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8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10:30:03

篇一: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指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这一层级的纪检监察组织承担了大量的办案任务。并且所办理的案件均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这些案件办理得如何,对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有着特殊的意义。笔者接合市纪委对我县近两年来所办案件评查所指出的问题和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就目前基层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此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办理能力。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从案件办理的整体过程来看,存在着重实体调查轻程序适用的问题。从笔者接触到的案卷以及市纪委对我县案卷评查后的反馈情况来看,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重实体调查,轻程序适用。如某部门办理的案件,是由纪委进行立案调查,但最后的处分却是政纪处分。这明显存在调查机关与处分给予机关不相统一,是立案程序不合适产生的问题。某乡镇办理的一起。关人员的探讨,认为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思想上对办案程序不重视。基层办案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人员,普遍认为只要把案件调查清楚,给了处分,达到了处理和教育的目的,就不需要严格按程序来。而且个别基层办案工作人员认为严格按照程序办案,会影响办案效果和办案时间,增加了办案难度,从思想上就不重视办案程序,导致在案件过程中程序不合法。

  2、办案力量不足。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乡镇面临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在乡镇中,除纪委书记外,其余的办案人员全部是兼职人员,纪委书记作为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还分管了大量的其他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乡镇的中心工作,办案工作只能“抽空干”,而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业务严重生疏,只能“看着干”或“学着干”,导致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同时,乡镇和部门由于办案工作人员少,没有专门审理人员,只能自己调查,自己审理,做不到“调查与审理分开”,导致没有监督,所办理的案件质量明显较低。

  3、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毋庸直言,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能得到提高,所办理的案件质量肯定不高,而出现的种种实体性、程序性问题就会增多。基层纪检监察案组织,尤其是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调动较频繁,特别是纪委书记趋于年轻化并成为“过渡型岗位”,干两到三年就“进步”到更高职位上去。如我县八个镇的纪委书记有六个是新调整的。大多数对业务工作不熟悉,自身对纪检工作不热爱,不加强学习,上级不培训,缺乏办案经验,对办案程序不清,不懂谈话技巧,办案抓好不住要害等,导致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三、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培训。主要是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人员思想上对程序重视不够和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加强培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系统培训,对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安排业务培训。对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活动,一方面通过系统培训,强化其思想意识,增强对办案工作全面了解和认识,防止出现办案中的偏差,另一方面是要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其次是在培训的在方式方法上要有好的办法。除过集中培训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采用“跟班制”,“办案集中培训制度”,“抽调办案制”等方法加强对个别部门,个别乡镇业务需提高的干部重点培训,最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随时找出存在问题并加以说明和指导,这样就能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能力。

  2、加强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落实。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靠增加办案人员数量不是一个现实的有效的办法,因为要增加人员就需要增加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一系列问题,在目前来看不是很现实解决问题的办法。而落实好办案协作区制度却是一个很现实,很好操作又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案协作区制度一方面整合了办案力量,将各乡镇和各部门划分为若干个办案协作区,某一区内需要办案,就可把本区内的纪委书记集中起来突破案件,一方面是解决了人员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素质,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将办案协作区制度进行延伸,即各协作区所办案件在不影响保密的情况下,由另一个协作区进行审理,这样也就提高了业务素质。

  3、深入开展基层案件评查。我们把省、市纪委评查下级案件质量的方法,引用到对乡镇和县级部门案件质量的检查中来。今年二月,我们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组织开展了一次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近两年来所查办的46个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篇二: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省市纪委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顺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黄陵县纪委信访室就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回顾的同时,发现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顺应“三转”要求。高度认识“三转”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高职能科室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做为执纪监督者,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畅通“12388”电话专线和“12388”络举报平台,积极推行“周一接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我室工作人员“下访”等制度,多方受理和接访。在基层设立信访举报联络点,及时处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违纪线索。

  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便民服务卡5000余份、“民情直通车、邮政绿色通道”专用信封2000余份。在黄陵廉政上公布信访举报页和信访室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

