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5篇)

发布时间:2023-05-03 12:15:01

篇一: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区别联系

  [O]党的基层组织

  2007年《党章》: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什么是党委

  2007年《党章》:

  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什么是党组

  2007年《党章》:

  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

  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2007年《党章》:

  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组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处分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或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批准处分党员。

  党组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党组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责任,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三]党委与党组的区别

  1.党委需要选举产生,党组不用。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它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决定的。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2.党委有发展党员的任务,而党组没有;党委对下级党组织有领导权,而党组对机关党的组织具有指导权。

  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或直接接收党员,党组却不能。

  3.党委管理的党员多,党组管理的少;党委对下级党组织是领导关系,而党组是指导关系;党组多见于行政事业单位。

  4.党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派。

  5、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6、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一般

  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7、党组成员,是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从非党组织领导机关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中指定的;党委的成员是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

  8、因为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所以,党组的任务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或单位)的工作的责任,它只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

  9、在领导关系方面,党组必须在批准它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而党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本地区(或单位)范围内,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

  [四]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机关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绞、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五]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关系

  党组与机关党委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机关党委直接受同级直属机关党委(工委)或同级党委领导。党组和机关党委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实现,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应当大力支持,加强指导,帮助它们解决问题。而机关党委则主要通过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保证和监督行政任务的完成。机关党委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

  [六]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七]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补充:

  以县党委与县政府党组为例,首先,党组织要加强对政府的领导,又不能在县委以外成立“政府地方党委”,这样就太重复了;也不能成立基层党委,这样级别就太低了,所以在政府组建党组,受县委领导。说白了党组就是党组织伸出的一只手,而党委即使是基层党委,也是一个“头”,而不是一只手。所以,党组可以指导县政府工作,但像召开党委会、发展党员、给予党员纪律处分这样实质性的权力是没有的。(个人理解)至于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区别,个人认为就是人数上的区别,人多了(超过50人)不好管理,就设立党总支,下设几个支部,管理起来更方便灵活。

篇二: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

  

  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区别

  ”党组(领导核心)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政治核心)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部分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等单位,虽然党员不足10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

  党总支

  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一些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的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由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须经县(团)以上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授权,方可审批接收新党员。

  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决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项。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来的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

  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的支部委员会,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它应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不设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的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一、党委、党组的区别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而是上级党组织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组织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党章第四十六条中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这些单位成立党组是为了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各方面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进行。党主要通过设在这些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的党组来实现对这些组织的领导。党组成员一般都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一)党组、党委的主要区别1.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党组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2.党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党员,而党组则不能。

  3.党委可以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和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党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党的上级组织的领导,而党组则不是一级党委,必须在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下工作。

  6.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二)党委、党组的职能区别1.党委是一级党组织;党组是党委的派出机构。

  2.党委领导下级党组织;党组指导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3.党委能发展党员;党组不能发展党员。

  4.有的党委领导本单位,有的不领导本单位;党组一定领导本单位;5.一般来说,设了部门党委就不设部门党组了;有时

  设了党组的还有党委,其实这个党委只是机关党委,不是部门党委,她的权力很小,一般不参与单位事务,只负责党员教育管理。

  二、党委、党工委的区别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构。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某一地区或某个行业、系统的领导而成立的一个领导机构,派出机关的职权由其派出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和目前的实际做法,派出机关主要有这四种类型:1.党的地区委员会或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这是由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某某省某某地区工作委员会。

  2.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这是由党的中央或地方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3.党的某行业、系统工作委员会。这是党的中央或地方委员会在某行业、系统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江苏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4.城市街道工作委员会。这是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在城市街道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党工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X工作委员会)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

  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其类型:1.由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省辖市党的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派出的工作委员会等;2.由省、自治区党的委员会在几个县、市范围内派出的地方委员会;3.少数县党的委员会在几个乡镇范围内派出的区委员会。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在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派出代表机关的职权可以不同,如地区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而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是负责本机关党的工作。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一般不能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其领导成员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任命。

  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正式名称是“中国共产党XXX(某具体区域或单位)委员会”。

  三、党工委、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区别

  (一)党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1.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2.做好干部管理工作;3.团结

  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4.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二)党工委:是党的派出代表机关,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三)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四)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五)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补充:

