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3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11:20:05

篇一: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禹组发[2007]4号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

  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细则

  (2007年3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禹发[2007]5号)和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的通知(禹委[2007]16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加人员、活动时间

  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参与率不能低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9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每名党员以其所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流动党员视情况(市内的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长期外出且距离较远的,党支部按时给他们邮寄学习材料,党员每季度寄回一次学习心得)参加。根据活动内容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活动时间:每月的15日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二、活动方式

  1、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次活动日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每名党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写出1-2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不记读书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领导上党课、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典型示范、心得交流、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2、深入谈心交心。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每个党员的谈心面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谈心活动必须及时做好谈心记录(年老体弱或因病丧失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批准后可由他人代写),谈心记录要按照要求存档备案。在深入谈心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征求意见内容必须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整理归类,及时入档。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

  3、开展扶贫帮困。深入开展“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到村入户,听取民生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名(户)贫困群众,为他们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帮助解决贫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和1户贫困群众;机关部门要结合干部驻村,重点联系所驻村的贫困群众;企业重点帮扶本企业贫困群众;农村有一技之长、有致富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2—3户贫困户作为帮带对象,并向他们提供信息、技术、管理、销售等系列服务。每名党员都要与帮扶对象签订好帮带协议,明确帮带的具体对象、职责任务、目标和期限。要处理好活动日帮扶与经常性帮扶的关系,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搞好扶贫帮困,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扶贫帮困任务的落实。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员超过30人的,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但要有党支部委员参加并主持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5、组织义务劳动。组织党员深入公共场所或所联系村庄、企业、群众家中,开展义务劳动。义务劳动一般以集中活动为主。

  6、集中交纳党费。党员活动日结束后,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同时要开展好上级党(工)委安排的其它活动。

  三、活动要求

  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具体要做到“六个有”:

  1、有计划。基层党支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当月活动计划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各党委每月8日前,综合所属党支部活动计划,将本单位活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计划要及时归档。

  2、有部署。各党委要于当月10日前将活动的议题、内容、形式下发到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议题确定后,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提前3天通知全体党员,并告知列席人员。

  3、有内容。各党委和支部要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安排来确定活动内容。活动主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每次活动至少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4、有场所。各党支部要挂牌设立党员活动室,室内要配齐桌椅,卫生要整洁,装饰要朴素,气氛要庄严。党员活动室内要悬挂党旗,党旗必须悬挂在房间主要位置。每个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以及档案橱。建立“党员活动日”档案,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活动开展情况都要分别存入档案。

  5、有记录。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部成员为党员活动日记录员,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并定期归档备案。

  6、有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的纪律处分。同时,各单位党组织的活动情况,要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累计3次无故不组织活动的党支部和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活动日”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党委要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拿出足够的精力,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分管副书记上靠上抓、具体抓,狠抓落实。要坚决防止以工作忙为由敷衍应付,切实把“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将各党委抓党员活动日的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和“三级联创”考核内容。各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每月“党员活动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当月25日以前进行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不落实制度或走了过场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要把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与创造性地落实工作相结合。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必须牢固树立“公、忠、听”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团结得更紧、工作得更实、发展得更好、前进得更快”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电视台、市报要开辟专栏,加强对“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注意探索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将“党员活动日”制度与其他行之有效的党建制度融为一体、互为促进,不断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党建水平,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题词:作风建设

  党员活动日△

  细则

  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篇二: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党员活动日制度等村里各项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以支部或党组织为单位,每月25日左右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是,每位党员都应按时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党员活动日由支部根据情况,通知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或者上党课,形式和方法可灵活多样。

  三、每年年初,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全年党员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前,支部书记(或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准备,按照计划和当前工作确定活动主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活动效果。

  四、认真做好活动日记载,及时整理活动的内容、做法和收获,并反馈给上级党组织。

  五、每年年终做好总结,并将全年的活动情况向支部大会通报。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坚持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书记主持,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注意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同时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确定解决一两个重点问题,并将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

  三、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因故缺席的可提交书面发言。

  四、支部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和引导党员相互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纠正失误,增强团结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记载,教育党员对会议内容注意保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联系活动。凡具备一定条件的党员必须从实际出发,着力于扶贫帮

  困,联系1-2户群众。

  二、党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带头学用科学技术,增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和能力。平时注重深入农户,认真开展传、帮、带活动,确保联系效果。

  三、联系党员负责,及时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法制、形势教育,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反映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党员要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支部要将党员的联系情况和效果作为考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集中检查汇报一次,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扩大联系范围,提高联系质量。

