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4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10:45:04

篇一: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XX单位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XX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院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科室网络安全责任,保障我院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科负责建立和完善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全院整体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信息科负责中心机房的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包括防火墙策略参数、核心交换机网络参数、数据实时备份系统、不间断电源管理等。

  三、信息科负责全院网络安全培训工作及网络安全宣传工作。

  四、各科室办公电脑施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操作员要按规定使用电脑,内网电脑不能插入U盘,不擅自添加网络,不访问非法网络。

  五、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管科室内部QQ、微信、微博、抖音等言论信息,发现有不当言论时要及时制止,对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的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登录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登录口令,定期修改登录密码,密码设置必须符合强口令设置的相关规则。每个信息系统操作员对自己账号的唯一登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七、科室负责人要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情况监管,严禁外来人员操作本科室电脑;严禁任何人查阅、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的内容。

  八、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及个人,按有关规定对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其它】

  根据《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市委网信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扎实推动本局网络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第二条

  组织架构。局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信息系统资产的网络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为局网络安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扎口管理市局政务信息系统,牵头负责局网络安全和政务信息系统相关管理要求的上传下达和业务培训指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与专业维保单位加强合作,完善系统管理的相关账号、权限等材料,建立维护日志,强化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各处室(单位):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分别管理各自的信息系统资产,凡是提出建设需求、目前正在使用、实际管理维护的,均自行承担各自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保测试、漏洞监测、攻防演练、运行维护等工作职责和责任。

  第四条

  加强领导。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召集会议,听取网络安全工作整体情况汇报,研究议定重大事项、加强网络安全的具体措施和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等。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听取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第五条

  普查建档。各处室(单位)要建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定期对各自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摸底梳理,建立信息资产专项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动态管理,在系统上线或关闭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报局办公室汇总。

  第六条

  监测预警。各处室(单位)要强化对各自信息系统资产的网络安全动

  态监测,按照要求做好等保定级备案,可以依托专业网络安全检查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测和实战攻防演练,主动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推动网络安全隐患整改,增强抵御网络安全风险能力。

  第七条

  整改落实。凡接到网络安全事件正式通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事件整改落实和风险漏洞修复,并将《泰州市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表》反馈给通报部门。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向通报部门请求技术支持。被通报单位在抓好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开展针对性网络安全检查,筑牢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对于未按要求处置或3个月内同一系统再次发生安全事件的,上级主管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追责。

  第八条

  教育培训。局办公室要按要求组织网络安全业务培训。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引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使用政务内网,做到安全用网,确保用网安全。

  第九条

  强化保障。各处室(单位)要通过日常公用经费等现有预算渠道,切实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加固、运维管理、检测评估、安全措施升级改造等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支出。新建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预算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护措施;

  (二)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三)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支持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

  第四条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

  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第五条

  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每年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第七条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网络安全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所列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至主要负责人责任(转载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监管不力的,还应当追究综合协调或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

  (一)党政机关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大型网络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者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二)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门户网站或者重点新闻网站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小时以上的;

  (三)发生国家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大量地理、人口、资源等国家基础数据泄露的;

  (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受网络攻击,没有及时处置导致大面积影响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七)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转

  载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工作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审计机关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中,应当将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纳入审计范围。

  第十二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执行。涉密网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年8月1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宜兴市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责任制。

  一、基本要求

  全面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工作,局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对应直接责任人。局综合统计科负责具体全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安排部署,明确网络安全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与保护措施等。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当前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机关网络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坚决做到涉密、违法信息不上网,工作中的涉密信息专人专机办理,严防泄密,对重要统计数据等的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

  (四)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相关要求,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机关建设重要内容,明确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与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五)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规范使用互联网,规范管理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加强对上网设备和网络计算机的管理维护,及时研究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六)依法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依法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相关职能部门。

  (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支持网络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机关网络安全整体水平。

  (八)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工作事宜。

  三、网络设备使用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应按照网络安全要求,正确使用上网设备和网络计算机,严禁非法使用上网设备,非法接入互联网等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网络设备安装、维护等操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安装维护。