  以县党委与县政府党组为例,首先,党组织要加强对政府的领导,又不能在县委以外成立“政府地方党委”,这样就太重复了;也不能成立基层党委,这样级别就太低了,所以在政府组建党组,受县委领导。说白了党组就是党组织伸出的一只手,而党委即使是基层党委,也是一个“头”,而不是一只手。

  所以,党组可以指导县政府工作,但像召开党委会、发展党员、给予党员纪律处分这样实质性的权力是没有的。(个人理解)至于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区别,个人认为就是人数上的区别,人多了(超过50人)不好管理,就设立党总支,下设几个支部,管理起来更方便灵活。

  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和其他非党组织的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领导组织。其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其成员由批准成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通俗地说,党组可以理解为大多数“非党组织”中的“党的组织”。根据党章第九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沿着这一设定,可以清晰勾勒出党组的生存空间。

  国家机关是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以中央国家机关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设立了党组。在国务院,党组体系由国务院党组、国务院机关党组和各组成部门党组构成。一般来说,国务院党组由总理兼任党组书记,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由秘书长兼任。

  在国务院设立党组的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基本是行政正职与党组书记合一,比如教育部部长同时兼任教育部党组书记。但也有少数部门因为行政正职是党外人士,而另有一人为党组书记;比如科技部部长万钢是致公党成员,则党组书记由排名第一的副部长王志刚担任。

  不过,也有少数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立了党委,比如外交部和公安部,更特殊的是国防部——从公开信息看,它既没有党委也没有党组。

  但出于权力制约或安排干部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中党政分设的情况并不少。根据学者李宜春的统计,2012年重庆市政府部门中,除卫生局因行政正职是党外人士外,还有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业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教育局的行政正职与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分设的。

  人民团体的概念较难准确界定,主要是指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八大团体,即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全国台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及他们的地方组织。其中,除团中央和青联外,其他六个人民团体均成立了党组。团中央并未设立党组,但团中央下设的个别部门和省市县级团委设立了党组,作为团中央机关报的中国青年报社也设立了党组。

  现实中,设立了党组的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国企组织、国务院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中的经济组织,如中石油、中国移动、证监会等,均设立了党组。文化组织更是门类繁多,如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等,均有党组设立。

  为什么要设立党组?现行党章中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上述机构成立党组,是为了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

  1949年11月,党中央颁发《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指出为实现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要组成党组。遵照决定,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联合成立党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委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图案以的领导机关中也相继成立党组。

  其后,党组的建设经历了多次反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委被夺权,党组亦停止工作,随后成立的革命委员会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要解决党政指责

  分工不明,党对具体事务干涉过多的问题。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党章,对党组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尚未提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1987年10月召开党的十三大将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逐步撤销政府中的党组,党章也相应进行了修改。在后来的实践中,党组的撤销削弱了党的领导,造成了党政分治、党企分治的现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全会强调,党对政府不仅实行政治领导,还要实行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具体体现之一就是重新恢复前一时期普遍撤销的政府内的党组。1992年党的十四大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关于党组的规定,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通过了新党章,增加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

  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认为,党组通过嵌入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构建起了非党组织于党组织之间的关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逻辑是:党组织领导党组,党组统一党员负责人意志与行动,党员负责人影响非党员负责人,形成非党组织的共同领导一直和行动,进而领导非党组织。这样,既保证了非党组织依然通过自身的领导机关实现基本功能,又保证了党的领导通过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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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

  

  党组和党委的区别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党组和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有四个方面: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党组与机关党委

  党组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

  党

  组是设立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党的组织机构。党组的基本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具体任务是:

  1.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党的意志,组织全体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正确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并根据上级党委制定的方针、政策、任务,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保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

  2.

  讨论与制订有关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为完成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所采取的重要决策等重大问题。并由党组集体讨论。日常工作由行政首长分别去做。

  3.

  讨论研究中层干部任免、晋升、奖惩,以及全局性的劳动工资政策的调整与实施。并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然后按规定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由有关方面公布。行政干部由行政首长任命或聘任,党务干部应上级党委批准。

  4.