  报。2013年以来,我室共撰写纪检信访工作信息90余条,上报市纪委信访室信息60余条。

  四是加强基层业务督促和指导。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信访举报问题基本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发生的违纪问题或线索。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或案件,进行快查、快办、快结;采取以干代训、以老代新、以案代训等形式,对各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培训。

  五是创新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相继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接访的通知》、《关于各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在本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定期接访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制度在我县落地生根。在处置异常访和突发事件上,做到事前有措施,事后有预案。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在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匿名举报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无形中加大信访举报的工作量。

  (二)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增多。由于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

  职能和职责范围了解不够,导致出现“有问题就找纪委”的局面。

  (三)重复访和越级访增多。信访人由于种种原因,或是对基层不信任,或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纯粹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个人无理诉求,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增多。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在完成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预防和处置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三是对初信初访,加大查办和查处力度;四是要建立、健全县直部门和各镇(办)、村(组)信访工作信息员互动体系,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举报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群众,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清单、社会参与解决纠纷、首访负责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

  建立台账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举报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发展观的思路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

  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三、源头型的思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

  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四、整体式的思路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

  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五、合力化的思路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

  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

  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

  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努力挖掘纪检监察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篇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浅谈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桂华、周涛

  日期:2011年11月24日

  来源:竹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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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县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创新精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有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工作上“等靠要”思想严重,把做好工作的着眼点依靠在增加人力和财力上;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监督及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书记、乡镇长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迟迟难以理顺,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但由于其人事管理在部门,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

  门,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特别是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容易受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

  (三)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四)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思想观念。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服务发展。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要抓源治本。注重制度建设,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

  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四)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县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五)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六)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基层纪检问题

  基层可谓是锻炼我们纪检监察能力的大熔炉。基层纪检工作本身具备面临挑战多,接触人群杂,遭遇问题具体等诸多问题。而纪检工作又享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它关乎执政的稳定,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特别在老百姓心中,纪检部门就是大家心中的开封府,纪检工作人员就是大家的包青天。但遗憾的是,就是这个和群众利益血肉相连的部门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却在遭受种种磨难,而我们的基层纪检工作面临的环境可谓是山穷水恶。

  1、领导重视度不高,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在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分管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

  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只等群众上门举报,有案则查,没有主动出击,防范于未然。

  2、队伍管理相对滞后。首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没有制度化,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科学的安排。一方面,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一是抓不住重点。领导干部作为影响一个单位、一个行业风气的关键因素,应成为思想教育的重点,但现实的教育中往往把一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点,而把领导干部作为特殊照顾对象。二是抓不实内容。搞空对空、讲大道理的多,讲实问题少;讲普通性的多,讲特殊性的少。三是抓不好形式,没有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特点创新形式,寓教于乐,缺乏感染力和渗透力。另一方面,业务培训力度不大,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结构是不合理的,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都不是学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专业,大都是半路出家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在当前显得尤为紧迫而重要,但目前的业务培训体系不健全,工作没有经常化,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3、对监督缺乏长效机制。一是外部监督尚未形成合力。现有监督渠道虽然很多,如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监督、会计监督、群众监督等,但由于监督的信息不对称,主客体不平

  等等原因,外部监督很难形成合力,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内部监督缺乏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自我监督尚未制度化、法制化,出台的文件和规定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诫机制,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产生混天度日的消极思想,能力提升不快,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硬,律己不够严明,在现实生活中不注意职业形象,不遵守办案纪律,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形象。

篇四: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反映: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凤阳县纪委近期对该县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现状开展了调研,发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党委、纪委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模糊。纪检监察工作是执行党纪政纪,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到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着模糊认识,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只是谋生的手段,没有油水,从没有想到这项工作的特殊性,更没有想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专业知识缺乏。一是缺乏岗前培训,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在岗时又很少安排时间培训,导致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普遍比较窄,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主观不注意学习,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强调工作忙,抽不出时间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注意自身学习,导致政治理论根底不深,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缺乏对新知识的掌握,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主观不愿意学习,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很抽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枯燥无味,从事此项工作对自己今后的晋升和提拔发展面很窄,不愿潜心钻研,也不想深入学习。

