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行业深度跟踪:两会聚焦固废、污水等领域,减税、融资改善等政策延续,供大家参考。
重点公司估值和财务分析表 最新 最近 合理价值 EPS(元) PE(x) EV/EBITDA(x) ROE(%)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货币 收盘价 报告日期 评级 (元/股)
2020E 2021E 2020E 2021E 2020E 2021E 2020E 2021E 旺能环境 002034.SZ CNY 17.05 2020.5.6 买入 24.40 1.22 1.55 13.92 10.97 10.06 8.83 9.5% 9.3% 中再资环 600217.SH CNY 5.52 2020.5.5 买入 7.68 0.35 0.41 15.81 13.37 10.95 9.85 20.0% 18.4% 碧水源 300070.SZ CNY 8.44 2020.5.6 增持 13.83 0.55 0.68 15.25 12.39 13.19 11.85 8.0% 9.0% 维尔利 300190.SZ CNY 6.49 2020.5.6 买入 9.36 0.52 0.69 12.59 9.46 8.67 8.01 9.4% 11.1% 盈峰环境 000967.SZ CNY 7.35 2020.5.20 买入 9.06 0.50 0.61 14.61 12.10 8.90 7.21 9.1% 9.7% 瀚蓝环境 600323.SH CNY 20.95 2020.4.15 买入 24.71 1.37 1.63 15.26 12.87 10.37 8.78 11.6% 10.6% 天壕环境 300332.SZ CNY 4.16 2020.5.11 增持 6.34 0.16 0.49 26.02 8.53 11.19 6.12 3.8% 9.9% 数据来源:W ind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备注:表中估值指标按照最新收盘价计算
一、两会聚焦固废、污水等,减税、专项债等政策将延续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篇幅较短,总体政策来看,增加专项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减税等政策对环保行业影响较大。针对环保行业的部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特别是焚烧、环卫、分类);
(二)加快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特别单列强调,涉及危废、土壤修复等);
(三)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长江、黄河等重大工程);
(四)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每次必强调,依然是京津冀周边为重点);
结合历年政府工作报告来看,环保产业的治理重心并未发生转变。实现“水、固、气”治理及相关政策制度的改良依旧为近年的主要目标,并且这是连续三年会中强调“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环保既是“新基建”,又是与扶贫并列的“三大攻坚战” 之一,并且存量可启动项目众多,我们预计2季度以后项目需求释放有望加速。图
1:历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环保治理的内容(2015-2020年)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政府网,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我们预计大固废(焚烧、环卫、湿垃圾等)、重点区域水治理等都是值得重点关注的投资方向。特别是固废领域,未来3年是垃圾焚烧的项目建设高峰期、环卫市场化招标高峰期、垃圾分类快速推广期(湿垃圾处置),若再考虑公募REITS的可能成熟 (2-3年内),我们预计大固废方向将迎来戴维斯双击:业绩、订单快速增长,运营资产估值水平提升。我们看好“焚烧+环卫”一体化的未来,建议关注湿垃圾市场的即将启动。重点关注旺能环境、盈峰环境、瀚蓝环境、维尔利等。
46座重点城市加快垃圾分类立法,预计2025年实现地级垃圾分类全覆盖。根据重点 城市政府官网统计,在46个试点城市中,目前有11个城市出台了正式地方性法规(6个城市出台了相关征求意见稿或草案),21个城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其余8个城市出台了规范性文件。2020年以来,北京、深圳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南宁市预计将于8月份出台并实施正式条例,泰安市与南京市预计将于11月份出台并实施正式条例,垃圾分类立法明显加速。
图
2:46座重点城市中已有17座发布《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数据来源:重点城市政府官网,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山西省垃圾分类法规6月1日正式启动。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将按照该规定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适用范围在国家要求11个设区市的基础上扩大到11个县级市城市建成区。规定覆盖了 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不落地收集转运、末端机械化智能分拣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各个环节,突出了全流程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伴随垃圾分类考核时点接近以及固废法对垃圾分类的明确要求,我们预计各地垃圾分类将进一步加速推进,并持续带动固废全产业链景气度提升。
表
1:《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分类 划分标准 处理方式 收集方式 可回收物 适宜回收和循环利用的物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厨余垃圾 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家庭日常 专业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废料和废弃油脂等 定时定点收集、分类运输 实行不落地管理
其他垃圾 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可回收物、有害垃 焚烧处理单位,处理后的废渣进行填埋 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废弃物
大件垃圾 废旧的家具、家电等 可采取定时定点、自行运输或 装修垃圾 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者提前预约的方式进行收集
保障机制
1、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全分类、全收集、全处理。
2、城市人民政府应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山西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
3、城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4、鼓励住宅小区、家庭厨房、餐饮场所等在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示范、监督。
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7、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接到投诉和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单位:3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个人: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且拒不改正
1、收集、运输单位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且逾期未改正
2、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送至指定的转运或者处理场所
3、收集、运输单位未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造成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
数据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政策呵护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固废法》修订案促使立法加速。2016年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其中2019年6月住建部等部委发布的《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 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另一方面,最新固废法修订案于2020 年4月通过,其中第六条总则中明确提及“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 制度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全国垃圾分类制度建设有望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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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垃圾分类政策力度加强