  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按党章规定,党组负责指导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按照党组一个时期总的意图,及时向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提出任务和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总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

  检查监督,带头抓好经党性思想政治工作。党组为了领导和保证所在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带头抓、经常抓,不能只依

  靠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去做。党组成员不仅自身要做好,还要督促检查别人都来重视并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是考核党组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

  党组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1/4党组处于本单位的核心地位。在各级政府机关和非党组织中设立党组,是上一级党的委员会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这些单位得以顺得贯彻执行而采取的组织措

  施。它是集体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党组在这些单位处于核心地位。凡有党组的单位,行政首长必须在党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工作,重大问题都

  必须经过党组的集体讨论决定,然后贯彻实施。但是,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中的党组织。党组主要是靠党组成员担负的行政领导职务,按照一定的行政程

  序,把党的指示变为行政领导机关的决定、指示和建议,同时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机关党委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

  机关党委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机关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绞、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党组和党委有什么不同?

  2/4党组和成员、任务、领导关系方面有很明显的区别:

  1.党组成员,是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从非党组织领导机关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中指定的;党委的成员是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

  2.因为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所以,党组的任务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或单位)的工作的责任,它只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

  3.在领导关系方面,党组必须在批准它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而党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本地区(或单位)范围内,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

  党组与行政首长、机关党委的关系

  :

  在单位中,党组居核心地位,要实现党组工作意图,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

  (一)

  党组领导与行政首长职权的关系

  行政首长对机关和行业的各项行政或业务工作有权统一指挥,组织实施;有权对行政副职确定分工,并对其布置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有权提出对副职的表彰、晋升、调整分工、调动工作的意见;在征得党组意后有权任免下属行政干部;有权领导日常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碰头会和现场办公会。但不能以政代党,同时也不能由党组包揽行政工作,特别是既是党组书记,又是行政首长的同志,更要注意掌握好集体领导与首长负责制的关系。

  (二)

  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关系

  党组与机关党委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机关党委直接受同级直属机关党委(工委)或同级党委领导。党组和机关党委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各有分工、各司其职。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实现,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应当大力支持,加强指导,帮助

  它们解决问题。而机关党委则主要通过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保证和监督行政任务的完

  成。机关党委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

  党组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和处分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或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批准处分党员。

  党组可否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党组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责任,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党组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和处分党员?

  3/4党章规定,发展党员或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和批准处分党员。

  党组可否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党组不象党的委员会那样负有统一领导所属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责任,不能领导本部门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党组织。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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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

  

  党委书记和党组书记有什么区别?哪个职位大?

  2011-2-1310:24提问者:sujunfeng102011-2-1314:51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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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点回答该问题,两者不能直接进行对比,可以说一样大,也可以是从权利上讲党委大于党组,区别:党委可以独立发展新党员,党组不可以(没那个权),党委直接对上级党委负责和接受上级党委管辖,党组由上级工委管理,一般都是县级工委管理各个部门如工商局里的党组等。

  但是从人情事故上讲,党委书记和党组书记一般都一样大,毕竟只是所属部门不同,党委一般都是政府和党政部门,党组是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建设。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党组和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有四个方面: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篇五:机关党组书记和党组书记的区别

  

  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区别

  ”党组(领导核心)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政治核心)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部分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等单位,虽然党员不足10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

  党总支

  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一些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的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由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须经县(团)以上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授权,方可审批接收新党员。

  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决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项。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来的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

  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的支部委员会,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它应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不设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的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一、党委、党组的区别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而是上级党组织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组织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党章第四十六条中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这些单位成立党组是为了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各方面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进行。党主要通过设在这些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的党组来实现对这些组织的领导。党组成员一般都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一)党组、党委的主要区别1.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党组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2.党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党员,而党组则不能。

  3.党委可以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和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党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党的上级组织的领导,而党组则不是一级党委,必须在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下工作。

  6.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二)党委、党组的职能区别1.党委是一级党组织;党组是党委的派出机构。

  2.党委领导下级党组织;党组指导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3.党委能发展党员;党组不能发展党员。

  4.有的党委领导本单位,有的不领导本单位;党组一定领导本单位;5.一般来说,设了部门党委就不设部门党组了;有时

  设了党组的还有党委,其实这个党委只是机关党委,不是部门党委,她的权力很小,一般不参与单位事务,只负责党员教育管理。

  二、党委、党工委的区别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构。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某一地区或某个行业、系统的领导而成立的一个领导机构,派出机关的职权由其派出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和目前的实际做法,派出机关主要有这四种类型:1.党的地区委员会或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这是由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某某省某某地区工作委员会。