  (三)存在畏难情绪。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工作中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查办案件时,怕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在监督上级时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同志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大局,总认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产生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草草了之.(四)缺乏创新精神。一是工作方式简单,在实际工作中不注意工作方法,或“简单粗暴”或“上纲上线”;二是工作方法陈旧,对新情况、新问题不善于研究,仅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有的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三是工作不主动,有等、靠的思想。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部署工作时习惯于开会安排布置工作就算完事,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没有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认识偏差。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心态失衡。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付出多,回报少,得不偿失。于是就放松了学习,工作上降低了标准,处事上放之任之。三是要求不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意识弱化,公仆意识淡化,随波逐流,不思进取。四是纪律松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执行制度不严,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措施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纪检监察干部要端正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是执行党纪政纪,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充分认识纪检监察

  干部的作风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到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要始终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加强自学,平时多注意积累;二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班或直接参与办案,干中学、学中干;三是对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同志,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搞好岗前培训;四是要更新观念,开阔视野,适当组织一些外出参观学习交流活动.

  (三)实行轮岗,提高能力。有计划地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轮换,使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和胜任不同的岗位的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其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四)加强教育,培养品德.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品德教育。使他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的精神、勤奋敬业的品质,做到正确运用职权,自觉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慎行,择善而交,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健全制度,实现治本。制度决定作风与廉政.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已定制度并不断完善,根据实际工作制定新制度;二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健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范和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六)加强监督,自我约束。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监督,以促使他们转变作风,防止腐败。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打造过硬的作风,努力成为反腐倡廉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篇五: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按要求规范和调整纪检监察组工作分工,在开展“三转”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

  思想认识偏差,身转心不转。

  一是认为如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去深度参与经济一线工作,既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三转”之后,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甚至还可能遭到打击报复。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能力水平不足,形转实不转。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三转”之后虽然时间和精力都有了,但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但是市级队没有设立纪检室,县级队纪检员往往也都是兼职,专职干部缺乏。

  (三)由于基层队主要领导认识上的偏差,监察员在抓督查问责,协助队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基层队,把年

  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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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问题调研思考建议

  党的*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式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大力治标,又着重治本,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就县级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当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在基层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查办质效不高。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2016年以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更是实现了历史突破,但从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来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案件查办广度不够。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立结案数量持续的下降,反映出我们对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理解不到位,在态势和数量上不够“稳”,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不想得罪人的思想。

  案件查办力度不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数量少且质量不够高,目前处置的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仍为巡s巡c反馈;在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时不够精准,初核率高,成案率低问题突出。反映出我们在处置问题线索不够科学有效,存在简单化思想,导致一些问题查的不深不透。

  案件查办深度不够。在案件查办“*形态”的比例上把握不精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问题的比例偏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不强,查处政治纪律案件少,在深挖彻查“两面人”问题上发力不够,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知存在偏差,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高。

  二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强。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在,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三转”的目标和方向。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来看,监督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不深入不透彻,发现的问题多数浮在面上,深层次问题少,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突出。

  基层监督存在短板。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量大面广、易发多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1-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显示,共处分乡科级干部6万人,一般干部6.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6.8万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在县级层面,纪检监察机关对“小微权力”巩固深化不够,后续工作抓的不够实,效果欠佳,工作思路不够清晰,针对“两员”开展的专题培训较少,“两员”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少,实际效果不佳。

  职能发挥上“失位”。在同级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存在短板,对《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的不够透彻,对监督同级党w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畏难情绪,斗争精神不够,没有做到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部分党w班子成员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三是案件查办“*文章”做的不实不细。*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就戛然而止;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质量不高,制作不规范,对被建议单位的问题把握不准,原因剖析不透,建议理由阐述不充分,提出的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纪检监察建议发出后跟踪了解、落实和实效评估不到位;

  搞隔靴搔痒式教育,再或者就是搞大水漫灌式警示教育,开展的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缺少“窥一斑而知全豹”的系统观念对某一类型、某个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总结浮于表面等。这些问题削弱了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影响了建议的效果。纪检监察建议要真正产生效果,建议从以下方面来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提升监督职能上持续用力。第一,从自身建设抓起。始终坚持把学*思想作为首要长期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切实做到理论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结合,真正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实际成效。认真落实好书记提出的“四边工作法”,认真