数据来源:发改委、住建部,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图
4:近两年垃圾分类立法明显加速 图
5:预计2025年将实现全国地级市垃圾分类全覆盖
各年度垃圾分类条例实施城市数量 10
2019.6
8
6
4
2
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数据来源:住建部、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数据来源:重点城市政府官网、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法律责任 6 5 1 1 1 住建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2025
337 个全国地级
及以上城市
2020
46 个重点城市
2018-2019.6
3 城市:厦门、
上海、广州
2022
全国各地级城市至少有 1 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印发,长效补偿机制有望建立
近日,财政部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提出2020年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早期发布的《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和近期发布的《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 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随着管理资金配套政策的落地压实,我们预计长 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逐渐市场化、多元化,有望充实流域治理的资金端,提高项目的回款能力。
表
2:《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防治资金范围和期限
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防治资金分配方式 1. 防治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包括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等。
2. 防治资金实施期限至 2020 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1.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良好水体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其他需支持事项。
2. 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1. 防治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2.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点任务,以及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的防治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省份可以申请防治资金奖励。
3. 其他防治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1)
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防治资金的分配因素和权重,按照《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8〕6 号)规定执行。
(2)
除前款规定外,采用因素法分配的其他防治资金主要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个数、良好 湖泊保护个数、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量为因素分配,分配权重分别为 30%、30%、20%、20%。
采用因素法分配的防治资金所支持的项目,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中择优确定项目。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建立防治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具体包括:计划目标任 绩效管理 务完成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防治资金到位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社会、生态效益情况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应当将各地防治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数据来源:财政部《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发展研究重心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引导沿黄九省(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 开展综合生态价值核算计量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探索,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中央财政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安排奖励。
表
3:《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 主要政策 详细内容 主要政策 详细内容
通过逐步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多样性稳步增加,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稳中向好,全
实施范围和期限
主要措施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自身发展能力。
1. 实施范围:沿黄九省(区),具体包括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2. 实施期限:2020—2022 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1. 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管理平台。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平台,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逐步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中央财政安排引导资金。中央财政每年从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引导沿黄九省(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资金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分配测算的主要因素及权重分别为:水源涵养指标 30%、水资源贡献指标 25%、水质改善指标 25%、用水效率指标 20%。资金安排向上中游倾斜,可按照各地机制建设进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等设定调节系数。
3.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补偿为主。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综合生态价值核算计量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探索,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逐步以点带面,形成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试点初期,中央财政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对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成效突出的省(区)安排奖励,鼓励地方早建机制、多建机制。对推进机制建设不力的省(区),从试点第二、三年逐步扣减补偿资金并用于奖励先进地区,强化约束作用,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组织保障 明确部门职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