  六、支部每年就党员联系户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年度达标的可重新选择联系户对象,效果显著的,报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

  党费缴纳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履行义务,按期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二、缴纳党费的标准要严格按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上所述的标准,每个党员要足额上缴。

  三、党员不得超过六个月不缴党费,否则按党章第九条规定作自动退党处理。

  四、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要认真做好记载并按时上缴,不得截留或移作他用,每年向支部大会公布党费缴纳情况。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委领导下,结合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

  二、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党支部要事先了解党员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

  三、在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

  四、民主评议党员应围绕提高效果开展多种形式,可采取上评下、下评上,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等。

  五、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及时形成上报有关材料。

  调解工作任务、纪律、原则

  一、调解工作任务:

  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二、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三、调解工作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工作方针:调防结合,以防为主。

  四、调解工作方法:

  1、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2、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3、充分说理,耐心研究;

  4、调查方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

  5、密切联系,争取多方面的支持配合;

  6、着眼治本,调解与预防相结合。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档内容

  (一)五个记录本

  1、村委会会议记录本(每月至少一次)

  2、村民会议(民主活动日)记录本(每半年一次)

  内容:总结表彰半年、全年工作及每年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所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村务大事等。

  3、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每季一次,每年四次)

  4、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记录本;

  5、兑现村民自治章程记录本

  6、村级组织花名册

  (1)组织名称:村党支部、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成人员。

  (2)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任职时间、组别。

  (二)六种资料

  1、上级有关村民自治方面的文件、通知、宣传材料等资料;

  2、民主选举资料

  (1)有关选举的文件、通知、宣传材料等

  (2)村发布的选举公告

  (3)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4)选民登记册

  (5)村级组织花名册(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

  (6)选举结果报告单

  (7)选举工作总结

  (8)海选提名票

  (9)预选票、委托投票书

  (10)选票

  3、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干部资料(每年一次)

  按照遵纪守法、本职工作、模范作用、廉洁奉公的内容分别记分并汇总结果。

  4、实施自治章程方面的资料:

  (1)自治章程打印成册,每户一册

  (2)村委会与各农户签定的实施自治章程合同

  (3)实施自治章程的奖惩情况,如评选十星文明户及违反章程的处罚情况等

  5、综合方面的资料

  (1)民事调解登记;

  (2)帮教对象谈话记录;

  (3)逮捕、判刑、劳教人员登记;

  6、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方面资料

  (1)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名册

  (2)村务公开档案

  (三)档案管理要求

  (1)专人专柜管理,每个村要建立专柜,批量派专人进行专门管理;

  (2)档案管理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分类分年装订成册;

  (3)档案字迹要工整清晰,要用碳素墨水记录,以易于长期保存。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会计服务站负责对村组集体资料的管理;

  2、集体资产包括村组的货币资产:有价证券、固定资产、集体土地资源及水资源等。

  3、设立资产台帐,明确保管人和寅保管责任,至少每年盘点一次,资产使用及运行情况必须延伸跟踪,防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4、依法管好集体资产,集体资产实行扎口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5、固定资产由变卖和报废处理,必须由村两委会讨论,经镇经管站审查,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评议和测评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议前,村民代表要广泛收集民对村干部意见,使评议力求客观公正。

  2、评议内容主要是:村干部的德、能、绩,包括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工作成绩等。

  3、评议形式:评议中,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再采取无记名测评,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

  4、评议或测评结果与村干部当年资金和年终报酬挂勾,并记入个人档案。

  村务公开制度

  一、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二、村成立村务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非村两委会成员担任。

  三、村务分开的内容和时间:

  1、村委会成员分工与报酬公开(每年年初一次)

  2、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每季度一次)

  3、上交各项税费和提留公开(每年年初一次)

  4、义务工日和劳动积累工日的分摊和使用公开(每年初和年底各一次)

  5、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及目标的落实情况公开(每年一次)

  6、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公开(每批一次)

  7、土地征用、宅基地使用情况公开(每批一次)

  8、各业承包合同公开(每年一次)

  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公开(每批一次)

  10、重要村务决策公开(每项一次)

  四、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应提交村两委会讨论,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由村

  委会公开;2、公开后要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及时解决和解释群众在村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

  五、公开的形式

  主要采取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可利用广播、手册召开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布。

  计生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计生工作的宣传。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每月5号为计生活动日。

