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件:七星关区贯彻落实《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分工方案,供大家参考。
— 1 — 七星关区贯彻落实《法治毕节示范创建 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在新的发展阶段更高水平推进法治七星关建设,进一步推动和保障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七星关区实际,制定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和全面依法治市总体目标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目标,围绕全省发展“一二三四”和市委“11345”工作的总体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
— 2 — 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高质量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毕节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措施 ( 一 )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创建目标 :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
创建措施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1.党委(党组)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把宪法法律学习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及政府各工作部门(党组)学习宪法法律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直相关部门、各 乡 ( 镇、街道)
)
2.制定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各 乡 ( 镇、街道 )
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2 次宪法法律专题学习。把宪法法律
— 3 — 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把宪法法律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主体班次和培训计划。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 1 次旁听庭审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区直各部门、各 乡 ( 镇、街道 )
( 二)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创建目标 :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实现突破。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措施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1.建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要求,查缺补漏,全力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建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直各部门、各乡 乡 ( 镇、街道 )
2.加强民法典专门学习培训,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确保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符合民法典规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各 乡 ( 镇、街道 )
— 4 — 3.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各 乡( 镇、街道 )
4.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外聘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街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有异议的,不得作出决策。建立决策执行部门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督查考核局、区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
5.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审议,不得制定实施。禁止将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 100%。责任单位: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5 —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稳步将农村宅基地执法等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保障基层执法需要。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直各部门、各 乡 ( 镇、街道 )
7.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国家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执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涉及现场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原则上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 100%。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全、归档完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9.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青少年保护、安全
— 6 — 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资源能源、乡村振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风险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健全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机制,防止“运动式执法”。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10.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按照规定配备,所需经费由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1.细化、量化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规范执法裁量权,加强对执法裁量基准执行的监督检查,防止执法“一刀切”。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 乡 ( 镇、街道 )
12.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
— 7 — 局、区司法局、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3.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对涉嫌违法企业及人员财产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 乡 ( 镇、街道 )
1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 年年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加快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清理整合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直各相关单位、各 乡 ( 镇、街道 )
15.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 8 — 16.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赋权独任庭、合议庭。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健全审判、检察委员会和合议庭、办案组成员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17.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活动。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检察院、区法院 18.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2022 年底前全面实现由律师代理。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19.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保护信息库、健全政府、部门、学校、村居、家庭五位一体关爱救助保护体系,落实法定监护责任,完善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政策,加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防范和治理,依法有效打击不履行监护义务、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
— 9 — 罪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民政局、区教育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各 乡 ( 镇、街道 )
20.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依法惩戒。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严格依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完善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严格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依法应收尽收,落实无缝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各 乡 ( 镇、街道 )
21.制定符合七星关区实际的“八五”普法规划,建设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作为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组织全社会开展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2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组织实施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评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教育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3.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
— 10 — 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宣传的过程。鼓励培育以案释法栏目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等区相关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24.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禁毒“大扫除”和区域社会治理,加强源头防控,有效预防刑事案件,特别是命案发生,命案、刑事发案万人比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引导...