  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第二,做实同级监督。认真推进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党w的实施意见,学好用好《*》,认真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让同级监督成为习惯。

  第三,抓好日常监督。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监督之前精心谋划,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参与监督检查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统一思想。少走“热门”,多进“冷门”,采用不打招呼、个别走访、随机个别谈话等方式听真话、看实情。学会从表面现象发现深层次问题,做有心人、细心人。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部门、岗位开展监督,多杀“回马枪”,多次“回头看”,从前后情况的对照发现问题,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二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确保案件查办数量上持续用力。第一,不断拓宽案源线索。切实转变“等靠要”的思想,从监督检查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反馈问题线索情况,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以及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监督联通机制获取线索,运用巡c成果发掘线索,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全面提升线索来源渠道。

篇七: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八: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存在问题剖析

  11月10日,市纪委督查组对我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于11月24日召开了督查情况通报会。下面就督查中我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创新工作动作慢,落实不足。今年我们先后推出了行政首长问责制、公共经济资源监督管理改革、热点岗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等创新措施。这些举措在推出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社会反响。但是,我们推出的行政首长问责制,由于在工作上慢了节拍,导致市纪委在看了我们的创新材料后立即在《xx日报》上刊出,等到我们再出台时已经显得滞后。出台的《热点岗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的力度也不够大,取得的实际效果也不是很明显。

  2、公开审理包装少,宣传不够。公开审理助辩工作是我区特色工作,去年和今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深入开展,重点包装,大力宣传。例如对基层案件进行全面协审、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度、审理文书改革等,这些做法都很好,但在提炼总结、扩大宣传上做的很不够,在全市没有产生一定影响,没有引起市纪委高度重视,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3、内部信息报送少,采用率低。截至目前,仅省纪委《纪检监察动态》采用信息2条。被中纪委采用信息为零。与市纪委目标考核差距很大。与往年纵向比较,基本属于持平状态;与兄弟县区横向比较,/3存在明显差距。

  二、存在问题原因

  1、工作创新不足。在深入研究、总结创新方面的能力还显薄弱。尽管工作做了很多,但在总结升华、上升理性思考、再去指导实践的成果不明显。有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创新精神不足,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够高,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老路子,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不敢过深地研究和探索,总是怕搞偏了,总是看看上边怎么要求的,其他地方是怎么做的,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分管工作关注的多,对其它工作接触的少。布置工作任务多,搞好工作结合少。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结合,深入指导。往往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

  3、工作疲于应付。客观讲,今年来,我们全委同志凝心聚力,人人思进,个个争先,不讲条件,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尽心尽职。但由于人少事多的客观制约,很大程度上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尽管同志们主观上作出了很大努力,行动上付出了辛勤劳动,在一定程度上与往年比较也取得长足进步,但取得的成绩依然不太理想。如办公干教工作,人手不足矛盾凸显,有时不得不顾此失彼。

  三、整改措施

  /31、加强组织协调。一方面加强对内组织协调,既注重分管工作的开展,也注意从全局上对工作进行把握。要注意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协调,要注意与市纪委等上级领导机关的沟通,加强交流,达到了解、理解的目的。要把我们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级纪委推介。要重点包装我们的创新项目,请市纪委相应室过来指导,主要目的是向他们宣传,让他们留下深刻印象。

  2、加强宣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必须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形成完整的思路,得到提炼和提升,从而形成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明年,我们将在打造亮点上大做文章,在工作创新上实现突破,在宣传总结上全力推进。我已经安排办公室拿出宣传方案,要把我们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张旗鼓的对外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年底这段时间,要在总结上求提高,要在宣传上作冲刺,力争有所作为。

  3、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督促落实。在市纪委目标考核前,要督促各室对照市纪委目标考核表,逐条逐项加以落实,查漏补缺,确保材料工整规范,内容充实完备,尽量在考核中少丢分、不丢分、得满分。要加强考核,例如在信息报送上,要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分解到各室和基层纪委,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定期考核通报。要通过“逼”,逼出压力,逼出动力,逼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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