  2.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这是由党的中央或地方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3.党的某行业、系统工作委员会。这是党的中央或地方委员会在某行业、系统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江苏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4.城市街道工作委员会。这是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在城市街道派出的代表机关,如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党工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X工作委员会)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

  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其类型:1.由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省辖市党的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派出的工作委员会等;2.由省、自治区党的委员会在几个县、市范围内派出的地方委员会;3.少数县党的委员会在几个乡镇范围内派出的区委员会。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在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派出代表机关的职权可以不同,如地区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而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是负责本机关党的工作。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一般不能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其领导成员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任命。

  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正式名称是“中国共产党XXX(某具体区域或单位)委员会”。

  三、党工委、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区别

  (一)党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1.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2.做好干部管理工作;3.团结

  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4.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二)党工委:是党的派出代表机关,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三)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四)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五)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补充:

  以县党委与县政府党组为例,首先,党组织要加强对政府的领导,又不能在县委以外成立“政府地方党委”,这样就太重复了;也不能成立基层党委,这样级别就太低了,所以在政府组建党组,受县委领导。说白了党组就是党组织伸出的一只手,而党委即使是基层党委,也是一个“头”,而不是一只手。

  所以,党组可以指导县政府工作,但像召开党委会、发展党员、给予党员纪律处分这样实质性的权力是没有的。(个人理解)至于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区别,个人认为就是人数上的区别,人多了(超过50人)不好管理,就设立党总支,下设几个支部,管理起来更方便灵活。

  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和其他非党组织的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领导组织。其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其成员由批准成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通俗地说,党组可以理解为大多数“非党组织”中的“党的组织”。根据党章第九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沿着这一设定,可以清晰勾勒出党组的生存空间。

  国家机关是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以中央国家机关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设立了党组。在国务院,党组体系由国务院党组、国务院机关党组和各组成部门党组构成。一般来说,国务院党组由总理兼任党组书记,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由秘书长兼任。

  在国务院设立党组的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基本是行政正职与党组书记合一,比如教育部部长同时兼任教育部党组书记。但也有少数部门因为行政正职是党外人士,而另有一人为党组书记;比如科技部部长万钢是致公党成员,则党组书记由排名第一的副部长王志刚担任。

  不过,也有少数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立了党委,比如外交部和公安部,更特殊的是国防部——从公开信息看,它既没有党委也没有党组。

  但出于权力制约或安排干部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中党政分设的情况并不少。根据学者李宜春的统计,2012年重庆市政府部门中,除卫生局因行政正职是党外人士外,还有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业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教育局的行政正职与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分设的。

  人民团体的概念较难准确界定,主要是指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八大团体,即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全国台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及他们的地方组织。其中,除团中央和青联外,其他六个人民团体均成立了党组。团中央并未设立党组,但团中央下设的个别部门和省市县级团委设立了党组,作为团中央机关报的中国青年报社也设立了党组。

  现实中,设立了党组的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国企组织、国务院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中的经济组织,如中石油、中国移动、证监会等,均设立了党组。文化组织更是门类繁多,如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等,均有党组设立。

  为什么要设立党组?现行党章中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上述机构成立党组,是为了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

  1949年11月,党中央颁发《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指出为实现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要组成党组。遵照决定,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联合成立党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委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图案以的领导机关中也相继成立党组。

  其后,党组的建设经历了多次反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委被夺权,党组亦停止工作,随后成立的革命委员会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要解决党政指责

  分工不明,党对具体事务干涉过多的问题。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党章,对党组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尚未提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1987年10月召开党的十三大将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逐步撤销政府中的党组,党章也相应进行了修改。在后来的实践中,党组的撤销削弱了党的领导,造成了党政分治、党企分治的现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全会强调,党对政府不仅实行政治领导,还要实行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具体体现之一就是重新恢复前一时期普遍撤销的政府内的党组。1992年党的十四大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关于党组的规定,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通过了新党章,增加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

  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认为,党组通过嵌入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构建起了非党组织于党组织之间的关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逻辑是:党组织领导党组,党组统一党员负责人意志与行动,党员负责人影响非党员负责人,形成非党组织的共同领导一直和行动,进而领导非党组织。这样,既保证了非党组织依然通过自身的领导机关实现基本功能,又保证了党的领导通过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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