  2、加强孕情管理,建立“双月查、当月清”的制度,重点人员还要妇检一次发现计外孕,处理不过夜。

  3、加强基础管理,落实节、绝育措施。对照顾生育二胎的妇女生育后三个月内一律进行结扎,推广产后42天上环,确保上环率达100%。

  4、加强药具管理,坚持计划发放,对少数育龄妇女确因不能上环,采用避孕药具进行避孕,专线人员做到每月发放到位,并随访一次。

  5、加强信息管理,村每月24号召开一次专兼职人员汇报会议。

  6、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按“五定”要求签定好外出人员合同(即:定外出地点,定节育措施,定检查时间,定保证金,定联系人)。每年回村两次,每次间隔不得超过六个月。抓“五定”合同的落实。

  7、加强帐册管理,做到一事一记,利用计生帐册指导工作。

  8、加强婚育管理,搞好“两证”发放工作,对到龄结婚青年先领结婚证后结婚;凭结婚证、身份证、婚前体检证领到镇计划生育科领取生育卡,怀孕三个月内到镇计生办换取准生证,持证生育。杜绝无证结婚,无证生育的现象,一旦发现早婚早育按计生《条例》规定严肃查处。

  9、加强计生合同管理。已婚育龄夫妇应签定计生合同,合同率达100%,并充分运用合同加强基础管理。

  社会保障制度

  一、村委会制定完善的优抚规定,全年不少于召开2次拥军议事会,努力为军属做好事,办实事。全年不少于2次走访军属户,按年度按额兑现优抚金,退伍军人所在生产组的招开优先安排。

  二、五保供给按镇政府文件规定,实行以镇统筹,镇级负担的保障办法。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不低于一般村民的标准,在实现老有所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老有所乐。

  三、社会救济,各村民小组每年按总收入的3%左右提取公益金,用于照顾缺乏劳动力或天灾人祸而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同时村委会对国家下达的社会减免和社会救济款及时分配发放到户。

  民调、治安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二、组织村民、护村员、联防队员进行治安防范和执勤巡逻,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合格村活动,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三、及时掌握本村、村办工厂内的治安情况,向村民进行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四、教育村民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督促村民遵守户口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本村人口情况底数清楚,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六、积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正确地调解纠纷,尽量做到预防,减少甚至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

  民兵工作制度

  一、认真抓好民兵组织的“三落实”,努力提高民兵的政治、军事素质。

  二、加强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民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军事知识,基于民兵全年集中性教育不少于4次,普通民兵集中性教育不少于2次。

  三、抓好民兵整组工作,搞好民兵军事训练,每年都要对民兵轮训一次。

  四、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征兵工作任务,为部队输送合格人才。

  五、组织民兵积极投身到两个文明建设,办好“民兵之家”、民兵岗位立功成才。

  六、主动积极地向党支部回报工作,每季度回报一次。

  共青团工作制度

  一、正常“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支部委员会议每两个月召开

  一次,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团员,坚持年度团员注册,团课每月一次。

  二、加强对团员、青年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发展新团交响曲,每年发展的团员要达到青年数10%。

  四、紧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针对青年特点,积极开展团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岗位成才、建功立业,争做致富带头人。

  五、切实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团的业务知识,引导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在实践中成为“四有”新人。

  六、主动积极地向党组织回报团的工作,每月向党组织回报一次。

  村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村民委员会必须确定行政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方针,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帮助下,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党的方针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承担服务与协调,支持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二、加强文明村建设步伐,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做好主要道路的管理,加强水、电配套设施的投资的建设,办好合作医疗、提高医疗保健的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三、净化村民的思想意识,陶冶村民的思想情操,广泛开展“三提倡”、“三反对”、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搞好新时期的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欢乐、安定的社会氛围。

  四、进行普及法律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观点意识,提高村委会干部依法治村的管理水平,加强土地的管理保护好集体耕地,控制和及时查处纠正违纪违法的行为的发展。

  五、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控制人口生育,不得突破市、区、镇下达的生育指标,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的协会作用,继续保持无计划生育怀孕,无计划外超生,无不领独生子女证的“三无”现象。

篇三: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组织活动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时间:

  党员活动日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开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应另外找时间补上。

  二、党员活动日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2、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党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

  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活跃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专题讲座、领导辅导专题讨论、特殊党课、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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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党员活动日的要求

  1、党员活动日以各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支部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员活动日的思想性和实效性。对于开展活动不及时、不认真或者不开展活动的支部,计算到年底考核标准中,进行问责。

  2、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各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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