛高速海口至博鳌段改扩建、海口至儋州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连接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优化,加快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谋划跨海联网第二通道、光伏等一批电网、气网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5 5 .持续推动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

 推动海南大学协同创新项目、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药筛选及评价平台等高校科研提升项目开工,力促江东新区配套学校等基础教育项目、省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标志性项目尽快实施,加快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医院(海南)项目等医疗卫生项目进展,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6 6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领作用 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对已安排但无法支出或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按程序调整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用足用好重点投资领域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实现新申请项目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能用尽用”。加强信贷资金与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政府债券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四项审批,采用多种方式充分对接投融资供需,拓展项目资金渠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国开行海南省分行)

 提高精准谋划专项债券项目能力。建立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跨部门协调机制,精准指导各市县、省级各部门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投向持续开展项目谋划。聚焦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专项债券投资新领域抓紧谋划项目。发挥水务、交通、教育、卫生、农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功能,对接市县将分行业领域小散项目一体打包,统筹谋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7 7 .大力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大力挖掘政府投资项目商业价值,引入民间资本参与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力促一批项目动工建设。研究制定省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建立省级水务投融资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国资委,各市县政府)

 研究编制基础设施 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年度推进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我省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推动建设省级示范 REITs 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8 8 .构建项目管理新机制 强化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完善投资进度奖惩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建立在建项目激励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社会投资项目沟通协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

 9 9 .强化土地、用能要素保障 精准加强用地保障。实施省重点(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分级分类匹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土地需求。深化“标准地”改革,探索产业园区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切实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动实施耕地垦造专项行动,满足本地项目建设需求。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全省统筹,采取分级保障、市场化交易、争取国家统筹、急需重大项目临时性调借等综合举措,保障补充耕地指标需求。(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全力突破用能瓶颈制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县政府)

 (二)超常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10 .全面落实纾困解难政策 围绕近期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尽快落、顶格用、多争取、早见效”原则,第一时间分解压实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实施

 细则、出台配套政策。同步抓好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级系列纾困解难政策落实落细,最大限度发挥央地政策叠加放大效应。(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

 建设完善海南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将中央、省级层面涉企、涉民扶持政策按要求全部纳入“海易兑”平台,确保尽知尽享,打通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实“关键一公里”。(牵头单位: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省级各有关部门)

 切实做好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快解急难、促发展政策研究制定,谨慎出台对经济产生紧缩性效应的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有关部门)

 11 .大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在 6 个行业企业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基础上,按要求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纳入政策范围。(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和延缓缴纳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12 .扩大延长社保扶持措施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今年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并按要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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