  四、保障措施

  (一)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责任分工,明确网络安全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组织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综合统计科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牵头做好网络安全的管理维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问责。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篇三: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XX各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XX网络安全工作,按照XX党委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升XX各单位网络信息系统防入侵、防窃密、防篡改、防病毒的综合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构筑XX网络安全良性生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建立“党委/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2.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摸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站、信息系统等信息资产,单位责任人做到对本单位的信息资产运行状况底数清、情况明。

  3.健全机制、全面查改。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巡查机制,明确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联络人员,全面落实落细工作职责。认真检查本单位建设、管理、运维

  的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全面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

  二、主要措施

  1.全面加强网站及信息系统技术防护和运行监测。加强对XX范围内网络、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监测扫描,提升防护策略,增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服务的技术防护能力,凡发现存在高风险运行的信息系统及信息资产,一律采取先关停再整改的处置措施。

  2.全面加强访问管控。网络安全重保期内,关闭非必要访问的XX业务系统及第三方远程软件的外网访问权限,必须对外提供服务的信息资产开启最小化访问原则。有特殊需求的单位或师生,可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

  3.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认真核查、检查本单位信息资产,对所属运行的信息资产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对于被XX主动检测扫描发现问题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产,采取无条件先关停、后整改处置措施。

  4.严格规范办公邮箱使用管理。持续加强对XX办公邮箱的规范管理,严禁使用互联网邮箱存储涉密信息、XX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及涉及师生的个人隐私信息,办公邮箱严格履行专人专用和安全备案制度,严禁多人共用,定期清理长期不使用的XX公用邮箱,确保不发生办公邮箱安全事件。

  5.加强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监测虚

  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严禁利用XX资源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进行非法交易的,严格依法论处。

  6.加强网站及信息系统内容治理。开展涉及敏感信息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全面扫描排查涉及内容不合规的网站信息,排查清理网站及信息系统涉及敏感数据、存在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

  7.推广使用XX正版软件。以XXXX软件正版化管理与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强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等相关XX软件的正版化普及工作,为教学、科研、办公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机软件环境。

  8.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9.加强应急演练。根据整体工作安排,不定期开展XX或局部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建设、管理、运行(包括本单位师生利用XX资源建设运行)的服务器和信息系统(网站)。未经备案审批的服务器、信息系统(网站)、App等互联网服务严禁发布运行。严禁师生利用XX网资源私自架设和提供信息系统和Web等服务。未经审批XX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在XX外开设信息服务和存放XX敏感、重要数据。

  2.各单位对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无业务加载、无人运维、无安防措施的服务,一律予以自行关停,若必须运行,要及时采取提升防护策略、限制访问等必要措施,并尽快与信息技术中心沟通确认。对不使用的各类联网终端设备,及时断网断电,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3.各单位重点排查双非(非本单位IP地址、非本单位域名)信息系统(网站)和使用频率低、长期未更新、无专人运维的“僵尸”信息系统(网站)。全面排查高危漏洞不修复、非必要端口及服务长期开启、陈旧版本基础软件和通用软件不更新、僵尸主机和系统不整改等问题,及时补齐网络安全短板,避免“一点突破、全网皆失”。

  4.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建设、管理、运行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App、LED显示屏,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已发布的历史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良信息向互联网传播。各单位对公共区域LED显示屏进行梳理,确保其保持离线运行状态,明确责任人,妥善保管控制终端的用户及密码。

  5.各单位务必规范各类信息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防师生隐私数据泄露,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将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意识与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结合起来,全面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意识。

  6.全面排查各单位网站及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内容,及时删除包含公民个人身份敏感信息的内容,或对相关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

  7.各单位对自建自管、托管于信息技术中心的服务器及相关服务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新系统漏洞补丁,做好安全防护策略,及时

  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8.各单位加强本单位网站、信息系统和办公邮箱的用户名和口令管理,清理所有弱口令,系统初始化时采用足够强度的口令初始化策略,杜绝默认口令、弱口令、通用口令等安全隐患,及时更新口令,加强对暴力破解的防范。

