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发布时间:2023-05-04 12:00:07

篇一: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区属各校(单位),乡镇(街道)小学,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8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安〔2017〕8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杭教安〔2018〕2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教办安〔2018〕20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区、校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

  结合新学期开学阶段,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等契机,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广大家长的教育,提高家长和监护人预防学生欺凌的意识和处理能力;重新修订完善校纪校规,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触犯规定。各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相关教育培训要有详实记录。重点要落实好: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进行一次校园“三防”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情况、紧急报警装置完好情况、学校与属地派出所应急联动情况的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教育局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等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8月—9月底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课堂、国旗下讲话、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认真开展好德育导师工作,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班主任、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

  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辅导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15日

  全面自查总结。10月1日至10月10日,学校对第一阶段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教育局安保科。重点围绕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法制副校长、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

  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区、乡镇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

  5.定期开展排查。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571—xx)和本方案,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细化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在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区教育局组织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教育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安保、宣德科、组织人事和局信访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安保科长兼任。

  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工作小组,并于9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安保科备案,由计划地组织本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明确分工和实施步骤,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落实。

  2.健全长效机制。各校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来抓,及时总结并固化本次专项活动成果,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不断完善本地本校学生欺凌防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更加阳光和谐的环境。

  预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2为深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和《绍兴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秉承“预防教育为主,应急管理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我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系统工程,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xx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区教体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区办督学、各直属学校校长、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哲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体局安全科负责学生欺凌防治的日常工作。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电话:xx

  三、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舆情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对相关欺凌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全区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指导。同时研判相关政策法规和形势,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检查与管理,监督全区中小学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普教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加强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指导各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并对各全区各学校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抓紧时间收集相关案例,尽快编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指导手册。

  安全科: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学校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应急处置预案,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同时协调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监控和信息通报工作。

  督导科:会同各学区办督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专项督导。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加强对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或收到相关投诉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幼教办、职成科、区关工委办公室等科室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处理工作。

  各直属学校校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校校长任组长,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体系,完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的平安文明校园。日常教学中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保护遭受欺凌学生身心安全,增强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跟踪辅导,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各校要设立并公布学生欺凌投诉监督电话,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举措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学生欺凌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动,以普教科为主研制我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指导手册,加强对学校安管员和广大班主任的培训指导。

  2.定期召开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区各学校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听取各学校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汇报。同时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部署全区下一阶段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不同时期全区防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3.开展全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教育。将每年9月开学第二周定为全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防范欺凌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应急防范演练。

  4.强化中小学学生欺凌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加强与xx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教育和公安部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对口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落实学校与辖区公安部门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联系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

  5.区教体局将在有关网站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各校要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6.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区教体局和全区各学校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业务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由教体局安全科和各学校安监办负责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联络事宜,切实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篇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治理实施方案

  一、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我校采取对师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一系列专题教育。

  1、召开全体教师专题会议。5月17日下午,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安全会议。会上,任校长部署了各中层领导的具体工作,强化了教师们的具体工作职责,即一岗双责制。

  2、组织全体师生观看中央新闻频道《面对面,致命的欺凌》专题教育片。并要求教师认真研究,观看后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写出自己的观后感和体会,进一步认识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性。

  3、开展心理安全教育专题课。我校要求各安全课教师认真备好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专题课,结合本班的实际,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安全教育。

  4、开展一次法制专题教育。我校的法制副校长是派出所的高警官,我校聘请高警官来校对全体师生做一次校园欺凌法制安全专题教育讲座,强化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

  5、做一次学生问卷调查。我校安全组根据本次活动的内容,结

  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作调查问卷,在学生中间进行一次不记名的问卷调查,排查我校的校园欺凌行为和事件。

  二、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及职责

  1、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我校在原有校园暴力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例如:各班主任教师与家长、课任教师建立班级微信群,要求家长和学校、教师及时沟通,通过微信群及时了解学生的动向。如学生上、下学情况,学生节假日在家活动情况。各班建立学生监督流动哨,发现本班有欺凌苗头及时向学校反映,学校杜绝各类欺凌事件的发生。

  2、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我校规定了各个教师的一岗双责制,并与教师签订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让教师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责任性。

  3、制定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在制定各种安全措施的基础上,我校要进一步制定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制定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一系列的应急方法。

  三、实施校园欺凌预防措施

  1、进行管制刀具排查活动。开学以来,我校连续进行了两次管制刀具排查,在本次活动开展的同时,在进行一次排查

  活动,彻底清除各班各个学生携带的危险物品,保障师生的正常研究生活。

  2、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为避免欺凌事件的发生,为解决学生心理不平衡矛盾的存在,我校开展各班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活动,疏导学生心里积压的各种矛盾,解决学生之间存在的意见,保障学生之间的团结协作。

  3、及时处理上报事件。我校在制定措施的同时,公布学生求救、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电话,要求各个学生发现欺凌事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也要常常巡查暗访,发现情况,调查处理,问题严重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处理。

  4、印发宣传资料。我校按照校园暴力事件和欺凌行为,制定、印发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请求家校配合,配合教育孩子。

  5、进行平安平台教育。各班利用平安教育平台,组织学生观看平安专题教育片,认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危害性之巨大。通过学生的作业完成,加强平安头脑教育。

  校园欺凌义务之大,我校要把“反校园欺凌”教育容身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

  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促进我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校园欺凌管理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近年来省内外校园欺凌事件(主要表现为:谩骂、嘲笑、戏弄、辱骂、起绰号、殴打、名誉诋毁、破坏物品、诓骗勒索、心理伤害、传播消极谣言和闲话、结识小帮派、小团体等行为)时有报道,场面极端恶劣,给社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按照《XXX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管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请求,为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XXX决定立即在全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活动安排如下: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

  组长:校长

  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德育主任

  组员:德育副主任

  教导副主任

  教导副主任

  大队辅导员

  三、合理安排,开展好教育和制度保障工作:

  本次专项管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4月6月(各班开展排查治理)1、开展教育:以板报、讲座、播送为媒介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管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平安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集中研究对校园欺凌事件防备和处置惩罚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按照各级平安会议精神制定校园欺凌的防备和处置惩罚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防备和处置惩罚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第二阶段:2017年8月11月(开展专项督查)在第一阶段专题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活动:

  1、及时排查处理:通过全校各班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全面督查:9月30日前学校组织对各班排查情况、教育活动以及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严惩校园“小霸王”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4、建立重点学生成长教育档案:学校建立重点学生教育管理档案,通过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将教育管理效果纳入相关教师个人考核内容,设立专项教育成果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四、构建网络,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1、建立网状巡查机制。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2、加强门卫平安管理。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建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箱,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解决投诉信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建立学生平安员网络。班级设立学生平安员网络,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事态发展。

推荐访问: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欺凌 防治 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众一秘书网 200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众一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众一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 辽ICP备050056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