  9.加强信息系统后台管理,将管理员登录界面限制到XX访问(尽可能限制管理员登录界面只能由管理员IP地址登录),严禁非管理员账号及XX外IP地址访问管理员登录界面。

  10.各单位要完善规范所属业务系统的密码修改流程,用户申请修改密码时,务必核实本人身份,严禁他人代替本人修改密码。

  11.各单位加强本单位重要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严格限制访问授权,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授权访问等异常情况,加强本单位重要系统、数据的保护和备份。

  12.以XX各单位名义发送、收取、存储、处理、转发邮件的邮箱,一律使用域名为XXXX的XX办公邮箱,邮箱内的邮件要定期(每月)进行备份清理,不得存储大量公务信息。原则上严禁使用互联网邮箱以XX大XX内各单位名义发送、收取、存储、处理、转发邮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使用互联网邮箱的,责任单位需提交情况说明进行审批备案)。各单位已在使用的互联网办公邮箱,一律禁止用于办公,并全部清除邮箱内存储的办公文件。

  13.各单位督促本单位师生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认识,普及使用XX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鉴于微软已停止

  提供windows7安全补丁更新,请各单位排查自有办公电脑操作系统,尽快完成windows7替换或升级工作,并开启win10自带防火墙。

  14.全面排查本单位信息系统是否存在参与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信息技术中心将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一旦发现利用XX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立即停止互联网接入,并依法按规定流程处置。如本单位存在从事相关研究的,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缩减规模,并报信息技术中心备案,未经备案,严禁开展相关活动。

  15.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学习,积极响应落实上级及XX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应急响应

  1.各单位网络安全负责人和应急联系人,务必保持7*24小时通讯畅通。

  2.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其所属运行的网站、应用系统的网络安全应急值守工作,相关责任人和管理员要保持7*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可随时到场。

  3.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按照《XXXX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第一时间中断服务(拔掉相关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网线),保留现场,同时报信息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中心

  20XX年X月XX日

篇四: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络安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8?15?中共中央批准2017年8?15?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条

  为了进?步加强?络安全?作,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领导?部?络安全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

  ?络安全?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主要负责?是第?责任?,主管?络安全的领导班?成员是直接责任?。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络安全责任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

  关于?络安全?作的重要指?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络安全法律法规,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的主要?标、基本要求、?作任务、保护措施;(?)建?和落实?络安全责任制,把?络安全?作纳?重要议事?程,明确?作机构,加???、财?、物?的?持和保障?度;(三)统?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保护和重?事件处置?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持和保障;(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络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式培养?络安全?才,?持?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第四条

  ?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业本领域的?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络安全检查、处置?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络安全检查、处置?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第五条

  各级?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络安全检查。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络安全重?事项,包括出台涉及?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各地区各部门?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每年向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络安全?作情况。第七条

  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络安全先进?作者予以表彰奖励。第?条

  各级党委(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本办法所列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有下列情形之?的,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络安全负责?直?主要负责?责任。协调监管不?的,还应当追究综合协调或监管部门负责?责任。(?)党政机关门户?站、重点新闻?站、?型?络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论或者谣?等违法有害信息??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门户?站或者重点新闻?站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时以上的;(三)发?国家秘密泄露、??积个?信息泄露或者?量地理、??、资源等国家基础数据泄露的;(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受?络攻击,没有及时处置导致??积影响?民群众?作、?活,或者造成重?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封锁、瞒报?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持和保障的;(七)发?其他严重危害?络安全?为的。第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主要负责?和主管?络安全的领导班?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作决策的领导班?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领导班?、领导?部进?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级?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第?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法、程序,考核结果送?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和有关领导?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第??条

  各级审计机关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中,应当将?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纳?审计范围。第??条

  ?络意识形态?作责任制按照《党委(党组)?络意识形态?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执?。涉密?络按照有关规定执?。第?三条

  本办法由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条

  本办法?2017年8?15?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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